山川形便是导致地方割据的重要因素
作者 周振鹤
发表于 2020年7月

山川形便,是指以天然山川、河流等地理特征作为行政区划的边界,是古时各国区划的通行原则。之所以这样规划,是因为古人早就意识到,高山大川两边的地域,往往具有不同的地貌、气候和土壤,形成了不同的风俗习惯、不同类型的农业区,采用山川形便即意味着政区的划分是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同一化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过,在近代形成的移民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它们不顾山川之隔,以经纬度为划分州界、县界的依据,使大部分州县界线都是横平竖直的几何线条。但即便如此,以山川为界的原则并没有被完全丢弃,美国东部十三州的界线依然是在地理环境的影响下划分的。

说回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边界就以山川作标志。《左传》记载:春秋中期,晋国大夫赵穿刺杀晋灵公,当时担任正卿(类似后世的宰相)的赵盾是赵穿的族兄,为了避免杀君恶名,赵盾离开国都并表示自己对此不知情,但他没有越过边境的山头就返回了晋国,于是晋国史官写“赵盾弑其君”,理由是他逃亡未过国境,回到朝中也没有组织人马讨伐乱臣……可见,当时的晋国是以山为国界的。

秦始皇统一海内之后,分天下為三十六郡,以山川作为政区划界的基本依据。例如今山西省的边界在秦代就已大致形成,其东、南、西三面以太行山和黄河为界,在秦时也恰是太原、河东和上党郡的边界。到了汉代,郡的幅员比秦代缩小许多,后来又因为分割、蚕食,导致一些郡与山川界线不合,如西汉临淮郡跨淮水两岸,西河郡据黄河东西,这在秦代和汉初都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唐代开国以后,正式提出山川形便原则。《新唐书·地理志》载:“太宗元年,始命并省,又因山川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唐代州的幅员比隋代的郡要小,但州界多与山川走向一致。三百多州分为十道,这十道又与自然地理区域相符合,这样双重的关系对后世影响很大。一方面,十道后来分成十五道,到唐后期又衍化为四十多个方镇,其中南部的一些方镇奠定了今天皖、浙、闽、赣、湘、粤、桂等省的部分或全部边界;另一方面,唐代许多州界都延续了下去,成为宋代的州(府)、元代的路和明清的府的边界,长达千年之久。

虽然实行山川形便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对中央集权制而言,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如果这个政区的幅员足够大,而且长官又有一定权力的话,就很可能出现凭险割据的现象。东汉末年各地州牧的割据、接踵而来的三国鼎立,以及唐代后期藩镇割据中,就多有凭借地险而长期独霸一方的政权。

在古代,崇山峻岭、长河大川都是天然的防守工事,像四川盆地、山西高原这类地方,都是地理条件极佳的割据区域。在四川盆地,每逢分裂时期或朝代更迭之际,都会出现地区性的割据政权——两汉之际有公孙述在此称帝,盘踞十二年之久;东晋十六国时期,这里又建成汉国;宋以后,割据政权不再出现,但又成为明玉珍、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的根据地……利用地理位置守国的思想,在古来的政治家、军事家心中根深蒂固。诸葛亮在《隆中对》里劝刘备占据益州,骨子里的思想就是,倘若刘备不能进而逐鹿中原,也可退而为一国之君。事实也如此,蜀汉虽弱小,但竟能与魏、吴鼎足而三,就是因为益州北有秦岭作屏障,东有巫山之险阻,内有沃野千里的盆地,具备长期固守的条件。

由于山川形便是促成地方割据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统治者会有意识地采用犬牙交错的原则与之抗衡。隋唐时期之所以强调山川形便,是因为隋郡比秦郡小了很多,即使州郡之界与山川相合,也没有能力造成割据。尽管如此,犬牙交错原则并没有因此衰落,而是在元明清时期发展得淋漓尽致,以致使部分行政区划与高山大川相背离,影响甚远。

本文刊登于《环球人文地理》2020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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