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总理”何以推动基层治理创新
作者 吴晓林
发表于 2020年7月

十几年前,一部名为《小巷总理》的电影讲述了改革开放初期长春市社区居委会主任谭竹青的感人经历。棚户区、困难群体、知青工作、老年人生活、职工家庭的幼儿教育……这些琐碎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作,深刻记录了特定时期“小巷总理”的付出与贡献。

基层的编组与管理,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北京交道口街道福祥社区雨儿胡同看望居民时说:“社区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你们最辛苦,请给社区全体工作人员问好。”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称呼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下沉干部等为“临时的‘小巷总理’”,给予基层社区防疫工作者巨大鼓舞。2020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充分肯定“小巷总理”和基层组织的作用。

历史视野中的“小巷总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旧政权的“保甲制”被废除,街道和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单元。1949年10月23日,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的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了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委员。此后,各地陆续探索居委会的组织管理方式。1954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了居委会的五项任务,简单来讲就是:办理居民公共福利,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和遵守法律,领导治安保卫工作,调解居民纠纷。到1956年,建立健全居委会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居委会干部经由选举产生,居委会的工作经费由政府拨付。但是,当时城市广泛实施的是“单位制”,居委会所管辖和服务的人口十分有限,属于“拾遗补缺”的性质。而且,从职能上来看,最初的“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工作、群众运动(占80%)、日常工作占20%(包括福利、优抚烈军属、文教、卫生、调解与治安几大类)”。“文化大革命”期间,居委会受到冲击和破坏,直至被“革委会”替代,以抓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工作为主要职能。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推行市场经济以后,城市经济结构迅速变化,北京、上海等较发达的城市,首先面临“单位制”解体、下岗职工、城市人口增多、人口流动等问题,原有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跟不上形势变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上海和北京等城市将视线投向了基层,居委会得到广泛建立,社区建设进入大城市的政策视野,以此为群众排忧解难,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后来,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将社区定位在居委会管辖范畴,之所以强化居委会的作用,就是避免基层管理工作“虚化、抓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党面对变化的经济社会,要夯实执政基础、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就需要载体,因此社区被视为理想的选择。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除了承担之前所规定的职责外,还增加了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派出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的职能。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国全面进入“社区建设”时代,根据这个通知,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党的十八大以来,社区治理成为最高决策层高度关心的议题,被纳入执政基础的高度审视。

经过改革发展,国家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划分划片,实现了社区居委会的全覆盖,并且强化了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到2018年年底,全国的居委会数量为10.8万个,居委会成员达到57.9万人,加上54.2万个村委会,全国城乡社区达到65万个。全国城乡社区共有400多万名社区工作者,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服务人民生活,是“小巷总理”的主要力量。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0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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