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双重标准”
作者 王钊 顾淑霞
发表于 2020年7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新闻专业主义自居、标榜“超越党派,不畏强权,不徇人情,利益无涉”的西方媒体对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抗疫经验的科学判断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却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和颠倒是非的论断博人眼球,除丹麦媒体侮辱中国国旗、美国福克斯新闻主播要求中国道歉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报道外,一些以所谓专业主义著称的新闻媒体,也加入污名化的“大军”之中。

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所谓“客观性”其实是“双重标准”

20世纪40年代,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研究报告中正式提出媒体专业化的概念,认为新闻的职能应该被视为一种为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公共服务,这从某种意义上标志着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形成。新闻“客观性”历来被媒体自我标榜为最重要的专业素养之一,而媒介常常只能用“对客观的叙述”来代替客观本身。法国知名学者斯蒂格勒指出,“事件本身”和“对事件的叙述”是很不同的,事件本身是客观存在的,而对事件的叙述则是人为叙述,无法避免主观因素的介入,这也导致人们无法分辨真相本身和被制造出来的“事实真相”。新闻专业主义本身虽然标榜所谓“客观性”,但维系这种“客观性”的并非新闻专业主义之规范,而是充满着商业逻辑和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由此可见,客观性本身并不客观。那么,到底是什么在决定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美国社会学家赫伯特·甘斯认为,关于新闻重要性的判断中必然包含被主体精英认可的国家价值观念,所以新闻行业产出有关国家及政治团体偏向性的报道是不可避免的,价值渗透和价值摒弃如影随形,都通过选择自己认同的故事来表现所谓“客观中立”的价值观念。在西方新闻发展史中,政治和新闻从来都无法分离,两者具有一种密不可分的“隐形关系”。此外,新闻媒体既是社会公器,又是商业机器;既是利益集团的监督者,又是独立的利益集团;既被打压,又享有特权。新闻媒体这种“两面性”导致新闻客观性很难实现。2003年5月,美国新闻界爆出“杰森·布莱尔事件”,堪比新闻界的“水门事件”。事件缘由是曾被盛赞为《纽约时报》“后起之秀”的记者杰森·布莱尔被发现在2002年至2003年共73篇新闻报道中,至少有36篇作品“存在各种杜撰、抄袭和剽窃问题”。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0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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