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自救再出奇招:自己告自己
作者 贺诗
发表于 2020年8月
视觉中国

7月10日,深陷债务危机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777.SH,下称“力帆股份”)突然发布公告称,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多家子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公告还提示称,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力帆股份下属子公司重整的申请,力帆股份的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子公司被宣告破產,力帆股份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所言“多家子公司”,包括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汽车销售”)、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进出口”)等10家公司,这些公司均为力帆股份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受困于乘用车产销困局,力帆股份近年来债台高筑,只能不断通过出售公司资产维持企业运营。2019年10月,重庆市政府介入协调,召集地方金融办和相关银行机构等债权人,共同成立债委会,力图帮助力帆股份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现在看来,单纯依靠债委会,力帆股份已无法顺利度过危机。一位力帆股份前任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把宝押在了重整上,期望重整后企业能够顺利运行,这也可能是力帆作为一家企业最后的希望。”

欠款29亿,上半年乘用车产销下滑超90%

力帆股份到底欠了多少钱?

6月17日,力帆股份曾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仲裁)392件,涉及金额29.06亿元,其中已判决(仲裁)221件,涉及金额18.36亿元,上述221个案件,公司均为被告,被判决需要承担对应金额的损失;尚未开庭案件82件,涉及金额5.8亿元。

公告中提及的29.06亿元,只包括涉及诉讼的金额,上述力帆股份前任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没有提起诉讼的,远大于这个数。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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