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治正确变成了“理性的专政”?
作者 高霈宁
发表于 2020年8月
6月1日,美国纽约,被示威者损坏的店面

由黑人男子弗洛伊德之死所引发的抗议示威活动,其影响已经蔓延到了其他领域,好莱坞和学术界首当其冲。这并不令人奇怪,因为政治正确在这两个领域中的影响从来都不可小觑。

“政治正确”这个词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它主要是用来讽刺在言论上过度保护弱势群体的教条主义倾向。政治正确的诞生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它的兴起與半个多世纪前的黑人民权运动和女权主义运动是分不开的。

这个时期的左翼运动无疑是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然而随着平等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并在各个领域取得压倒性优势之后,一种新形式的“压迫”却出现了。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艾伦·布鲁姆在《美国精神的封闭》一书中写道,左派思想的一统天下实际上禁锢了社会的思想自由,让人们意识不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性。他甚至将其称为一种“暴政”。1990年《福布斯》杂志在一篇文章中将政治正确比喻为“思想警察”。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在2017年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1%的美国人认为政治正确已经让社会无法正常讨论重要问题,58%的美国人迫于政治环境的压力不敢表达他们的个人政治观点。

左翼运动对平等的追求原本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自由,但是却逐渐走向了自由的反面。打破枷锁的锤子最后却变成了新的枷锁。为何会出现如此讽刺的一幕?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从左翼运动的思想源头中去寻找答案。

罗尔斯的警告

1971年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约翰·罗尔斯出版了一本重要著作《正义论》。这本书被学界誉为“二次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纽约时报书评》曾评价罗尔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历史贡献堪比密尔和康德。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宗明义地告诉读者,他的目的就是要证明,通过牺牲少数人的自由来为多数人换取利益是不正义的。《正义论》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的社会声誉,并不仅仅在于其理论上的贡献,更在于它为当时美国的左翼思潮提供了哲学的基础。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利益,还有不同的天性禀赋,那么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才是正义的?或者换言之,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怎样设计社会制度才能保护所有人的自由?

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不管由哪个人来回答,他都只会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认为符合自己利益的制度才是正义的,这样也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于是,罗尔斯提出了一个“无知之幕”的思想实验。所谓“无知之幕”,就是指每个人事先假设并不知道自己的私人利益是什么,而仅仅从一个抽象的社会成员的角度来考虑正义的问题。如果所有人都能自愿站在“无知之幕”的背后,那么这样集体设计出来的制度就不会掺杂任何人的私利,因而是正义的。

此外,罗尔斯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正义的制度应当保证弱势群体利益的最大化。他认为,无知之幕背后的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弱势群体,所以他们必须设计一个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以免自己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打一个比方,这个过程就像安排某个人来切蛋糕,并规定这个人最后将随机分得其中一块,那么按照罗尔斯的观点,这个切蛋糕的人一定会尽量把所有蛋糕切成一样大小,免得自己最后分到最小一块。

罗尔斯在后期反思道,《正义论》中所构建的正义理论如果真的要在现实中推行,就不得不诉诸强制手段,也就是说必须以“正义”的名义强迫人们改变信仰。

罗尔斯的这一观点在左派中极具代表性,因为它从哲学层面论证了为什么要反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歧视。《正义论》与黑人民权运动和女权运动遥相呼应,被左派人士奉为圭臬。

在《正义论》出版之后的20多年里,罗尔斯的思想却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因为他发现《正义论》中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无知之幕”这个思想模型的最大难题在于:如何才能让人们自愿接受它?罗尔斯承认,现实中的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那怎么可能让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放下一己之私,去照顾其他人的利益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形而上学的层面再构建一个“大我”。

本文刊登于《南风窗》2020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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