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暴力执法溯源
作者 谢闻歌
发表于 2020年8月
骑马巡逻的美国警察。

在街头卖烟的埃里克·加纳刚刚跟另一个小贩为争地盘打了一架;埃泽尔·福特正悠闲地在自家小区里散步;刚满11岁的塔米尔·赖斯拿着父亲给他新买的玩具枪在公园里嘚瑟;博瑟姆·吉恩坐在自家的客厅里吃着上面洒满巧克力碎片的香草冰淇淋;埃里克·里森刚好把车停在了一家炸鸡店的门口;乔治·弗洛伊德拿着一张不知道哪儿弄来的20美元假币从杂货店里买了包烟。

下一秒,全副武装的美国警察从天而降,以“维护法律”的名义取走了他们无辜而鲜活的生命。这可不是好莱坞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而是美利坚合众国长期以来不断重演的真实悲剧。

渊远流长的暴力执法起因

美国警察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的奴隶巡逻队(Slave Patrols),这种基本由白人担任的治安力量在盛行种植园奴隶制的南方各州普遍存在。他们完全听命于种植园奴隶主,主要任务就是控制黑人奴隶,包括抓捕和遣返逃跑的奴隶,以及镇压群体性的奴隶暴动和起义。生杀予夺在他们眼里如家常便饭。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摆脱了英国殖民枷锁的北方各州迎来了产业革命时代,波士顿、纽约等一批新兴的工业城市快速发展壮大。在迎来大批自由劳动力的同时,这些新兴的工业化城市也面临着城市治安混乱和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挑战。1838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决定依照英国大都会警察的模式,在大城市建立职业化的警察队伍。同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支职业警察队伍(最初只有9名警员)首先在波士顿成立,随后各大城市警察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

虽然模仿的是英国职业警察的模式,但是美国警察从一开始就和只拿着警棍巡逻的英国老大哥不同,他们每个人都配有枪!荷枪实弹、全副武装地走上街头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成为美国警察的一大特色。这道风景一直维持至今。

美国警察需要配枪的逻辑,除了过去镇压黑奴反抗的需要外,更多是源自美国宪法对公民持枪权利的保护。1620年第一批乘坐“五月花号”到达北美大陆的欧洲移民正是依靠武器才得以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在猛兽和印第安土著的包围中,武器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工具。此后,北美13州逐渐成形,因为没有常备政府军队,各州都依靠民兵进行自我防卫。独立战争爆发后,正是依靠這些拥有武器的平民和英国军队缠斗8年,才迎来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创立。当1789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由国会议员提出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被自然而然地写入其中,并于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正式生效。这就是著名的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受侵犯。”正是在这条法案的保护下,美国成为全球枪支泛滥最严重的国家。根据日内瓦国际关系及发展学院2017年公布的数据,美国3.3亿人口共拥有3.9亿把枪支,每100人持有120.5把枪支,枪支总数和人均拥枪数均高居世界第一。

2014年8月,在纽约,数千名抗议者对警察暴力进行抗议示威,这场游行由警察“锁喉”导致埃里克·加纳死亡、警察枪杀18岁黑人迈克尔·布朗而引发。有抗议者提醒围观者,手无寸铁的妇女也因警察暴力而丧生。

宪法在赋予公民合法持枪权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警察执法的危险性。面对全民持枪的局面,警察配枪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当警察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往往会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这就大大增加了滥用暴力的可能,使美国警察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匪帮气质。

本文刊登于《世界博览》2020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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