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金融科技落地的瓶颈
作者 刘晓春
发表于 2020年8月

新冠肺炎疫情后,数字金融,包括整个数字经济行业,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同时也是一个冷静发展期。

之所以说是高速发展期,是因为在疫情期间,人们真正发现了数字技术,或无接触技术的威力,不仅有助于抗疫,同样有助于引爆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助力人们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和交往方式的转变。

之所以说是冷静发展期,是因为经过这次抗疫的洗礼,使人们真切地看到,金融科技在哪些方面发挥了作用,在哪些方面的应用还存在不足,哪些领域可以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哪些领域金融科技却还没有进入,哪些金融科技实际上是用错了方向。不仅金融领域,在经济和社会的其他领域,包括智慧城市建设等,抗疫为科技的应用提供了一次全面检验的机会。有了这样的一次集中全面检验,人们对数字科技的应用将会更加理性、更加冷静,方向更加明确。

不得不说,前几年对于金融科技的宣传有点过热,想象的成分多了一些。现实中,一些技术已经进入了落地的瓶颈期。我们需要以这次抗击疫情为契机,既要总结以往金融科技成功的方面,更要寻找以往不太成功的原因,以发现成功的金融科技之所以成功的规律。

首先,当科技进入应用领域,科技就是一个工具,金融科技要实现的是金融功能,而不是让金融实现金融科技的科技功能。如果摆不正这个关系,金融科技的应用就会走向歧途。数字普惠金融,是要实现更好、更有效的普惠金融,而不是为数字化而数字化,引诱没有还款能力的人群过度借贷,以实现科技的所谓引流获客功能。

其次,金融科技要实现金融功能,就必须真正了解各类金融业务的内在逻辑。

以银行为例。第一,银行的业务不同于一般工商业的产品和服务买卖。一般工商业产品或服务,是一次性買卖。产品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服务是服务价值的实现。银行的许多服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价值的临时转移。比如存款,是存款人将自己的资金临时存放在银行,一定时期后连本带利取回。银行获得存款人的一笔存款,并不等于银行已经推销了一个产品。贷款同样如此,银行将贷款借给借款人,是要在一定时期后连本带利收回来的。发放贷款时,不等于银行推销了一款产品,收回贷款也不等于成功推销了这款产品,因为没有发生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存款也好、贷款也好,业务能够持续办理,是建立在风险管理能力基础上的。所以,存款、贷款的竞争,利率价格是一个手段,但这个手段对开拓客户量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有还款能力的客户量是既定的。如果银行要像一般商业企业那样为了扩大客户量而搞所谓的降维打击,那只有降低风险管理标准。很明显,这将是灾难性的。

第二,银行的大多数业务,对于客户来说,不是高频的。银行的客户,只有在需要办理特定的银行业务时,才会去银行网点,或者进入网银或银行移动APP。银行客户办银行业务,一般是直接与开户银行发生关系。所以,单纯靠线上获客,不具有普遍效用。

再次,科技不能提高人的道德水平,不能提供人的还款能力。

目前的金融科技,包括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画像、区块链等,可以提升收集数据的效率、扩大收集数据的广度、提高数据的分析计算速度、确保数据在传递过程中不被篡改等,也就是说,可以更好、更精准地找到客户、评判客户以往的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但并不能提高客户的道德水平和还款能力,更不具备约束客户必须还款的效能。

本文刊登于《财经》2020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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