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雪芹所在之地
作者 李敬泽
发表于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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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山在哪儿?青埂峰在哪儿?无稽崖在哪儿?崖下那一块补天所遗之石有多大?多么高多么宽的一块石排得下七十万、八十万、一百万字?

——皆为愚蠢的问题。不会有人真的相信《红楼梦》是创生于一块石头。石头里能蹦出猴子,石头上不长小说。但曹雪芹不管你信不信,《圣经》记创世,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是神的自我显现自言自语,至于这话是谁听见是谁记下,你问神去。无中生有、横空出世,曹雪芹循環虚设的天才直追《圣经》。在《红楼梦》的世界里,石上这部书并非出自外在的作者之手,石头就是本源是主体,《石头记》是石头之“我”的自记、自写、自成一世界。

现代小说的根基正在于这种“我”的僭越,假冒为神,以“我”的光照亮“我”的世界。指着自己讲“我”的故事,在如今小说里不过是家常日用,但回到18世纪,在中国小说中,这是前无古人。

那一日,雪芹忽然想起,这一部书原来是一块大石一枚宝玉自述身世,他猝然发明了、打开了一个“我”,当其时也,昆山玉碎凤凰叫,石破天惊逗秋雨,雪芹决然而飞,抟扶摇而上九万里,按下云头,四顾茫茫,忽见那边走来一人,矮而瘦,上唇的胡子成隶书的“一”字,原来这是1918年,此人乃是鲁迅。

鲁迅先生正在北京城里S会馆寂寞钞碑——石头上有字,有人钞石头上的字。忽有金心异来访,说:“你钞了这个有什么用?”

“没用。”

“那么,你钞他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呐喊·自序》)

鲁迅想了想,翻出旧友日记二册,“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遂“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这就是《狂人日记》,正是: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后有《狂人日记》,前有《石头记》,当胡适等人认定《红楼梦》是“自叙传”时,这绝非寻常判断,而是于文学史中牵一条草蛇灰线,蜿蜒千里。

看官想必记得,1927年胡适得了甲戌本,喜不自禁给钱玄同写信报喜,而钱玄同正是那位金心异。新文化运动高潮中,林琴南先生别调独谈,捍卫道统,发一篇小说题为《荆生》,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把《新青年》各位编者暴打一通。胡适、陈独秀当然跑不了,另外一个挨打的名叫金心异,那便是钱玄同。此人去找鲁迅,也是为了给《新青年》约稿,文学革命,同去同去。那一年玄同先生三十一岁,正立在时代的风口浪尖,手把旌旗岂不湿,时有吓人一大跳的激进高论,比如要废除汉字代之以罗马字母,比如“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这位“新青年”,贾宝玉附了体,认为四十以上,不论男女,皆不免油腻,实是世间污浊的根源。“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岁时,曹雪芹都死了,你不枪毙还等什么。贾宝玉没有枪毙人的豪情,只在大观园里守着一个反成长的青春乌托邦,而钱玄同和他的伙伴们要改造世界,要创造一往无前、不断更新的青春中国——贾宝玉注定悲剧,钱玄同他们非常成功。这件事唯一不太完美的是,玄同先生自己在四十岁时并未被毙或者自毙,食言而肥发了福,设摆筵席庆寿诞,远在上海的鲁迅闻听,哂然一笑,作诗嘲之:“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教授杂咏》)

鲁迅先生眼毒、记性又好,惯会提不合时宜令人扫兴的问题,比如娜拉出走以后怎样?比如钱先生四十以后如何?……依此类推,其实还有一个鲁迅式的问题,就是贾宝玉长大以后怎样?贾宝玉四十、五十以后怎样?——这个问题鲁迅没顾上提,我的朋友李应物好像不知在哪儿阴阴的有此一问。

其实,不待应物兄有此一问,曹雪芹早为此深自苦恼。《石头记》早期抄本中,第三回凤姐初见黛玉,“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应是十四岁。好吧,十三十四,一见倾心,肯定是早了些,只要不耽误学业也就罢了。问题是,按这个年龄写下去,越写越不对了,反复披阅增删,架构不断调整,规模不断扩展,写着写着小说内部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八年,贾宝玉都二十多了,还在大观园里混着。乾隆盛世,平均寿命都等不到枪毙,顶多也就三十几岁,二十多岁的人早该娶妻生子赶考中进士,怎么好仍守在园子里和姐姐妹妹厮混,就算他是个幸运的呆子,姐姐妹妹们也不能就这么陪着。没奈何,贾宝玉的年龄不得不掉过头去往下减,初见黛玉时从十四岁减到七八岁,这样,写到八十回应该是十七八岁。

一个作家,写一部长篇,其过程好比崇祯当皇帝,按下葫芦起了瓢,东边平了西边反。作家要建构一个世界,把各种相互冲突的力量调和在一个严密的结构里,少数人干得好,严丝合缝,海晏河清,比如福楼拜,他把《包法利夫人》治理得如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还有另一种极少数,他是秦皇汉武,本领太强,规模太大,野心如万里长风,成就一番伟业为万世法,但也终不免种种顾此失彼、种种补救不及。如此这般的小说家,史上不多,曹雪芹肯定算一个。而且他和别人不同,他的前边基本上没有经验可借鉴,全靠他天纵之才,是汪洋恣肆,也是在黑暗中摸索,所以他的《石头记》注定写得难写得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取其整数,其实何止十何止五。革命,再革命,再革自己的命,撒手而去时,革命尚未完成。

而眼下一个小小的年龄问题,真要下手,却原来也是抽换一块砖、塌了一座桥。雪芹的命意是“木石前盟”,神瑛侍者、绛珠仙子,必是不讲道理、一见倾心,必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未为不可”,这是两个饱满具足的生命的重逢。现在,不得不变成七八岁的孩子,若等着两个鼻涕虫慢慢长大、情窦初开,木石前盟又如何成立?

真正的困难在于,雪芹其实是18世纪中国的一个现代人。即以年龄问题而论,青春一词古已有之,“青春作伴好还乡”,但此处的青春仅仅是生命的自然节律。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人是越老越值钱,离真理越近。但是,在现代逻辑中,此事根本逆转,青春被赋予了绝对的价值,它不再自愧于经验,它体现着几乎所有根本的现代价值:活力、更新、进步、未来和对传统的弃绝。“五四”孕育于《新青年》绝非偶然,而贾宝玉那不妥协的青春乌托邦,上承晚明李贽“童心”之风,下开现代之先河。旧时文学中,固然不乏才子佳人,谈情说爱,但是,还从来没有人如此明确和彻底地把青春作为对抗性价值。

先锋青年曹雪芹,他开启了20世纪文化政治的一个重要方向,直到此时,我们仍在他的延长线上。作为深思熟虑的小说家,他当然力图为他的乌托邦壮举在18世纪暮气沉沉的社会条件下建构起现实合理性,但同时,他必是直觉地意识到某种巨大的革命能量,他不能退却,不能放弃他所痴迷的构想:这将是一个有着自觉意识的主体作出的选择和对抗,他不能把贾宝玉合理化为一个天真未凿的孩子,给他时间让他慢慢成长,雪芹在根本上反成长,他完全不信與他同时代的卢梭那一套,他知道,所谓合理的成长几乎无法推导出我们后来熟知的这个宝玉。怎么办呢?左右为难之间,他只好如现在这般“烟云模糊”,七八岁含糊过去,然后,按下加速键,初试云雨情,已经十二三了。

而20世纪初的玄同君生当天地翻覆,按了加速键的不是小说家,而是整个时代。此人才分二流,运气一流,他在他的时代狂飙突进,虽说难免翻车,但总能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朽的节点。比如他正好见证了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两个重要的现代事件:鲁迅把一个封禁于无声中的“我”打开、放出,现代的、启蒙的逻辑由此获得了一个阿基米德式的支点;然后,胡适等人发现和认定,那个“我”已在大荒山无稽崖下那块废弃的石头中孕育和显影。两件事,皆为大事,胡适先生苦口婆心,反复呼吁海内文豪,多谈问题,少谈主义,但没有主义,何来问题,此时大喜之下,也是作法不自毙,忍不住就“主义”起来,手忙脚乱中奉送《红楼梦》一顶大帽子,正是彼时日本转口原产法国的时髦货,合适不合适先扣上,就叫做“自然主义”。

从胡适到玄同,是弄潮儿,却也是老实人,老实人的标准配备就是一根筋、一条线,整理国故,就是要把国故分拣一番,看能不能挂在西方文学(别号世界文学)的那条线上,流水线很忙,合适不合适来不及想,至于在中国,是否存在不同于西方现代性的现代性,那根本没想到,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性就不是现代性。于是,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是:

《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红楼梦考证(改定稿)》)

这个说法显然不合“自然主义”的本义,胡适的自然主义其实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写实主义——还没到现实主义。读古今第一不老实书,最后得出“老老实实”四字,此人可真是老实。

本文刊登于《十月》202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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