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尔维尔读札
作者 格非
发表于 2020年9月

1.以实玛利(Ishmael)

2007年4月中旬,我应邀前往美国纽约大学东亚系讲学。接待方将我安顿在华尔街近旁的一家旅馆里,并对我开玩笑说,他们安排我住在华尔街,是为了让我感受一下身处资本主义世界心脏地带的文化氛围。4月17日凌晨,我从电视新闻中得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内发生了枪击案,一名年轻的大学生在枪杀了三十二人之后饮弹身亡。由于电视新闻不断强调凶手的亚裔身份,而且据说“长得很像中国人”,侨居纽约的中国人以及华人朋友都对此案忧心忡忡,神色凝重。说是噤若寒蝉,也并不过分。这天中午,凶手身份最终被确定,这是一个名叫赵承熙的韩国移民。华人朋友们在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始向我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个案件的诸多枝节。其中的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赵承熙在死前留下一封信,信中有“结束的日子临近,该采取行动了”这样的句子;另外,他在自杀之后,警方在他的手臂上发现有用红墨水涂成的“Ishmael Ax”字样,但不知其意何指。

这几乎立刻就让我想起了麦尔维尔。

在纽约的那些日子里,我没事就去华尔街上晃悠。脑子里一直想着的,是麦尔维尔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抄写员巴特比》——它的故事就发生在华尔街。当我的目光在那些鳞次栉比的建筑上逗留时,会下意识地去寻找巴特比所供职的那个阴暗的律师事务所,就好像它在现实中真的存在一样。而Ishmael这个名字,则不能不让人联想起麦尔维尔的长篇小说《白鲸》。

Ishmael中文译作以实玛利(或译伊斯梅尔),在《白鲸》中,它是叙事人兼主人公。众所周知,《白鲸》中的诸多人物都与《圣经》文本存在着或明或暗的对应关系,作者这么做,或许是为了增加作品启示录般的寓言色彩。当然,以实玛利也不例外。在《圣经》的叙事中,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与婢女夏甲所生的儿子。由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对夏甲与以实玛利十分嫉恨,遂求丈夫将夏甲母子抛弃。因此,以实玛利成了一个弃儿。在麦尔维尔的《白鲸》中,以实玛利的弃儿身份是双重的。首先,他作为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儿,满世界游荡,就像一只漂浮在海上迷失了航向的捕鲸船,找不到抛锚的港湾。其次,他还是一个寻找生活意义并最终陷入虚无和绝望的“忧伤之人”。从《白鲸》呈现的诸多主题来看,后一点或许更为重要。

那么,在手臂涂上“Ishmael”字样的韩国青年赵承熙,是否读过麦尔维尔的《白鲸》呢?随着这人的自杀身死,关于这一点已无从查考。但我倾向于他是读过的。赵承熙在幼年时代(1992年)就移居美国且喜欢文学,在出事之前,他还曾创作过一部具有暴力倾向的剧本。就算赵承熙手臂上的Ishmael与麦尔维尔笔下的以实玛利没有任何关联,我们也不能无视两人在思想意识方面诸多的共同点。比如,他们都试图借助于《圣经》的宗教氛围,将现实中的某个行为或事件装扮成寓言,将它拉升到宗教启示的高度,将个人行为道德化、神秘化和历史化,并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某种意义。再比如,他们都将自己看成是社会的弃儿,伴随着强烈的社会和文化疏离感、末世的幻灭感以及自我毁灭的冲动。

不过,在探索人类心灵及其命运的道路上,麦尔维尔走得如此之远,这或许是作为枪击案凶犯的赵承熙难以想象的。《白鲸》中的以实玛利不仅是一个孤独的游魂,同时还是毁灭和灾难的目击者——实际上,大毁灭发生之后,以实玛利作为唯一的幸存者,也成了科耶夫或福山意义上的“最后之人”。至于最终遭受毁灭的是一条名叫“裴廓德号”的捕鲸船,还是它所象征的是美国社会或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甚至是宇宙秩序,这取决于我们在今天的现实语境中,如何去理解《白鲸》的深邃主题。

2.海洋与陆地

每当我觉得嘴角变得狰狞,我的心情像是潮湿、阴雨的十一月天的时候;每当我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在棺材店门前停下步来,而且每逢人家出丧就尾随着他们走去的时候;尤其是每当我的忧郁症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致需要一种有力的道德律来规范我,免得我故意闯到街上,把人们的帽子一顶一顶地撞掉的那个时候——那么,我便认为我非赶快出海不可了。a

这是《白鲸》第一章“海市蜃楼”开头部分的文字。这段内心独白,非常清晰地描述了以实玛利对于大海的渴望,其中暗含着陆地和海洋生活的鲜明对比——当一个人在陆地生活中感到病苦和忧郁、对陆地人际关系感到难以忍受,竟对死亡产生了向往的时候,出海就成了一种本能的选择。

在这里,海洋对于不幸的人而言,似乎就成了一个避难所。

在小说的第112章中,麦尔维尔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名叫柏斯的铁匠的悲惨故事。柏斯是一个技艺高强的手艺人,有年轻美丽的爱妻,有三个活泼健壮的孩子,有一个带花园的房子。柏斯在六十岁前几乎没有遭遇到真正的悲伤,他每个礼拜都会虔诚地去教堂。可是有一天晚上,一位夜贼,就像《天方夜谭》里从魔瓶中跑出来的魔鬼,闖进了他的家中,将巨大的悲哀投向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妻子死了,两个孩子夭折,房子被变卖。白发苍苍的柏斯成了流浪汉。在这个时候,柏斯听见了海洋的呼喊。慷慨豪爽、虚怀若谷的海洋,以及无数在海上游弋的人类和鱼群,邀请并接纳了他,使他成为“裴廓德号”捕鲸船上的一名铁匠。在麦尔维尔看来,从东方到西方,从每一个黎明到黄昏,整个世界都回荡着大海的亲切的呼喊,让一切“伤心的人们”投入它那温暖的怀抱。

在麦尔维尔笔下,海洋自有其与陆地不同的特殊性。归纳起来说,无非是以下几方面:

第一,陆地生活是易变的,充满了文明所赋予的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各种诱惑;而海洋则具有某种稳定感,朴素、简单、直接,亘古不变。在大洪水时代的方舟中,诺亚所看到的大海就是今天这个样子(第135章)。第二,大海是人类的母亲和故乡,它远比陆地要更为古老。第三,汪洋大海本身就象征着最高的真理,它像上帝一样高深莫测。(第23章)

麦尔维尔认为,人在陆地上的生活,充斥着种种幻象和不真实的慰藉,人在陆地上很难感受生存的真正的本体。只有当人到了野蛮、充满各种风险的大海上,把文明与人事的外衣褪下,并直接面对死亡时,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存体验:

你听不到消息,读不到刊物;绝不会有什么额外惊人的日常琐事来使你引起不必要的激动;你听不到国内的苦恼情况;证券破产;股票跌落;也绝不会叫你因想到晚饭要吃什么而烦恼。(《白鲸》第 217页)

只有在这个时候,人才会获得对于生命的真正的反省意识。我们不难发现,在这里,麦尔维尔显然将海洋视为一个更为抽象,同时也更真实、更具有原始野蛮特征、更能体现生活的本然状态的境域。

在陆地与海洋的比照、互现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更隐秘、也更深邃的对比——那就是文明与野蛮的关系。麦尔维尔在描述这种对比时,语词颇多闪烁,但他对文明及整个文明史的看法是清晰的。我认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弗洛伊德晚期思想的真正先驱——正因为海洋是自然和野蛮的象征,它可以成为一面镜子,来帮助我们重新审视文明的发生、发展以及最终的结局。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海洋视为失意、伤心的人类的避难所。实际上,麦尔维尔将海洋视为一个避难所时,是有附加条件的:出海这一行为本身,同时也是毁灭的开始。以实玛利固然为逃避痛苦、虚无、忧郁而本能想到出海,但紧接着这段文字的是这样一句话:

这就是我的手枪和子弹的替代品。(《白鲸》第1页)

而在第112章中,铁匠柏斯出海冒险的前提,恰恰是求死之心。换句话说,出海意味着另一种自杀。麦尔维尔显然认为,一个人要去海上冒险,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下遗嘱,同时这个人也必须认识到,只有不怕失去生命,才有资格获得生命——这当然是源于《圣经》的古老教诲。对于麦尔维尔来说,世界上或许只有两种人:死者与幸存者。

尽管在《白鲸》中,麦尔维尔不厌其烦地渲染海洋在感悟人生方面的种种“优越性”,且不时流露出身为海洋捕鲸者的强烈自豪感,但如果我们据此轻率地认为,这反映了作者对陆地和农耕文明的轻蔑与贬损,则是完全错误的。在我看来,情况或许恰恰相反。麦尔维尔认为,整个世界其实是令人可怕的海洋所包围起来的葱翠的陆地,犹如大海中的塔希提小岛,亦如每个人心灵里的那个安谧、快活的岛屿——它被一知半解的生活中的一切恐怖所包围(《白鲸》第58章)。在《白鲸》中,麦尔维尔没忘记一次次向我们发出严厉警告:只要离开港湾、陆地和岛屿,就永远回不来了:

为了追逐我们梦想的这许多神秘缥缈的东西,或者为了苦痛地追击那种迟早要泛上一切人类心头的魔影——这样环球地追击下去,那它们不是把我们引向徒劳的迷宫,就是教我们中途覆没。(《白鲸》第334页)

在小说的第94章,叙事者以实玛利是这样界定他的“幸福观”的:

幸福并不是随便靠智力或者幻想就能获得的,而是存在于妻子,心坎,床上,桌上,马背上,火炉边和田舍间的……(《白鲸》第584页)

这是明确无误的对于陆地居家生活的礼赞。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白鲸》叙事中的一个明显的矛盾。一方面,作者不断劝诫我们安分守己,不要去追逐幻象,为了满足好奇心与种种功利目的,去海上冒险;与此同时,作者确实又在不断讴歌大海所蕴含着的激情与狂野,并不断激励我们到作为最高存在的海洋中去体验生命的壮阔与欢乐。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麦尔维尔在《白鲸》中呈现的这种矛盾与分裂呢?

我的看法或许有些极端。如果我们将陆地与海洋的比照关系,置于自然与文明的关系之下来考察,这种矛盾不过是浮泛的表象。或者说,陆地与海洋的对立,在麦尔维尔那里,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构成对立的不是海洋与陆地,而是乡野与城市。麦尔维尔在《白鲸》中的写作意图之一,是为了向我们描述现代文明与自然、传统之间的对立,以及由这种对立所导致的深刻忧虑。在他的另一篇小说《班尼托·西兰诺》中,叙事者曾这样感慨:大海与乡野好像是一对堂兄弟,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似性。a言下之意,大海所象征的,正是未被现代文明所玷污的乡村或乡野。由此,陆地与海洋在空间上的对比关系,最终为现代文明与远古“自然生活”的时间上的对比关系所代替。

我认为,在麦尔维尔几乎所有的作品中,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十分清楚明晰的主题:对于乡野、乡村以及远古生活的禮赞与向往,对现代城市文明的批判和忧虑。与同时代霍桑、梭罗、爱默生一样,麦尔维尔终其一生都在试图重返自然的最深处,重返那个充满耕种、打猎与垂钓之乐的甜蜜之乡。正因为陆地城市文明的加速兴起,生活在陆地的“忧郁之人”无法找到安宁栖居之所,才会向往辽阔的大海;正因为现代文明功利、平庸,遮盖了生活的原义和本真状态,具有原始魅力、且处处充满风险的海洋才会让人获得对人生的真正体悟,让人重新思考死亡,并进而理解生命。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麦尔维尔在描写大海美景时,会不断使用“鲜花斑斓的大地”以及“风光秀美的草原牧场”一类的比喻。

3.“裴廓德号”的航行线路

捕鲸船“裴廓德号”的出发之地,是小说中频繁提及的南塔开特(Nantucket)。它是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角的一个小岛,英国人最早对它进行殖民统治,约在17世纪中叶。这是传统捕鲸业的重镇和起锚之地。作者在小说中提到的彼得·科芬,在历史上也实有其人。经过漫长的航行和惊心动魄的追击之后,“裴廓德号”最终在太平洋赤道线附近被白鲸莫比-迪克撞沉,葬身海底。

根据我们对《白鲸》叙事线索的分析,“裴廓德号”最终的沉没之地,应该在马绍尔群岛与波利尼西亚群岛之间靠近赤道的某个水域。以现在的航海线路而论,要从美国东海岸的南塔开特进入太平洋,最终抵达这片赤道渔场,最便捷的航线,应是由大西洋进入加勒比海,经过巴拿马运河而入太平洋。可是,在《白鲸》问世的那个年代(1851年),巴拿马运河还远未开凿。因此,“裴廓德号”要想进入太平洋,只有两条线路可供选择。第一条线路是沿大西洋往南,经由巴西、阿根廷的外海,并绕过美洲大陆最南端的合恩角,然后沿着南纬六十度线一直往东,进入太平洋。第二条线路,是经由北大西洋朝东南方向航行,沿着非洲大陆的西海岸,绕过非洲西南段的好望角而进入太平洋。本来,“裴廓德号”完全可以挑选第一条线路,绕过合恩角进入太平洋,但它从南塔开特启程时,由于时令和风向不利于绕过合恩角航行,必须等待下一个季节。(参见《白鲸》第281页)因此,急于赶往赤道线追击白鲸的船长亚哈,不愿错过所谓“赤道渔场的当令季节”,决定提前开航,并选择了第二条线路——即穿过北大西洋的亚速尔群岛和佛得角群岛,绕过好望角,进入太平洋。然后经由印度洋,驶入孟加拉湾,通过马六甲海峡而入南海,最后由日本海朝东南方向驶往赤道水域。

我们知道,“裴廓德号”沿着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兜了一个“U字形”的大圈子。从表面上看,“裴廓德号”这次航行的目的,是为了捕获具有高额利润的抹香鲸,但或许只有船长亚哈一人知道这艘捕鲸船的真实意图:地中海强风、阿拉伯热风、印度洋季风、彭巴斯草原风以及非洲西岸的燥风,都有可能把莫比-迪克赶到他所设下的巨大的包围圈中来——面对自己的宿敌,亚哈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太平洋中的孟加拉湾、日本海,特别位于赤道附近的东南亚海域,历来是猎获抹香鲸的传统渔场,当然,这一带也是莫比-迪克可能的出没之地,就小说的情节设置而言,这个航行线路,似乎没有什么疑问。不过,因为“裴廓德号”的航迹,与17世纪以来西方殖民者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和亚洲地区,进而“发现”东方的航海线路,是完全重合的,另外,这条航线由大西洋而入印度洋和太平洋,串联起了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几乎将整个人类世界都纳入到了它的视线之中,因此,麦尔维尔为“裴廓德号”设置的这一航路,其背后究竟含有怎样的历史和文化寓意,不免会给读者带来丰富的联想。

在《白鯨》的第24章中,叙事者曾用戏谑和反讽的语调,这样来罗列捕鲸船在现代文明史上的巨大功绩:捕鲸船为探索未知的新世界,为发现远海的陌生地域,起到了开路先锋的作用。它不仅为殖民者的兵舰开路,也曾帮助英国殖民者将智利、秘鲁、玻利维亚从旧西班牙的羁轭下解放出来,建立民主政体;捕鲸船紧跟在荷兰人之后,发现了澳大利亚,并将澳洲大陆带入文明世界;捕鲸船作为先导,将传教士和商人带到了世界各地,并开启了与日本的文化交流,让这个闭关自守的国家向世界敞开了它的怀抱。因此,捕鲸船不仅是殖民地的母亲,也是叙事者“我”的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白鲸》第150-156页)

叙事人的这一番陈词,让我们多少可以洞悉作者隐秘的文本意图。也就是说,作者让“裴廓德号”穿越五大洲、三大洋,并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一个关于捕鲸的冒险故事,其中也暗含了作者在开放的地理历史时空中重新思考人类命运的抱负和野心。传统的商业捕鲸路线,同时也是由海盗和现代殖民者所开辟与“发现”的前往东方的航道,而后者恰恰预示着现代文明史的开端。遵循着这个线索,我们不难发现,与麦尔维尔早期沾沾自喜的冒险故事不同,《白鲸》或许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全新尝试。作者试图将现代地理、历史、法律、社会道德和政治秩序一并纳入其视野。麦尔维尔试图以现代社会秩序为基准点,向前追溯,同时也向后展望。向前追溯,无非是全部的人类文明史;而向后延展,则使《白鲸》具有了强烈的预言性。这样一来,“裴廓德号”已不再是一艘简单的捕鲸船,它同时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命运之舟。

另外,“裴廓德号”的航行路线,也可以被视为是作者(叙事者)从现代城市向着大自然蛮荒深处进发的漫漫旅程。在英国作家D.H.劳伦斯看来,麦尔维尔是一个厌世者,或者说,他无法接受人类,无法将自己归属于人类。对他而言,既然人类原本来自海洋,那么奔向海洋,即是重返家乡。对于现代城市文明,麦尔维尔感到格格不入、难以忍受,而传统意义上的家乡,也正在被急速扩张的城市所吞没,他只能在茫茫大海中寻找自己的栖身之地。劳伦斯认为,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词语,来概括麦尔维尔一生创作的重要主题,这个词就是“逃离”。那么,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才是他理想的逃遁之地呢?

D.H.劳伦斯的答案是太平洋。

他的理由是,太平洋远比大西洋和印度洋古老。劳伦斯所说的古老,是指“它(太平洋)还未被现代意识所浸染”a。世界现代史的奇特的震动,“把大西洋和地中海人震入一种又一种新的意识中,而太平洋和太平洋水域的人则一直在沉睡”b。毛利人、汤加岛人、马库斯人、斐济人、波利尼西亚人,都还处于石器时代。甚至就连日本人和中国人也在无数个世纪的沉睡中翻来覆去:

他们的血是古老的,他们的肌肤是古老而柔软的。他们忙碌的日子则是几千年前的日子,那时的世界比现在柔和得多,空气湿润得多,地球表面温暖得多,荷花成年成月地盛开着。那是在埃及之前伟大的世界。c

我们只要读一读麦尔维尔早期的小说——我这里指的是《泰比》(1846年)、《奥穆》(1847年)和《玛迪》(1849年),就会理解D.H.劳伦斯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劳伦斯的这一看法,对我们理解麦尔维尔生活与写作的奥秘,尤其是他对社会和人类的本能的逃离姿态,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将太平洋视为麦尔维尔最向往的古老地域,显然太过牵强。此外,D.H.劳伦斯对于太平洋诸国的描绘和想象,也带有太多的“东方主义”的色彩。事实上,在麦尔维尔的其他作品中,他为自己远离人类的隐遁之路,设定了不同的息影之地——或者是人迹罕至的群山之中(比如《阳台》),或者是荒无人烟的孤岛之上(比如《魔岛魅影》)a。也就是说,麦尔维尔心仪的神秘之地,也许不一定是太平洋,但必须足够古老、蛮荒,远离尘嚣。

在《白鲸》中,麦尔维尔之所以将赤道以南的太平洋海域作为捕鲸船最终的覆没之地,或许仅仅是因为它是“裴廓德号”世界旅程的终点。更何况,麦尔维尔本人作为一名水手,在他的航海生涯中,曾在南太平洋诸岛做过短暂逗留。

4.“裴廓德号”的人员构成与世界秩序

按照《白鲸》第16章的描述,“裴廓德”(Pequod)是“马萨诸塞州印第安人的一个有名的种族,如今已和古代的米太人一样绝种了”(《白鲸》第98页)。据中文译者曹庸对该名词的注释,裴廓德部族原先生活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东部,以骁勇著称,但在17世纪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后,裴廓德部族即已被杀戮过半。麦尔维尔以早已灭亡的印第安部族名称,来为这艘很有象征意义的捕鲸船命名,显然并非无因。如果我们将这条捕鲸船看成一个微缩的社会,那么“裴廓德”这个名称就指向了这个社会最早的起源。当然,这个名称不光意味着纪念或缅怀,叙事者在此更想提醒读者的是,它是一艘幽灵之船—— “裴廓德号”在小说中第一次露面时,船上就笼罩着一种不祥的气息和氛围。

我们先来看看“裴廓德号”船上的人员构成。

法勒和比勒达:美国人。他们虽然最终没有上船,却是这条船法律上的拥有者,即老板兼经理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位船东的名字,均来自旧约《圣经》(《创世纪》及《约伯记》)。

船长亚哈:美国人。捕鲸船出港之后很久,他才在甲板上露面。这是一位忧郁、疯狂、病态且带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人物。他因为被莫比-迪克咬掉了一条腿,强烈的复仇愿望让他精神亢奋。虽然他的名字也源于《圣经》,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一个无神论者。

大副斯达巴克:美国人,南塔开特土著。桂克(教友会)后裔。此人极富理性,虔诚,为人耿直可靠,思路缜密。但内心深处极其敏感,且带有一点迷信。

二副斯塔布:美国科德角人。是个无忧无虑的乐天派,烟斗不离手,对任何重大和紧急之事都能处之泰然,即便到了生死攸关的境地中,也能无所畏惧、嘻嘻哈哈。

三副弗拉斯克:美国人。此人长得短小精悍,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他的勇猛中夹杂着愚蠢和无知,毫无想象力,只知道跟大鲸以死相搏:“在他那有限的见解看来,一条奇妙的大鲸不过是一种放大的老鼠”(《白鲸》第166页)。

以上人物构成了“裴廓德号”捕鲸船的上流社会。法勒和比勒达这样的船东或投资人自不必说了,船长亚哈是这艘船真正意义上的君王和灵魂。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的地位亦举足轻重。比如说,当发现抹香鲸并展开追击之时,这三人分别统领一只小艇,与亚哈一起,组成联合指挥部,发号施令并身先士卒。

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美国白人。

三位标枪手被描述为大副、二副和三副的随从,他们虽然也算是美国人,但却来自于不同的族裔。其中的魁魁格是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南太平洋某岛国酋长的儿子,跟随一艘美国船来到了文明社会。他的家乡科科伏柯,据说在当时的任何地图上都无法找到。这个野蛮的食人生番虽说是异教徒,信奉偶像,但却质朴、善良,有苏格拉底的智慧,堪称“野化了的乔治·华盛顿”。

标枪手塔斯蒂哥是该黑特地方的纯种印第安人,是红种人的后裔。他在来到“裴廓德号”船上捕鲸之前,一直在该黑特的原始森林里追逐猎物。

第三位标枪手戴古(曹庸将它音译为“大个儿”,陈荣彬则将它译为“大狗”)是高个子的野黑人。和魁魁格一样,他也是跳上一艘停泊在家乡的捕鲸船来到美国的。

这三个人作为标枪手,在追击捕杀白鲸的过程中,其重要性和关键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他们的身份和地位要明显高于其他下层船员——比如厨师汤团、铁匠柏斯、木匠师傅、看船的小黑人比普等等。但他们显然也有别于上层管理者,地位和阶层具有一定的暧昧性。举例来说,可以在“裴廓德号”上的船长室用餐的人,按规矩除了船长亚哈之外,还包括大副、二副和三副。进入船长室吃饭,得遵守一定的礼仪。船长本人在餐桌前坐定之后,大副、二副、三副才能依次前来并入座。而用膳完毕之后的离席过程,则遵循着相反的次序——最先离开的是三副,然后是二副、大副和船长。当这伙人全部离开之后,三个标枪手也被允许进入管理层专属的船长室,享用这些人吃剩的残羹冷炙。但标枪手们在吃饭时,可以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乃至纵声谈笑,完全不必遵守任何礼仪。

“裴廓德号”的人员一共30多名,除了船長、大副、二副、三副和三个标枪手外,剩下的二十多人,不是水手便是杂役。他们之中只有少部分的美国人,大多数都是来自世界各地,他们从天涯海角的各个岛屿汇聚到“裴廓德号”上,将自己交给命运难测的捕鲸事业。

在这些船员中,还有两个人物必须简单提及。

其中之一名叫费达拉。他成天扎着包头布,是个来自古老东方的祆教徒。至于他到底来自于哪个地区和岛屿,又是怎么混入“裴廓德号”的,他在船上的哪个角落藏身,小说中语焉不详。他在船上没有固定的工作,只是像个幽灵似的一步不离地跟着船长亚哈。随着叙事的推进,读者会慢慢发现,费达拉实际上是亚哈恶魔般的灵魂伴侣,或者说,他是亚哈的另一个自我,就像古老的帝王对待伶优和弄臣一样,亚哈对费达拉既充满蔑视,又与他形影不离,甚至完全受他的摆布与控制。

另一个人物就是小说的叙事人兼主人公以实玛利。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水手,但因为他是《白鲸》故事的讲述者,也是灾难的见证者和记录者,他的游手好闲是可以理解的。

现在,我们简单小结一下。按照作者的描述,在“裴廓德号”上的所有人员中,即便将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四个白人计算在内,美国人只占了不到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捕鲸船有在沿途各国的岛屿或港口招募水手的习惯;另一方面,是由于美国人通常“只提供智慧,至于力气呢,则由世界其他各地去慷慨输捐了”(《白鲸》第168页)。麦尔维尔对“裴廓德号”捕鲸船人物序列的设置,难免给读者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从捕鲸船的人员构成来看,它很像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或象征。事实上,在《白鲸》的批评和研究史上,持这样观点的人并不罕见。D.H.劳伦斯和L.麦克菲(Laurence MacPhee)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例子。

劳伦斯认为,《白鲸》的故事可以简括如下:三个野人般的标枪手以及来自不同种族、民族的人,聚集在星条旗下,由一名发了疯的船长指挥,踏上了追击白鲸莫比-迪克的茫茫旅程。

本文刊登于《十月》202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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