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十年,重庆收了多少税?
作者 石青川
发表于 2021年11月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房地产税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而房产税的试点始于10年前的2011年1月,重庆、上海两大城市开始试点房地产税范畴内的房产税。上海和重庆试点的都叫“房产税”,而不是“房地产税”,业内普遍认为,将要推行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其范围较“房产税”范围更广。

回看2011年1月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尽管只针对的是房产,但在这10年间,同样对重庆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一些影响,并在房产税的范畴内带来一些经验与思考。

房产税没有存在感?

一些在重庆置业的年轻人对房产税的感受并不深。

今年刚收房的苟华东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他对于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没有任何概念,自己买房时从没考虑过房产税这个问题。

重庆碧桂园某楼盘置业顾问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户口在重庆,或者只要在重庆工作,买的又是刚需房,就不用去考虑房产税的问题。房产税不会对购房产生额外影响。”

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有兩种征收对象,一种是对高端住宅收税,即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或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另一种则是外地来重庆置业的,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的新购住房。

“其实‘三无’人员(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房产税是很难收到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中介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自己就经手过“三无”人员成功避开房产税的交易。“可以找一家公司,通过补交社保的方式来进行。我可以帮忙找,不过除了补缴的社保外,还会涉及一些佣金。”

类似这样的操作,做房产投资项目的郭华侨见过很多,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重庆在高端住宅方面对个人征收的房产税也不容易征收或及时征收到,“官方定义的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每年10月份由房主去主动申报,但主动申报的人数少之又少,很多高端住宅的房产税,实际上最后交易时才补缴,最终可能还是由接手的买家承担。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1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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