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致力呵护和培育税源
作者 关浣非
发表于 2021年11月
关浣非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税收乃国家之命脉、兴旺之根本。

所有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包括政府税收、居民收入在内的国家财富和国民财富的增长。而无论是开放抑或是创新,无论是改善营商环境还是推进市场化发展,其本质目的都是:通过经济生态的持续优化实现更具效率的经济增长直至实现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

1

影响国家税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要素的投入规模和结构及其效率会影响到一经济体的税收,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程度及资本化程度也会影响到一经济体的税收,同时一经济体的税收水平也会影响到其本身的税收变化。如美国的供给学派代表人物阿瑟·拉弗在1974年运用现代计量方式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认为当税率在一定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的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税收收入增加。

在影响一国经济增长的诸多要素中,资本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只有维持资本的持续投入,才会带动其他要素的持续投入;只有不断扩大资本的投入,才会不断扩大经济增长规模,也才能不断扩大国家税收的来源。相反,投资趋减的结果必然是经济下行,而此种情形下欲打扩大税基、提高税率的主意不仅很难达到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因传导和辐射效用,经济下滑的压力将会变得更大。

要实现共同富裕亦依赖于二次分配,而且应主要依靠增加财政收入。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1年20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