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立并举中引领社会思潮的百年实践
作者 郑敬斌
发表于 2021年11月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社会思潮 破立并举 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破”与“立”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二者既统一又斗争地推动一元化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多元化社会思潮,在“破”得徹底、“立”得牢固中澄清谬误、凝聚共识。“破立并举”的原则方法进一步解决了新时代引领社会思潮应当“破什么”“如何破”“立什么”“如何立”等诸多问题,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要价值。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错误思潮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在“立是”“破非”中形成了对多元社会思潮的引领态势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破立并举原则的发轫。二十世纪初,中国处于严重的内忧外患之中,各种社会思潮杂然并起、来势汹涌,急于救亡图存的有识之士在诸多学说、“主义”中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领导人,在思想上坚信马克思主义是分析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科学思想武器,是能够拯救中华民族于危难之中的伟大旗帜和指路明灯,于是开始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与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等其他社会思潮展开激烈论争。在此后的革命实践中,深谙马克思主义真谛的毛泽东同志等人坚持破立并举原则,加强对各类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领,不仅积极创办专门的宣传机构来热情讴歌、真诚传播这一理论,还注重通过文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式及时肃清党内存在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值得注意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党内对“什么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这一问题认识不到位、不统一,导致党在实践中犯了“左”倾、右倾的路线错误,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毛泽东同志和其他领导人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在破立并举中批驳谬误、坚持真理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强调“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将解决“中国问题”作为目标导向,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明确指出的,“只会片面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个别词句,而不会运用他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种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是非常有害的,特别是对于中级以上的干部,害处更大”。正是在破立并举原则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性,取得了中国革命的领导权,从而在实现对社会思潮的引领中回答和解决了“中国向何处去”的历史课题。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破立并举原则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着力清除国内残余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思想毒瘤,将马克思主义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力争在破立并举中实现对社会思潮的引领。在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有的放矢地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名论断。为此,党中央开展了大量工作:创办马列学院,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队伍;掌握报纸、广播等传播工具,获得舆论宣传主动权;确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基本方针,在各种社会思潮的相比较、相斗争中发展壮大科学的意识形态。此外,还开展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使其摆脱个人主义、宗派主义错误倾向,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等。这些积极探索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热潮,也使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应该看到,受国际上波匈事件和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事件的影响,加上国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经验不足,社会思潮引领工作在出现“左”的偏差的同时,也存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倾向、把阶级斗争作为解决思想问题的手段、“破”与“立”出现绝对化和教条化倾向等问题与失误。这些经验教训也对日后有效引领社会思潮起到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时期:破立并举原则的深化。改革开放时期,当我们打开国门引进来、走出去时,各种社会思潮纷至沓来、相互交锋,意识形态领域变得更加纷繁复杂,从不同侧面和不同程度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针对多种错误思潮,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实际、直面现实难题,深化破立并举原则,提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引领方法,对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决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恢复和发展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对社会思潮的拨乱反正与正确引领。然而,在解放思想、反思“文化大革命”的过程中,有人片面强调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出现了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针对这股错误思潮,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客观评价了毛泽东同志的功绩与错误,肯定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意义和历史地位,从而粉碎了历史虚无主义的不良意图,有效统一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随后,面对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争论,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指明“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实现了对全国人民思想的解放与引领。此后,为了应对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重大国际环境变化,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新自由主义等思潮在国内的滋生蔓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破立并举原则,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总结党和人民在实践中获得的新认识和积累的新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同各种错误观点进行斗争,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坚定正确的思想理论认识。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一系列科学决策,把“破”与“立”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和常态化,有效消除了干部群众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和模糊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破立并举原则的制度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到“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历史新高度,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一重大命题,推动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制度化建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态势,鲜明体现了“立”这条主线,即坚持和發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同时,这一新态势也鲜明体现了“破”这条底线,即保持思想定力和政治定力,坚决对一切不合时宜且带有不良政治诉求的错误思潮说“不”。值得注意的是,对待错误思潮,“破”与“立”缺一不可,“不破不立,不立不破,相辅相成,殊途同归”。为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强化引领社会思潮的实效性,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指明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方向。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1年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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