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理论的新基石
作者 郭静
发表于 2021年11月

【关键词】人民民主 协商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人民民主理论,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民主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实践,成功地推動了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现代化进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践表明,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国实际、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人民民主理论和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反复探索形成的,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得出的理论性认识和规则体系,是历史的产物、实践的产物。在抗日战争初期,我们党根据中国革命实践和国家历史任务的需要,推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提出了人民民主的概念。在人民民主观念的指引下,我们党带领人民探索创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开启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在系统总结建国前后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1世纪初,我们党相继提出了人民民主的“三统一”和“协商民主”两大理论论断,我国的民主形式与人民民主本质的内在关系的理论阐述不断深化。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总结了我们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科学概括了人民参与政治全过程各环节是人民民主真实性的实现形式要素,使人民民主理论形成了对我国的民主形式与人民民主本质的内在关系的完整阐释,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统一”:人民民主的有序性要求党的领导和法治

人民民主是一种独立的民主形态。人民民主起源于中国革命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形成的,既广泛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和苏俄式无产阶级专政。西方国家的民主观以民主形式的制度论回避民主的本质论。英美式西方民主通过一系列貌似平等的形式和程序,通过暂时和局部让利于中下层群体的策略,掩盖了只有资产阶级代理人才能执掌政权的民主实质。苏俄式无产阶级专政制度是适应于工业先进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不足之处是在体制上没能始终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平衡。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探索发展适合自身国情、能够解决本国历史任务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制度。

人民民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阶级实质论,同时坚持民主形式的扬弃论。人民民主在阶级内涵上是最为广泛的民主,这一本质的实现形式需要独立探索,在本国国情基础上,批判继承人类追求民主历史中形成的一切文明成果。事实上,一般民主、普遍民主、绝对民主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但在历史上存在的阶级的、具体的民主,则总是具有可以为后人继承、借鉴的一般的普遍的因素。因此,应深刻理解和把握民主的阶级本质,注意认真总结和批判继承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在民主实践中创造的文明成果。

经过多年的政治实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贯彻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保障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推动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完整准确地概括了人民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即“三统一”。

“三统一”的理论论断深刻揭示了发展人民民主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实现人民民主的理想,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政治混乱和改旗易帜。人民群众要掌握国家政权,成为社会的主人,需要有一个能够集中代表和反映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需要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既需要有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领导力量,也需要能够体现和服务于实现人民民主的法治体系,三者有机统一,才能保障人民民主政治的有效运行。

“三统一”鲜明指出人民民主不采用西方政党制度,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领导是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无产阶级政党作为“领导党”,通过领导人民创建崭新的政治制度,保证其所领导的民主政治是维护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利益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在政党制度上,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民主也区别于苏联的社会主义民主,其明确了各社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即中国各政党的政治地位及其政治关系。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1年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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