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基层司司长聂春雷:紧密型医共体核心是利益共同体
作者 苑苏文
发表于 2021年11月

最近,山东单县发生的所谓“脑中风村”事件一度成为媒体焦点,在村医骗保行为背后,他们的工作状态、生存情况也引发关注。

在我国城镇化率日益提高的当下,如何能够让村医真正发挥农村基层卫生保健的守门人作用,就此话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司长聂春雷近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

“村医的将来还是要由政府来托底”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单县“脑中风村”事件,你怎么看?

聂春雷:山东单县的这个事情,我们关注了。首先是村卫生室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其次就是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对于造假骗保行为,必须要严肃查处,但对于一些误操作,也应区别对待。虽然医保系统中显示那么多村民都是“脑中风”,但并不是每一个处方都涉嫌骗保。村医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使用软件过程中,为了方便,输入病名时只按了回车键,自动打上了第一个病名,就是“脑中风”。再有,就是有村民反映莫名其妙成了“器官移植术后患者”,其实是这位村民去看“气管炎”,村医输入“qgy”,直接按了回车,就误登记了排在第一的病名“器官移植”。据当地有关部门实际调查,在村医登记的纸质版处方上,疾病诊断都是常见病,并没有“脑中风”。这个事件也告诉我们,村卫生室是最基层的医疗机构,与大医院有着很大的不同,应针对村卫生室设计方便使用的软件系统,同时要加强操作应用培训。这个事件的发生,地方医保和卫生部门都是有监管责任的。

中国新闻周刊: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此次涉嫌骗保的村医,她的合法正当收入是很低的。村医的收入现在具体是怎样的情况?

聂春雷:过去村医收入几乎完全依靠卖药的利润,推行基药目录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之后,村医就没有这块利润了。

现在,村医收入主要分为三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基本药物补助来自于各级财政,是目前村医的主要收入来源,一般诊疗费主要来源于医保基金。其中只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标准每年有所增长,到今年已经达到人均79元,而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近10年来没有怎么增长。但是物价在涨,另外,这三块补助同服务人口多少密切相关,服务人口多,服务量大,补助就多。但随着农村城镇化,农村人口流失,空心村问题加重,导致很多村医服务的人口也逐渐减少,这三块的补助费也相对减少。于是许多村医发现,自己2011年每年能拿三万元,但十年后依然每年拿三万元,或者比三万元略多一点,相对来讲收入反而降低了。

我们计算过,如果一个村医的服务人口够1000人的话,那么一年下来,基本能有个4万~5万元的收入。从全国范围来看,在村里这个收入还算不错的,一般应该是高于村干部的。如果一个村医服务人口低于800人或更低,其收入就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生存就有困难。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争取提高相应补助标准,增加村医收入。2011年,基本药物补助是人均5元,2020年基本药物补助提高到人均8元,今年提高到人均10元了。目前,各地村医看一次病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各地卫生部门也在积极协调适时提高标准,比如内蒙古提高到了8元,河北提高到了10元,只有建立定期调整的补助机制,才能基本保证村医收入不降低。

中国新闻周刊:回顾村医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一开始是依托集体经济的赤脚医生,到了1980年代赤脚医生制度终结,很多村医一度成了个体户,现在是不是又回归到了国家保障?

聂春雷:目前村医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体的。如果是在东部发达地区,一个村有二三千人,村医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但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人口少,服务量少,村医单靠三项补助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很多地方都由地方政府再给予一定补贴。

本文刊登于《中国新闻周刊》2021年42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