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请辞潮”或成年末风格转换契机
作者 张俊鸣
发表于 2021年11月

月薪一万却连带赔偿数亿,“康美案”中五位独立董事吃到的天价“连带赔偿”令人咋舌,除了反映新证券法之下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尊严之外,也完全颠覆了以往社会大众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躺赢”的传统印象。虽然这些独董财力有限,未必能够完全落实天价罚单,但“罚到破产”足以产生强大的震慑力,简单签字投赞成票扮演“花瓶”的独董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在“康美案”天价罚单问世之后,上市公司独董请辞数量明显上升,虽然并非每家公司都存在财务方面的瑕疵,但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带给市场类似的联想。笔者认为,在新法重罚落到实处之后,独董面对上市公司财报将更加谨慎,独董的动向可能将成为一些公司股价爆雷的诱因。而这一趋势,有望成为岁末年初市场风格转换的契机,对于一些估值较低、基金低配、业绩风险低的“三低”大盘股,存在价值重估的机会。

刮骨疗毒,天价罚单让“毒董”走开

独立董事制度在A 股实施多年,原本被赋予保护众多对上市公司话语权有限的中小投资者的重责大任,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大多被视为装点门面的“花瓶”。虽然有部分独董发挥专业、拿出勇气对上市公司议案表达不同意见,但毋庸讳言,过去大多数独董的表现和监管层、投资者的期待有相当程度的落差。虽然独董大多具有专业知识,但毕竟收入薪酬来自上市公司,如果不想被请走,大多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这也是人性趋利的本性使然。

以往对独董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有相应的惩戒措施,此次“康美案”中的五位独董,数年前就已经各自领到数十万元不等的罚单,将其以往任职所得基本缴回;而早在2001年,就有独董在“郑百文造假”事件中领到10万元罚单,这位独董还因为没有领取薪水、未参与公司经营为由将证监会告上法院。

本文刊登于《证券市场红周刊》2021年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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