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也是国家名片
作者 凌岚
发表于 2022年3月

美國初高中的英文课,其地位和功能类似中国的语文课,属于基础教育的主课。但与中国的课程相比,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课程设置的差别都很大,若以国内统一课本和统一教学大纲的普教思维来看会很难理解。本文将从美国初等教育中的英文书目出发,探讨英美文学的教化功能。但在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美国在早期殖民地时期一直到20世纪初“课本”的诞生和发展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殖民时代和独立:美国基础教育的缘起

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由殖民地组成的联盟,有点像中国古代的部落联盟,散布在美国东岸极广大的疆域上。每一个殖民地在地方经济、居民识字水平、社区和宗教组织,以及治理理念上都有差别,有时差别很大,甚至连英语都可能不是通用语言。殖民地组成的各州之间关系也并不好。各州间的鸿沟在合众国联邦建立后的100年才慢慢合拢消弭。这个缓慢的历史过程也体现在基础教育上。

17世纪末美洲殖民地建立之初,美国东北岸的殖民地社区就开始建立学校。1635年,波士顿拉丁学校成立。1639年,离波士顿不远的多切斯特郡用纳税人的钱资助成立了“玛瑟尔学校”(Mather School)——可以算作第一家公立学校。玛瑟尔是当时波士顿为中心的新英格兰地区极活跃的清教牧师和社区领袖,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的建州宪章就是他筹备了四年后向英皇申请批准的。他们父子也参与建立哈佛学院,也就是哈佛大学的前身,“旨在为殖民地培养自己的神职人员”。玛瑟尔著作颇丰,在当时英国和美国都很有话语权。他的著作中有关巫术异端的小册子曾在新英格兰广为流传,成为“撒莱姆猎巫事件”的主要理论依据。

不难看出,这些新成立的学校主要由清教牧师主导,课程主要教授英王詹姆斯版《圣经》和拉丁文。除了极少的几家学校,殖民地孩子的开蒙识字,主要还是沿用英国的传统,在家庭内部教授字母、学习简单词的拼写、算数等基本文化技能。上流社会的家庭在孩子长到八九岁以后把孩子送去英国寄宿学校读书。以英文为主的教育集中在北美洲东北岸最早殖民的几个州——马萨诸塞、罗得岛、康涅狄格这些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地理区,这里集中了英国来的移民。除了这些地区,在纽约上州、宾夕法尼亚州、芝加哥地区集中了荷兰和德国等德语地区来的移民,这些德裔移民社区的学校和教会主要说德语,社区报纸、教会敬拜都使用德语。德语社区一直保留到20世纪初世界大战爆发,美国对德宣战后才被政府强制取缔,要求社区用英语。南部州则情况更复杂,因为种棉花和出口棉布,南部的州成为当时美国经济最发达、白人最富有的地方。但南部各州识字率又是全美国最低的:白人家庭请私人教师来家里给孩子上课,或者把孩子送到美国东部,甚至英国的寄宿学校;而黑人的普教却无人在意。

殖民时代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基础教育读物是《新英格兰识字课本》(The New England Primer),一共90页,以《圣经》为基础,在英国儿童开蒙课本基础上改编(也可以说是抄袭)的殖民地版,类似“三字经”。这个识字课本自从1687年在波士顿首次印售大受欢迎,在之后的100多年里卖出超过200万册,一直到20世纪初有些地区的小学还在使用。美洲殖民地的基础教育跟教会、牧师以及隔着大西洋的母国英国是紧紧相连的,连殖民地使用的《圣经》都是从英国进口。

《新英格兰识字课本》出版后近一百年,1783年到1785年,美洲大陆终于出版了本土的美国语词典和语法手册——诺亚·韦伯斯特编撰的《美国语法和词汇手册》,在民间简称“拼写蓝皮书”。“蓝皮书”初版只有几百个词条。经过逐年修改,书名变化多次,这部辞书越来越丰富。韦伯斯特痛恨自己童年上过的教会小学,对以英伦语言为中心的基础教育非常反感。当时美国流行的中学教育是首先要教孩子学希腊语和拉丁语,大学入学也是主要看这两项成绩,英语训练在课程安排中靠后。韦伯斯特在美国独立革命后立志要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身份通过语言教育传达给美国大众。

他在“拼写蓝皮书”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了《韦伯斯特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词典大获成功,到1890年时已经卖出超过6000万本,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仅次于《圣经》。“大词典”不提《圣经》,也没有任何宗教训导。在内容上包罗万象,有词条、语法标准,也有美洲简明的历史和精选美文,包括美洲历史编年大事记,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开始,到1781年独立革命中的约克郡大捷结束。美文部分,既有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随笔,也有独立战争时期流传于殖民地的“战斗檄文”。这本词典是美国本土基础教育真正的开始,旨在推广美国文化、美国语言。在独立战争中,韦伯斯特和“国父”之一汉密尔顿关系密切,授命创立《联邦党人报》宣传美国宪法和共和体制。这部字典体现的就是他一贯的独立思想——反对英国皇权,反对宗教,要把英文教育与《圣经》切割,让美国青少年在英文学习中认识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文化身份和政治理念。

《韦伯斯特大词典》并没有完全取代《新英格兰识字课本》,在波士顿地区的精英学校,《圣经》、希腊文、拉丁文一直都是必修课。传统与新兴思想同时并进,而不是取而代之,这种多元的平行结构一直贯彻于美国的基础教育中。另外,州与州之间的割裂和理念矛盾也体现在教育中,各州对中小学书目的选择有很大的自由。英文课选用什么文学经典做教材,每一个学区的教委会和学校都有决定权。比如在政教分离的立国宗旨下,一般公立高中不用《圣经》里的篇章做英文课教材,但私立高中却可以把最典雅的英王詹姆斯版的《圣经》抽出几章在英文课上学习。美国初高中的英文基础教育,用的是英美文学中的经典做教材:《人鼠之间》《杀死一只知更鸟》《蝇王》是初中英文课的“老三篇”。到了高中,莎士比亚的《恺撒之死》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梅里维尔的《白鲸》成了必读书目。

为了增加阅读理解的深度,高中英文课可以排演一部莎士比亚戏剧,甚至可以在高三的时候写《白鲸》的论文。从初中到高中认真读文学经典,对大部分美国人来说可能是一生当中唯一一段读文学经典的时光。初高中英文经典教育可以让普通人受益一生的。

跟中国的语文课注重议论文不同,美国初高中的英文课的侧重点是叙事体,小说为主,非虚构的作品近年也有,但虚构类还是占主要。一直要到高中才开始写议论文(essay)。另外,中学用作课文的文学经典大部分是全本,而非节选或者“洁本”。经典文学作品的内容在家长,尤其是华人家长看来可能是重口味甚至是出格的。比如曾有一个朋友偷偷问我给上九年级的孩子读《麦田守望者》合适吗?因为其中有召妓的情节。但后来我问过读这本书的儿子,他几乎都没有注意到召妓的情节,因为我问,他才想起来,但很明显他没有多想。

中学生所读的经典书目不是一成不变。随着社会观念更新,平权运动的推动,“老的,死的,白的”作家的作品被替换掉,非白人文学作家以及女性作家的作品出现。美国的语文课,它既是语言教育——教语法,教规范英语,给孩子建立书面英语的规范性,同时也通过经典来教文化和社会观念。韦伯斯特通过中学书目来打造美国文化身份和国家认同的思想,是英文教学里选择书目的一根金线。但什么样的文学代表美国文化?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商榷并与时俱进的。可以说,美国中学生所阅读的书目,就是一直在回答这个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

在美国读中学如果只能选读一本小说,那肯定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自1960年出版后就常年畅销,是几代人的英文课必读书。有一种说法,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初中就可以毕业了,读完《白鲸》,高中就可以毕业。《白鲸》这几年不再进入高中必读,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却一直保留着。

这部小说从酝酿到写成出版,几乎与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种族和阶级的冲突同步,这样一本薄薄的见证时代的大书出自一个无名作者之手,且是她的处女作,这种文学成就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上都可以称作奇迹。

哈珀·李,1926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的门罗维尔小镇,跟南北战争中南方名将罗伯特·李将军家沾亲带故,属于南方的显赫之家。哈珀·李的父亲弗兰西斯·李是当地报纸的主编,也是律师,曾做过亚拉巴马州州议会的州议员,当地人叫他“芬奇”——《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主角,正义的律师也叫芬奇。这并不是巧合,哈珀·李的这部小说带着强烈的自传性,是以父亲办过的一桩真实的案件为基础写作的。1931年,亚拉巴马州一群黑人少年被控强奸两个白人女性,审判中被告处处受到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骚扰,陪审团全是白人,草草结案。哈珀·李的父亲为被告中的一对黑人父子做辩护律师,最后这对父子都被宣判有罪,处以绞刑。这个案子从起诉到判决多处违反刑事案件程序法,在美国司法史上臭名昭著,结案时哈珀·李还是一个孩子,但正是它触动了这个律师的女儿的社会良知。这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在美国影响深远,对整个社会都提出一个触动灵魂的问题——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人,若是触犯法律,这些人是否配享有一个公正的符合司法程序的审判?司法公正的阳光是否可以照到被视为贱民的黑人头上?答案在1931年的亚拉巴马州是“不配有”,但显然哈珀·李的父亲并不这么想,作为律师的他为一对陌生父子的辩护给年幼的女儿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本文刊登于《花城》2022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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