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中国:“社会调查”,抑或“社区研究”
作者 何钧力 陈心想
发表于 2022年4月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学一般被称为“早期中国社会学”。在这一时期,以陈达、李景汉、潘光旦、孙本文、吴文藻等人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社会学者,围绕社会研究的不同议题各抒己见。其中,当年就“通过怎样的方法研究中国社会”这一话题曾发生过一场“争论”,出现了“社会调查”与“社区研究”两派主张,前者以李景汉为代表,后者则主要由吴文藻和他的学生力推。本文拟简要梳理这场“争论”,以呈现早期中国社会学者在探索中国社会研究方法上的努力。

李景汉为代表的“社会调查”研究法

李景汉是“社会调查”的主要推崇者,他曾自白“我是信仰社会调查的”。他之所以把“社会调查”作为一生的事业,很大程度上与他留学的经历有关。1917年,他在美国波莫纳学院读书。在一门社会学课上,老师和同学问他一些关于中国人口、土地、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简单情况,他回答不出来,由此立志回国后要做社会调查,把中国的国情了解清楚。从波莫纳学院毕业后,他又到哥伦比亚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图书馆里,他阅读了大量与美国社会调查相关的书籍,其中就包括“美国春田(Spring-field)社会调查”的成果。这些书籍主要介绍了统计法等现代社会调查方法,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李景汉对社会调查的认知。

按李景汉的定义,“社会调查”是“以有系统的科学方法,调查社会的实际情况,用统计方法,整理搜集的材料(包括制表绘图,求得百分比、平均数等项),分析社会现象构成的要素”。他进一步区分了两类社会调查,一类是“纯粹为求得知识性质的社会调查”,另一类是“为社会改善之应用性质的社会调查”,他推崇的是后者。在他看来,社会调查的作用是用科学方法调查研究社会的各种事实,然后根据事实讨论改造社会的方法,解决社会的问题。由此可见,李景汉所主张的“社会调查”具有突出的实用取向。

在调查单位方面,社会调查优先考虑调查一个县,条件不允许时考虑调查县内一部分或一个区,其次是一个乡、若干个村或一个村。确定调查单位后,便可开展调查,主要包括选点、调查设计、与地方接洽、正式调查、整理资料并撰写报告等步骤。社会调查应在较大的地域范围内进行,并遵循一套较为严格的程序,且资料的收集主要通过统计法来完成。

李景汉在开展社会调查时,总是力图全面地呈现地方的社会情况,调查的内容往往涵盖社会的多个方面。例如,他在定县的调查就涉及该县的地理、历史、县政府及其他地方团体、人口、教育、康健与卫生、农民生活费、乡村娱乐、乡村的风俗与习惯、信仰、赋税、县财政、农业、工商业、农村借贷、灾荒、兵灾等内容。用他本人的话来说,他就是要“调查全县的一切社会情况,发现农村的各种问题”。即便调查单位缩小,他也没有舍弃对“求全”的追求。譬如,他在调查北京郊区农村家庭生活状况时,除通过调查被访家庭的各项支出与收入了解其经济情况外,还附带调查他们的种族、结婚、居住、健康、教育及村民的文化程度等状况。

1924年,李景汉留学回国。在此之前,中国从事社会调查的人甚少。回国后,他主持或参与了北京城区、京郊、定县农村等多次社会调查,并陆续发表了一些成果。在他和陈达、陈翰笙等社会学家的影响下,一场社会调查运动悄然兴起。有人统计,在1927至1935年,国内共出现大小规模的调查报告逾九千份,足见当时社会调查热情之高涨。

吴文藻等人的“社区研究”法

1923年,在李景汉即将回国之际,吴文藻从清华学堂毕业,赴美留学。

本文刊登于《书屋》202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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