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
作者 王秦怡 刘舒扬
发表于 2024年3月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放”和“改革”如手心手背,常常一起被提起。这是因为“以开放促改革”的逻辑在过去几十年中屡屡得到验证。2013年,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常修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中国的改革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内源性”的改革,如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另一种是“外源性”的改革,即倒逼式的改革,如开放倒逼式改革。从1978年起,决策层一直尝试通过对外开放来瓦解僵化的体制。

而在全面深化改革年代,“以开放促改革”的逻辑同样适用。开放了,很多新事物进来,发现旧的规章制度、思维方式、办事方法等不合适、不具有竞争力,因而产生改革的动力。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9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所指出的:“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2023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更加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制度型开放是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早在2013年9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就强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的主要任务是要“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建设上海自贸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2013年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上海自贸区筹备工作汇报。在他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同年9月29日,中国首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揭牌运行。

时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记得,上海自贸区获批消息传出后,一些人来问试验区是怎么回事,当得知这主要是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优惠时,就失望地走开了。但其实,试验区要试出效果,至关重要的是,各方要摆脱“抢蛋糕”(政策红利)的思维,发挥“做蛋糕”(制度红利)的智慧。

2022 年11 月4 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致辞。

另一个重要的国际背景则是,金融危机后,新的国际贸易框架协议——无论是美国发起的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TTI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还是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实际上都是在为全球自由贸易制定游戏规则。而传统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贸易体系局限性日益突出——主要涉及货物贸易而很少涉及服務贸易,只协调关境外壁垒而不涉及关境内壁垒,WTO发展红利正逐步减弱。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建设上海自贸区,正是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国内改革的动力,探索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在中国的适用性。

2013年,上海自贸区推出国内首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当时,负面清单已逐渐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但此前在中国,仍以正面清单为主。中国政府定期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列出对外资的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目录。外商投资按照这一目录,经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审核同意。而负面清单则是以清单方式列明哪些为禁止行业和领域,对企业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

短短8个月,1.6万多家投资企业、28万名从业人员被吸引到了上海自贸区,30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事项初步形成。2015年5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上海自贸区考察调研,得知这些成果,特别高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切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着力点,努力创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11年间,上海、重庆、新疆等22个自贸区先后设立,包括负面清单在内的一系列创新制度在各自贸区内率先实施。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先后历经7次“瘦身”,从最初的190条减少到了如今的27条,并被推广到全国,纳入201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在上海自贸区成功上线后,货物进出口申报由原来的24小时压缩到半小时以内,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纷纷上线。广东自贸区率先试点“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如今已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截至2024年1月,已有43艘国际船舶入籍“中国洋浦港”。图为2018年11月2日,航拍在海南洋浦港吊装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的集装箱船。

截至2023年9月,自贸区已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同时,进出口规模更是从2013年的0.7万亿元发展到2023年的7.67万亿元。

自始至终,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念兹在兹,深谋远虑。在广东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他叮嘱深圳要“在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他实地考察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对科技创新作出重要指示;对北京自贸区,他要求“设立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

随着自贸区的建设,中国已准备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2020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讲话中,他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中方欢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完成签署,也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2021年9月16日,中方正式申请加入CPTPP,CPTPP前身即TPP。正如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所表示的,中国“有意愿、有能力”加入CPTPP,达到CPTPP的高标准。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同年12月7日,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

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行稳致远,久久为功。”从自贸区到海南自贸港,从制度创新到制度集成创新,中国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海南自贸港可谓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

时间拨回到2018年。这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本文刊登于《环球人物》202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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