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跨省通办”的实践发展与优化策略
作者 张博 林宝霞
发表于 2024年3月

【关键词】“跨省通办” 数字政府 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互联网+政務”数字化时代下,“跨省通办”是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改善民生与惠企利企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跨省通办”所蕴含的治理转换

逻辑性转换:由政府中心转向人民中心

治理动因从政府供给向公民需求转换。传统政府管理是自上而下,以政府职能供给为中心的治理逻辑。而“跨省通办”作为数字政府治理的变革之道,利用数字政府大数据、算法推送等数字方式分析判断公众的多样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内驱动力,构建应用场景。“打破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模式”形成公众有什么样的异地办理需求,政府便围绕高频事项的办理诉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催生自下而上的变革动力。

治理力量从政府作用向市场作用转换。随着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我国政府已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社会治理主体不再是一元的政府主体,而是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跨省通办”在数字治理中更加侧重市场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力量。在数据运营方面,以政企合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与政府的技术协同合作,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激发数字经济发展,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

治理评价从政府评价向社会评价转换。传统政府绩效评估多为组织内评估模式,将上级部门的命令要求作为开展考核的重要标准,但随着评价方向的重要转变,政府绩效结果评价由内部控制转向外部监督,公众参与、社会反馈成为现代治理的核心标志。我国数字政府“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中,不断优化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构建多元主体评价的绩效监管体系,实现评价主体由内部主导向外部为主的机制转换。

价值性转换:由结果导向转向成果导向

治理意蕴从技术主义向人本主义转换。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实现结果导向的效率提升,一些地方政府更加依赖技术的专业性,限于算法逻辑与工具思维,同时“数理化赋权逻辑隐藏着‘数据歧视’的可能”。而“跨省通办”在政务服务价值导向上,不仅注重审批的高效结果,还追求群众满意的服务成果,以优化服务为路径,优化场景应用,实现时空协同下技术与人本需求互动融合,彰显人本主义价值导向。

治理取向从部门利益向整体利益转换。传统电子政务存在碎片化特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部门利益导致数据困境。“跨省通办”在数字政府治理转型的过程中,打破部门边界,构建整体性政府治理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政府组织之间的共同合作。从全局性角度加强政务服务领域制度建设,构建“大部门制”的数字治理共同体。

治理定位从区域发展向协同发展转换。“跨省通办”是“区域通办”的延伸与扩展,“区域通办”具有明显属地特点,“属地管理以地域或人为的物理空间划分治理责任边界”受限于地域视野。而“跨省通办”治理定位“全国一盘棋”,通过大数据平台构建全方位协同机制,以业务大系统与数据大集成推进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全国大跨度大范围地协同整合,实现从区域发展向协同发展的成果转换。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4年4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