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狄公案之父的“东方梦”
作者 杨殳
发表于 2024年4月

“狄仁杰”就是高罗佩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时,33岁的高罗佩在荷兰驻日使馆,已经做了7年外交官。次年夏天,他逃离日本,被分配到盟军的情报部门,到非洲做特情工作。在日本时,他已研究中国文化多年,读了大量中文典籍,离开时带的一只皮箱里面除了研究汉学的书稿,就是一本《狄公案》。之后,这本书他一直随身带了近十年,1949年,高罗佩回到日本工作,着手将其翻译成英文,自费出版,将狄仁杰介绍给了西方读者。

高罗佩用中文写了一篇序言,说现代人都以为只有“英美法德”才有侦探小说,那么“中国历代循吏名公,岂不含冤于九泉之下?”

这是替中国古代“侦探”鸣不平。

从1950年起到1967年,高罗佩对标欧洲侦探小说,将狄仁杰查案断狱的故事写成系列侦探小说,22年一共写了16册,有从公案小说和刑案笔记中撷取素材联缀而成,也有纯原创共20多个故事。小说在日本、新加坡和欧洲各国出版,其中英文版卖出上百万册,获得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赞誉,说高罗佩写的故事“魅力无穷,新意迭出”。

如今,神探狄仁杰早已是属于全世界的文化符号,形形色色的影视形象和断案故事无一不是“中西合璧”。越开放,越丰富,越接纳,越自信。这不正是文艺作品和文化创新最好的状态吗?不同文化之间,并非只是此消彼长,还要你来我往,不只是冲击与回应,更需要对话与切磋。也许,这是高罗佩其人其书最好的当下启示。

高罗佩笔下的“混血”狄公既不同于公案小说里的县令府尹,也和西方推理小说的侦探风格迥异。其独特之处是什么?

首先是一心专注破案,而不像传统公案小说里的父母官,要将老百姓生活的大小事务一手包揽。其次是注重逻辑和推理,不但不爱给人上刑,还喜欢和犯罪嫌疑人摆事实、讲道理,甚至讲究“呈堂证供”。

再者,狄公懂风情,欣赏美丽的女子,他会亲自到花街柳巷搜寻线索,扮成顾客到妓院调查。这一点更像西方的“私家侦探”,而非铁面无私辨忠奸的大臣。另一方面,他又学识渊博,喜欢吟诗作对,弹琴饮酒,是一个典型的古代学者型官员。

高罗佩曾说:“狄公就是我。”此话不假。正如福尔摩斯就是柯南道尔,狄公身上的中西混搭就源自高罗佩本人,从外形到内在,他都将自我投射到了笔下人物之上。在写狄仁杰小说之前,高罗佩已是小有名气的汉学家,他能读中文、写草书、篆刻印章、弹奏古琴,还收藏古代艳情小说。

本文刊登于《世界博览》2024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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