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金公司担保增信余额明确设限
3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将于4月18日起施行。2014年,中国正式施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试点办法》”),2023年12月18日至2024 年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就《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试点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关于可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有四点修订:一是将消金业务范围划分为“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二是将“与消费金融有关的咨询服务”纳入“专项业务”,此规定略有趋严。三是删除“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此规定影响不大。四是明确可以开展ABS。
提高注册资本 控制业务风险
《办法》首先将消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3亿元提升至10亿元,目前,31家消金公司中有9家注册资金低于10亿元,分别是长银五八消金、北银消金、中信消金、河北幸福消金、晋商消金、蒙商消金、唯品富邦消金、锦程消金、盛银消金,低于5亿元的有5家,预计以上消金公司将陆续补齐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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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证券市场周刊》2024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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