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贩正当防卫伤人事件始末
作者 刘向南
发表于 2024年4月
图/视觉中国

在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一个居住了约1.7万人的大型住宅小区的门口,侯昌洪和他的妻子肖永芬经营着一个水果摊,小区门口人来人往,不时有人过来买水果,他们忙着照看生意,日复一日。

平静的生活在2020年突然被打破,随即侯昌洪夫妇遭遇的,有如一场惊涛骇浪。

2020年8月15日晚,几个醉酒的年轻人在侯昌洪的水果摊购买水果时与其发生冲突,两人被侯昌洪手中的水果刀伤致重伤二级,一人伤致轻伤一级。侯昌洪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在看守所羁押500余天,其间经历了被公诉、法庭审理,最终检察机关认为侯昌洪属正当防卫,决定撤回起诉,这才重获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024年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的上映,一度引发公众对这一法律条款的热议。

3月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侯昌洪正当防卫事件正是一宗这样的案例。

伤人

在发生伤人事件之前,侯昌洪夫妇在九龙坡区的这个小区门口经营水果摊已十多年了。他们夫妇都来自重庆合川区七间镇的农村。侯昌洪生于1968年,没读过什么书,十多岁就到重庆谋生,也是卖水果,不过不是摆摊位,而是担着挑子在沙坪坝等城区流动,一担就是一二十年。2009年,他在现在摆摊的这个小区买了房子,后来固定下来,在小区门口租了这个卖水果的门市。

2012年发生的一件事情曾给侯昌洪的生活带来过致命一击:他的独生子侯杰与朋友一起吃宵夜,与他人发生争吵,结果被捅死,那时他的前妻已经病重,又突遭这种丧子之痛,很快也去世了。

肖永芬原本在广东打工,离过婚,回乡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侯昌洪,两人于2013年结婚,2014年生了一个女儿。他们夫妇一起经营这个水果摊,生活忙碌却也平静。

转折发生在2020年8月15日。这天晚上22点,肖永芬带着小女儿回家睡觉了,侯昌洪正一个人照看水果摊。有六七个人来到水果摊前,包括万凯、梁龙、张勇、唐强等几名年轻男子,还有万凯的妻子夏某等几名女子。万凯的妻子是熟脸,因为她常来水果摊买东西。

几名男子在来水果摊前都喝了啤酒。万凯后来自述喝了五六瓶,有点醉了;梁龙则自述喝了三瓶,已经喝醉了;张勇自述喝了七八瓶;唐强自述喝了九瓶,还吐了两次。

事情的起因是梁龙等人从水果摊上大把拿李子品尝,侯昌洪前去制止。目击者在事发次日曾这样告诉前去采访的当地电视台记者:侯昌洪对梁龙等人说,你一直品尝,又不买,其中一个喝了酒的就说,老子买得起。

侯昌洪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这时梁龙等人就拿了一些玫瑰香葡萄让他称重,葡萄8元一斤,侯昌洪称了,只是2.9元的重量。侯昌洪说,他知道他们喝了酒,他还要做生意,不想惹事,就说把那些葡萄拿去,他不收钱。但他们还是不走,还有人把他称好的葡萄丢在地上,连丢了多次。后来有人扫码付了3元钱。

侯昌洪回忆,那几人不走,他就坐到一个藤椅上,他们当中有人过来把他的藤椅抽翻。侯昌洪被从藤椅上拽起来,万凯推搡侯昌洪,梁龙还扇了侯昌洪耳光,用塑料凳击打侯昌洪的头部,打在了肩膀上,塑料凳被砸烂。这样闹腾了一阵,在旁人的劝说下,万凯等人离开了水果摊。侯昌洪回忆,万凯被他的妻子拉进了小区大门,梁龙、张勇、唐强则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但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梁龙、张勇、唐强等没走多远,却又突然返回水果摊,因为“怀疑侯对其进行了辱骂”。梁龙等人继续对侯吵闹,掀翻了侯的水果筐,梁龙再次用塑料凳砸侯,还踢了侯一脚。

围观者很多。侯昌洪回忆,一个卖卤菜的老板让他报警,他没有这么做,他说“都是熟人熟事的”,毕竟万凯的妻子以前还经常来买水果,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没有报警。

但梁龙、张勇、唐强等不依不饶。侯昌洪的水果摊摆卖的水果品种很多,其中有西瓜,西瓜摊上放着一把水果刀。侯昌洪回忆,他见这几人一直闹,闹得很凶,准备收摊回家。他说,有几个西瓜很大,每个约有30多斤,他需要把西瓜切了放进冰柜,他这才拿起的水果刀。

而在他拿起刀后,梁龙向他冲来,他挥刀,想吓唬梁龙,梁龍冲过来,“就撞到了刀上”。

本文刊登于《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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