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数据要素×” “东数西算” 算力 数据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普及,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正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算力作为数据处理能力的集中体现,随之成为重要的生产力。2023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弥合区域“数字鸿沟”。2024年1月4日,由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正式公布,旨在推动数据要素的高水平应用,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推动算力高质量发展,助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重要课题。
“数据要素×”对国家算力建设提出新要求
“数据要素×”及其战略构想。“数据要素×”是国家数据局成立后提出的一个概念,也可以说是对数据要素本质的一种新概括,其核心在于将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价值充分挖掘和利用,让数据要素这座“富矿”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了说明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就数据要素本身的属性特征、“数据要素×”的内涵以及数据要素价值网络等进行一些必要的介绍和分析。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生产要素具有关键性作用,主要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技术。进入以互联网创新为标志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后,情况则出现了新的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数据的重要性大幅度上升,并成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有人形象地将数据要素称之为“经济增长的新能源”,就像油煤气电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一样。也有人认为,随着数字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数据已经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关键。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我国在国家政策层面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成为全球第一个在国家政策层面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的国家。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首次写入了中央文件;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要建立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促进数据高效流動使用,赋能实体经济。
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有其独特的属性和特征。目前对数据要素属性和特点的认识大体可以归纳为两个层面:一是技术层面,二是经济层面。
从技术层面看,数据要素首先具有虚拟性。数据要素是指大量的数字、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等数据的集合,而且主要以电子文本的虚拟形式存在。虚拟性是数据要素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的主要特点,相比土地、劳动力等传统“有形”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没有有形的存在物。其次具有非消耗性,即数据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损耗。相比传统生产要素在使用过程中会自然衰减或损耗,数字化形式的数据使用过程并不存在衰减或损耗,还可以永久存储,甚至可以重复使用,越用越多,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再次具有依赖性,即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必须依赖于网络、算力、算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也需要依赖其他生产要素或资源,否则,数据要素就很难完成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最后具有高速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在瞬间处理海量数据。
从经济层面看,数据要素首先具有非竞争性,即数据要素能够被不同主体在多个场景下同时使用。这与传统生产要素大多处于竞争状态、在同一时点不能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是不同的。其次是非排他性,即数据的生成使用过程中并不排除其他主体的使用。数据生成过程涉及产品服务的供需双方、第三方平台、网络电信运营商等多个主体,使得数据信息自生成之时起就同时栖息于多个不同主体,加之数据资源易于扩散的特点,形成了数据要素使用过程中非排他的客观现状。再次是规模性。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人类处理数据能力的提升,数据形成的规模巨大,且每年都呈指数级增长。而数据规模越大,种类越丰富,数据使用者越多,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也越大。最后是价值性。数据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政务、医疗、教育、金融、交通、能源等。
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虽然具有多方面优势,但其应用到具体的经济社会领域时,也存在诸多限制和要求。首先是如何保护数据安全,包括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政府信息安全等。其次是如何合规使用数据。数据要素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最后是如何合理利用数据。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其使用过程中要不断地挖掘和探索数据的潜力,以实现最大的效益,因此,不断提升算力、改善算法,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就成为提高数据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以上对数据要素基本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不是简单地通过加的形式实现,而是以乘的形式呈现,数据量越多,应用的领域越广,积累的数据规模越大,同一数据使用者越多,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就越大,再加上其可复制、可重复使用的固有属性,使得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显现出独特的优势和特质,这也是国家提出“数据要素×”的原因。
数据价值网络的发展前景。2024年3月,信百会研究院与波士顿咨询(BCG)联合发布《数据价值网络》白皮书,不仅提出了数据价值网络的新概念,而且从经济学的视角对数据市场的现状、发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和前瞻。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数据价值网络这一新概念作出明确定义。数据价值网络是指以数据要素作为交易流通对象的价值网络,涵盖了从数据生成到运用的一系列价值创造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