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
作者 陈松友
发表于 2024年5月

【关键词】生死观 古代 流变 借鉴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溯源

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中,生与死是古人极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古人必然要面对的事情。对于生死问题的探讨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神话与原始信仰。神话作为一个民族文化發展的基石,承载着先民对当时社会和自然现象的认识。生死观在中国神话中体现为一种生命状态的结束与另一种生命状态的新生。如盘古开天辟地用自己的躯体化作山川河流;夸父追日时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山海经》中的蛇既代表着灾难与死亡,另一边又因其繁殖力代表着重生……这些上古神话都体现着生命结束时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化即生死循环的过程,反映了中国人对宇宙循环和自然规律的最初认识。

此外,早期古人的生死认知还基于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和神灵的信仰。中国古代生死观的雏形离不开原始宗教信仰和巫术。殷商时期,巫术文化盛行,人死为鬼的观念在当时占据主要地位。这时的古人认为生者与死者生活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中,这两个世界之间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可以互相联系的。巫师通过祭祀等方式可以让生者与死者进行沟通;通过神灵救治生命,延长生命;通过巫术仪式和祈祷,帮助亡灵得以安息。总之,在中国古代社会早期,先民对于生与死的认识还处在蒙昧时期,利用巫师巫术、鬼神信仰认识生死在当时占据主要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在沿袭前人鬼神信仰的同时,中国古代生死观逐渐呈现出理论化、哲学化的特点,儒家、道家、法家、墨家、阴阳家、纵横家等先秦诸子都对生死问题作出初步探索。

道家认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是由“气”构成的,基于此,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注重提升个人修养,追求个人精神解脱。《庄子·知北游》中提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在庄子看来,人的生命无非是自然界赋予的形体,生与死是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但生死相依,死亡也意味着新生的开始。

儒家作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学派,孔子及后世儒家形成了丰富且具有深远影响的生死观。第一,儒家认为生死都是自然现象,应坦然接受。《论语》记载了孔子的弟子季路向孔子请教如何侍奉鬼神的故事,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这里孔子并未回答什么是死以及鬼神的问题,而是强调重视“生”,重视活着的意义和价值。第二,儒家提倡尊重生命,保护生命。孔子认为人是汇集了天地、阴阳、鬼神、五行精华的集合,人在自然界中具有崇高的地位。荀子提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作为“天下贵”的人,儒家主张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针对春秋以来各国战争频发的问题,孟子主张“仁人无敌于天下”,反对大量屠杀和残害生命。第三,儒家主张舍生取义。孔子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也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种思想体现了儒家在面对生死时的浩然正气和家国情怀,他们把追求仁义、真理看得比生死更为重要。

墨家认为“万事莫贵于义”,人们可以为某种价值准则选择赴死。在对待人死后的问题上,墨子主张坚持节俭原则,他认为“厚葬”会导致“政荒国贫”“匹夫贱人”并进行批判。法家思想是较为典型的政治价值高于其他一切的思想,韩非子认为国家的生死存亡高于个人,这种单纯以政治为最高价值准则的生死观在现代社会并不可取。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4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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