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演说课
作者 康凌
发表于 2024年6月

胡适可能是现代中国对演说兴趣最大的知识分子之一,尤其在留美之后。一九一一年夏天,刚到美国不满一年的胡适就和友人一起成立了“中国演说会”,组织志同道合的中国同学一起切磋技艺,专门练习中文演说。事实上,翻开胡适“ 康奈尔时期”的日记,除了“打牌”以外,“演说”堪称其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活动。上至总统下至同学,胡适不仅热衷于现场聆听各类演说,更是积极的亲身实践者。据他自己统计,在三年中,他一共做了七十余次演说(每有佳绩,更要在日记里记上一笔,以此自矜),不但因此而成了本地大学城里的名人,而且出游四方,东至波士顿,西到俄亥俄,“讲演的地区是相当辽阔”,乃至在费城留下了和美国前总统塔夫脱同会演说的记录,即便为此荒疏学业,被校方停掉了奖学金也在所不惜,“从无懊悔之意”(《胡适口述自传》)。

也是出于这一兴趣,在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两个暑期,胡适在“演说与阅读”的科目下接连选修了“公众演说”和“即兴演说”这两门课程,均由艾沃里特教授担纲。与胡适一样,艾沃里特也是康奈尔的新人,在辗转任职多所学校的英文系后,于一九0九年受聘担任演说学系的助理教授。在三十多年的任职历程中,他不仅训练了数千和胡适一样的年轻学生,更参与筹组了声誉卓著的伊斯特曼演说比赛,这一项比赛后来成为康奈尔演说文化的象征,至今还在延续。许多年以后,胡适依旧饶有兴味地回想起这位“好老师”如何在课程伊始就特意撤去讲台,以纠正他扶着台子讲话的毛病。陈平原曾比较现代学人的讲演能力,认为胡适对“讲演术”——语气的缓急、声音的高下、调子的抑扬顿挫——颇下了一番功夫。回过头看,这种功夫或许正始于康奈尔的暑期课程,并由此开启了胡适之后四五十年的“有训练的讲演生涯”。

当时的胡适可能不知道的是,这一类课程在北美高校中其实并不普遍,事实上,他之能受到这种“正式训练”,多少有一些运气的成分。在二十世纪一十年代的北美,公众演说的理论与教学正在经历一次影响深远的转向,而康奈尔大学的演说学系正是这一转向的前沿阵地。换句话说,初来乍到的胡适一头撞进了北美现代演说史的变革现场。

对于北美的大学来说,演说当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相关研究与教学也行之有年。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系科体制与日常管理的层面,这些活动一般被放在英文系进行。但在占据着英文系的主流位置的、以鉴赏与研究经典文本为业的文学教授们看来,演说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实在算不上什么严肃的学术事业。因此,不论在日常的课程设置还是在学术评价与晋升体系里,后者始终只能作为“二等公民”,处于边缘的地位。

除此以外,直至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纪初,在演说教育中位于核心位置的,依旧是所谓“雄辩术”的传统。在这一传统中,演说更多地被视为一种高雅的、精英化的“表演艺术”,在内容方面以历史上的伟大作品,或是英美最高等级政治精英的讲辞为范本,讲求文法合规,章辞华美;在形式方面则要求在发音上遵循严格的韵律格套,并在肢体上以戏剧、歌剧等传统舞台艺术为模板。在这个意义上的演说教学,或许与文学教授们的工作有更多的相近之处,两者都以美学的、艺术的旨趣为自身的核心目标——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在公众演说的教师队伍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这一雄辩传统感到不满。在他们看来,演说不应作为纯粹的审美关照的对象,被局限在高雅的表演艺术舞台上,更不应为少数人所垄断,成为传达某种精英趣味与传统的媒介。他们认为,演说、辩论等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它们事实上是最为普遍的公共口头表达与交流方式。因此,公众演说的理论与教学,应当告别审美的、艺术的传统,转而以其在交流沟通中的功能性与实用性为前提,来重新设计。与其致力于研究与模仿历史上的伟大演说,不如去思考如何通过训练来帮助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更为高效地传达意见、说服他人。为此,这些教师不仅希望摆脱雄辩传统,更要离开英文系,自立门户,从对公众演说的功能和价值的重新定位出发,创立一套新的知识范式和学科体系。由此,一场演说观念与实践的变革缓缓开启。

在美国修辞史学者威廉·基斯看来,这一变革的肇因不仅在于大学系科内部的分歧与矛盾,更重要的是,它投射、回应着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美国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领域中更为广泛的转型。随着进步主义政治理念的传播和普及,同时也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趋发达,对公共交流的需求正在急剧扩大。

本文刊登于《读书》202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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