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新思维为和谐劳动关系铺就新路
作者 张燕娜
发表于 2024年7月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其重要前提在于建立规范、公平、互惠、和谐的劳动关系。工会作为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因此,工会需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宗旨,并将这一宗旨贯穿于工会各项工作的始终,聚焦于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建设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从业者的流动性较大,使得企业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愿望更加迫切。同时,随着基层员工队伍在年龄、知识和素质方面的变化,他们对自身权益保护和全面发展的需求也日益增强,这无疑对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如何通过维护职工权益以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仅是《中国工会章程》对中国工会初心使命的丰富和强化,更是对其基本职责的明确提炼。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应将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专注于解决职工最关切的实际问题,进而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现状

和谐为职工带来归属感,为企业提供驱动力,为经济发展注入不竭动能。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普及,使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素养不断提升,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然而,由于经济社会复杂多变,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时可能出现欠薪或欠保的问题,有的企业则过于追求效益,忽视了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这种维权意识与企业发展理念的冲突,已成为影响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隐患。

为化解这一矛盾,企业应正视职工需求,平衡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找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结合点,尊重和关爱每一名职工,为他们提供体面劳动和舒心工作的保障。这一形势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应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体系,强化维权和服务职能,把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首要任务,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文刊登于《中国商人》2024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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