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爱,不需要那么勇敢
作者 陈大力
发表于 2024年12月

很久以前,我算得上是“为爱勇敢”的典范。那个时候我爱一个人,只有一个指导哲学:知难而上。说来也怪,我总是喜欢上某些很明确表示不喜欢我的人,为此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送去精心挑选的礼物,假装听不懂对方回话里的轻蔑……我去找对方约会,被临时放鸽子,他给我的“妥善处理”是让我去他班上看他学习,我在电话里说这是什么解决方案,一个小时后又在他教室门口准时出现。

18岁时,当时的暧昧对象让我去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农村,帮他去拿一样东西。我从郊区打车到农村,天色已黑,我非常害怕,但我更怕让对方失望,最后一个人下了车,在黑暗的厂房中绕了好几圈找到卖家,拿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多年以后,我忍不住感叹,当初自己怎么能做到这种地步?怎么就能那么头也不回地爱那种明显爱不到的人,在那种绝望的鞭打中,全数上交自己的心气和自尊?就好像爱是西天取经,要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青春》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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