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的“浙丽转”模式
作者 翁佩君
发表于 2025年4月

山区能不能搞创新?

浙江丽水在实践中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只有“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域均为革命老区的浙江丽水市,在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改革实践中,探索出“147·浙丽转”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为山区也能搞创新提供了现实路径,为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2024年,丽水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经济增速达6.6%,位列浙江省第一,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速也分列浙江省第一。

什么是“浙丽转”模式?有何创新之处?

“浙丽转”模式创新的由来

丽水市是浙江省内相对欠发达地区,市内所有区县(市)都曾被列入浙江省山海协作“山区26县”。

长期以来,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少、人才短缺、创新水平低等问题,困扰着丽水。在科技快速发展下,丽水更是面临着与发达地区的技术差距和科技鸿沟不断扩大的风险。

面对山区26县的科技困境,浙江省在2021年启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改革。通过以“先用后转”为切入点,推动高校院所面向山区26县,实施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以需定转”等新方式,促使技术、人才、载体、资本、服务等科技创新要素向山区县下沉,为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动力。

要使改革能有效推进,必须要先破解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 “不能转”“不敢转”“不愿转”的制度困境,充分调动技术供给方的积极性。为此,浙江打出一套“组合拳”

首先,浙江省创设“安全屋”制度。浙江省科技厅与财政厅联合开发“安心屋”职务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平台,进入“安心屋”的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免除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

其次,浙江省不断扩大“先用后转”成果池。规定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三年内未转化的,原则上均应纳入“先用后转”成果池进行转化。

丽水市的缙云县、龙泉市两地,率先被纳入浙江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转移支付体系改革试点。两地积极探索,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得益于此,缙云县于2022年捧得浙江省科技工作最高荣誉——“科技创新鼎”,这是山区26县首次获得。随后,浙江省科技厅于2022年8月在龙泉市召开山区26县成果转移支付改革交流会,充分肯定了龙泉市试点成果,并在丽水率先全域推广完善。

本文刊登于《决策》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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