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加快创新实现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傅龙成
发表于 2025年4月

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革的背景下,提振内需、扩大消费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加力实施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下一年经济工作定下基调,明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并将其列为2025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凸显出内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消费品市场概况与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年GDP实现134.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56.7%,比上年增长5.0%,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在这份2024年度的中国经济答卷上,可以看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8.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5%,规模稳居全球市场前列。其中,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增速高于同期商品零售额3.0个百分点。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37981亿元,比上年增长5.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4729亿元,比上年增长6.4%,以上两项内贸流通所创造的增加值合计占GDP比重达12%以上。网络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26.5%。

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了2025年3月中国零售业景气指数(CRPI)为50.2%,自2024年9月起连续7个月处在扩张区间。该指数是反映当月零售业经营预期变化情况的先行指标,CRPI高于50%时,反映零售业总体预期较上月扩张。这充分体现出2025年开年以来,尤其是春节期间,销售市场继续呈现复苏势头,旅游、零售和餐饮、电影等业态与细分市场均有良好表现。

从近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增长及结构变化来看,呈现以下几点特征。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下降,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有所减弱。2010年至2024年的15年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从18.8%降至3.5%,2022至2024年,已经连续3年低于同期GDP增速。2024年社会消费品总额的增幅低于GDP增速,以及同期货物进出口额、服务进出口总额的增幅,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的3.1%。2024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2.2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产品净出口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不能反映出当前我国最终消费的全貌,或者说没有表现出现阶段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的实际状况。例如,2024年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达46.1%,但其许多项目内容尚未完全被纳入统计核算的范围。同时,2024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7%,随着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居民收入增加,家务劳动社会化趋势更加明显,带来居民消费规模增长、结构变化,无形的服务性消费相比实物形态的商品性消费增长更快,比重也不断加大。北京市、上海市等经济发达地区服务性消费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年发布的服务零售额数据,呈现增长的具体项目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7大类。实际上,现阶段我国居民生活服务消费内容丰富且项目众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仅有餐饮收入被纳入统计,2024年为56180亿元,占比11.6%。家政、育婴、陪护、美发、美容、洗染、沐浴、人像摄影、家电服务、日用修理、家居装修、婚庆等许多消费项目均没有或没有全部纳入统计核算。因而,目前的社会消费品零售还不完全反映最终消费的全貌。

三是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虽然呈增长趋势,无论是名义增速还是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但多年来低于同期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2010年至2024年的15年中,有3年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高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有2年这两项增速是完全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居民消费支出增速高于可支配收入增速的3年中,20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5%,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9%,实际增速8%。到了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7.2%,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6.3%,实际增速6.1%。这两年消费增速快,与疫情过后一度被抑制的居民消费恢复性反弹有较大关系。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城乡居民收入有一定的增长,但消费支出增速却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表明人们将可支配收入用在当期消费以外,如储蓄、投资、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这与我国经济面临的有效需求不足和社会预期偏弱等问题是一致的,应采取有效举措予以化解。

提振消费成为当前头等大事

促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事关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也与流通领域优化服务、创新业态等各方面密切相关。2023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这深刻揭示了当前与消费有关的各种因素的内在关系,也明确指出了流通行业在提振消费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优化服务、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营造场景、创新业态,通过各种努力,激发居民潜在消费等。这是当前流通行业各级政府,广大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头等大事。

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份《方案》的出台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中国消费政策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其系统性、前瞻性和落地性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方案》涉及8方面30项重点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等,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对于提振消费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中国消费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明显差距。随着宏观经济回升向好,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意愿日益强烈,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品质消费需求不断涌现。这种结构性变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需要政策层面的积极引导和系统支持。结合工作实践和行业调研,提出促进消费、提振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是改善预期,增强消费信心,此为当务之急。党中央提出要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不仅是针对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同样也适用于当前消费市场和广大居民的消费信心。要努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民众增强预期与信心,吸引、鼓励、刺激消费,尤其是增强对未来经济增长、就业改善、收入增加、保障增强的预期,带动提升消费意愿。

二是促消费要分类施策。相关政策应适应我国现阶段消费提质升级而且差异化明显的客观趋势,区分不同消费对象,采取不同举措。首先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大众的基本消费需求,这是我国消费的基本面,丝毫不能放松。同时推动中产阶层的消费升级需要,提供特色化、分层化、定制化以及享受型消费,吸引与激发其潜在消费。对高收入群体,也要满足一定的奢侈型消费需求,还要采取措施吸引境外消费的回流。

三是顺应我国居民生活服务性需求持续增长,不断增加和丰富优质服务产品的供给。除了传统的生活服务项目,养老、康养、休闲、旅居等新增的服务性消费需求持续增加,要围绕各群体消费需求精准发力。

四是加强融合消费。当前在消费经济中,传统业态界限被打破,生活服务、餐饮、文化、体育、旅游、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方兴未艾。各地应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服务机构大胆创新、推出新的服务形式和业态,不断为居民提供新的消费产品。

五是不断创新业态,构建新场景,打造新的消费热点。如夜经济、冰雪经济、“她消费”、网红打卡,以及举办各类标志性节庆会展等,营造气氛,增加城市烟火气,不断丰富消费形态。

六是落实好存量政策,实施好增量政策。2024年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效果明显,2025年应不断完善并适当扩大范围、增加规模。随着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需求不断释放,消费新增长点逐步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总体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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