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领域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的路径探索
作者 李书平
发表于 2025年4月

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拉开了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序幕。《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文旅领域作为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之一,其设备更新对于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通过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建议,可以有效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和通过率,为文旅领域的设备更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申报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重点在观光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演艺设备、智慧文旅设施、文物保护利用设施、高清超高清设备设施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等保护管理检测设备方面予以支持。提出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保持相关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部委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工作。

在当前文旅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对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然而,在实际项目申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申报成功率和项目实施效果,具体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申报投向不符。部分项目存在对申报方向理解偏差、未能准确把握国家资助政策的导向与重点、发现申报方向不符或超范围申报等问题。如某某游乐园升级改造项目、某某文化馆演艺设备更新提升项目、某某景区接待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这些项目中除购置设备的费用外,还包括设计费、招标代理费、预备费、利息、工程费等,这些费用超出了申报范围。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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