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媒时代的到来,算法技术作为算法传播的核心,通过大数据信息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并生成用户画像,实现更加精准的内容分发,用户因此获得更加符合自身兴趣的内容推送,体验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同时,信息的传播框架正在被改写,当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日渐成为人们生活和交往的重要平台时,算法传播作为互联网平台核心力量正从“客体工具”向着“主体操作者”演化。算法传播因依赖于算法技术而有了权力属性,其异化风险不可避免,也引发传媒的公共性危机。公共性被视为是现代性的基础。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每个人都有机会平等表达个人信念、意见并通过公众批判变成公众舆论时,公共性就会实现。传媒是社会主体之间交往互动的渠道,其天然具有公共性。传媒的公共性具有共生、共治、共享的基本价值理念,对维护一定场域里的共同体利益具有重要价值。作为社会公器的传媒应当致力于关注公共议题、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这成为智媒语境下新闻传播业的重要议题。
一、“算法传播”与相关管理规定
“算法传播”(Algorithm-basedcommunication)是一种依靠算法决策的新型传播形态,是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智能媒体以算法技术为驱动力的传播,其方式、内容、对象、效果等均被纳入算法的掌控之中,成为可计算前提下人机交互的过程。算法传播暗藏着“人与技术之间的权力争夺”,在追求高效和简化中充盈着“极致的工具理性”,从而引发异化风险。在传统媒体时代,以新闻专业化实践和把关人为核心的人工审核确保了传媒的公共性。在智媒时代,算法传播依赖于算法技术。哈贝马斯认为技术作为隐形意识形态渗透到居民的意识中并获得了合法的统治权,由此算法传播不再是单纯的知识体系,而已演化为统治权力。算法传播依托算法技术影响人的自我认知和反思能力,人一旦失去了主体性而成为被计算、被预测的客体,算法传播异化的风险将不可避免,传媒的公共性也会流失。为此,国家相关部门通过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规,旨在规范算法推荐使用场景,降低算法滥用的负面效应,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笔者从算法传播的公共性入手,探讨算法传播可能导致的异化风险,尝试提出超越工具理性的算法传播风险治理策略。
二、算法传播的异化风险:公共性的流失
智媒时代算法传播的自主决策能力易引发异化风险,进而削弱传媒的公共性。“异化”概念来源于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被理解为是一种由人创造的却脱离人控制的、对抗的、异已的,甚至反过来统治人的力量和形态。算法传播的异化风险源自算法的“自主性”,这极易演化出一种不受传播主体控制的、独立的、敌对的,进而反过来控制主体的危险状态,即算法传播的异化。算法传播异化的后果是人的主体性的丧失,人成为算法传播的客体和对象,传媒的公共性也将流失。
1.信息茧房消解社会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