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诗歌的交响:从乐府到乐府诗
作者 刘凯
发表于 2025年12月

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木兰辞》文本,最早见载于北宋时期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乐府诗集》也是我国继《诗经》之后收录乐府诗歌最为完备的总集。郭茂倩在编纂时广采汉魏至唐五代的乐府歌辞,将民间歌谣与文人创作一并纳入,使《木兰辞》这类兼具叙事性与文学性的作品得以完整保存。其分类详明,题解精当,为后世研究乐府诗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里我们就不禁要问,什么是“乐府诗”呢?要解释“乐府诗”,首先要回到汉代设立的官署音乐机构—“乐府”。所谓“乐府”,顾名思义,就是“音乐之府”,即掌管音乐的官府机构,其职能是采集民间歌谣、配乐演唱并创作宫廷乐章。而“乐府诗”最初即是指由乐府机构采集或创作、能够配乐演唱的诗歌。

传统观点一般认为,乐府创设于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汉书》记载称“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唐代学者颜师古对此又注释云“始置之也。乐府之名,盖起于此”。于是,汉武帝创设乐府之说便成为后世通说。

不过,南宋以后陆续有学者(如王应麟)对此说提出质疑,认为史书中明确记载西汉初期已有官名“乐府令”,又如何能说“乐府”创设于汉武帝时期呢?现代学者研究亦认为,至迟在秦代,乐府机构已然成型。《汉书·百官公卿表》明确记载少府(九卿之一)属官有乐府令丞,其设置可追溯至秦代。由于焚书坑儒的影响,秦代乐府的具体情况后世不得而知,但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的秦乐府钟,其铭文“乐府”二字确凿证明了秦代已有该机构的存在。在先秦时期,秦国的文化相对于中原列国而言相对落后,所以有学者推测,如果秦国已有乐府,很可能中原列国也存在乐府或是类似官署机构。因此,乐府的起源或许远早于汉武帝时代。

如果说乐府在先秦就已存在,那么乐府诗的历史也就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有学者就把汉武帝之前包括整个先秦时期的诗歌纳入广义的乐府诗范畴,称其为“前乐府”。

汉代乐府诗承前启后,既保留了先秦民歌的质朴气息,又开启了文人参与创作的先河,使民间歌谣与士人精神相融合。同时,汉代乐府诗打破了《诗经》以四言为主的句式结构,广泛采用杂言与五言形式,五言诗走向成熟,并为后世的五言、七言诗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刊登于《月读》202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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