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经济网网友 “波比波比波”提问:
我已进城安家,但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如何处置始终让我牵挂。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城乡融合,我想了解城乡融合进程中,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将如何改革?城乡融合发展又会给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本刊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城乡融合不仅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双向流动,还可以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协同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当前,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更有现实意义。农村闲置土地盘活,既可以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土地要素瓶颈制约,拉动投资,又可以让农民参与土地激活后的收益分配,增加财产性收入,扩大消费。
保护好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
城乡融合发展的一条关键路径是农民进城,而保护好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则是其中的核心环节。
去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明确,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在此背景下,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正是要在自愿有偿退出办法上作出更深入的探索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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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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