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中国人审美旨趣中的最高标准和终极目的,也是人们理解和认识其他相应的中国传统审美旨趣的一个最根本的前提。“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确如美学家叶朗先生所言——中西方分属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各自有其巨大的特殊性,而中国论域的审美思维有着自身独特的体系与范畴[1]。因此,笔者认为,形成“道”的如此格局、如此品位的审美认知观念,是由中国人自古以来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多元性且包容的民族审美心理基础以及超越性的思维方式等综合因素所决定的。
一、作为音乐人,如何认识“道”的表象
对于华夏民族而言,“道”是人们绝对引以为豪的、能够坦然地论及到的、长阔高深且终极般的宇宙威力,有集结洪荒之能效;“道”是人们若能够恰当地运用好它,便可让日常言说具有极强话语威慑力的一种语言修辞魅力。而作为音乐人的思维认知角度,笔者觉得,人们所触及的“道”之表象,实际上是非常丰富的,因此,在中国话语的词语现象中,“道”可谓无所不在。
而对于“道”这个概念,古往今来的中国民众,似乎也并未将其特意地界定在仅为纯粹哲思学意之领域才能触碰的东西。恰恰相反,人们会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地在心目中建立起对“道”的威信感和信任度,对它大谈特谈并在言行中积极地实践着对它的理解及运用,因此可以说,中国人是在极为广泛的领域中,以或深或浅、见仁见智的表达方式,在实现着对“道”的亲近;又或者说,人们虽对其有顶礼膜拜之情,但又存有未将其束之高阁之意。
形成这种传统人文化神奇现象的一个根本原因,其实是不能脱离历代中国人所喜爱、所敬仰、所推崇的“老子”来孤立看待的。正是由于这位中国先秦时期决绝的、奇异的、隐者型的伟大思想家,在其出关绝笔奇文《道德经》(或称《老子》)中,为人们展示出了一个旷世奇才心胸内的某种纯全至理的存在样式,他同时又能以极其精辟、精深之言,来启发和引导人们用超然、恬淡的处世之方,嵌合于这种存在样式之中,而这所有问题的核心,都指向了“道”这个层面。诚如哲学大儒张岱年先生所说[2],在目前所发现的中文典籍文献里,最早、最明确、最系统化地言说了“道”的,当属老子之《老子》。虽然后世的饱学之士们,对老子思想及其“道”的认知上,还有不断的发展与衍生成果,但达到极致透彻、最具有本质哲思能量的言说,仍要聚焦于老子思想的这个本初的原点之上。
“道”,是老子思想中无论在哲学本体论意义还是在自然生成论意义上,都具有核心地位的终极概念。老子以“道”为中心,建立了系统化的、充斥了方方面面并涉及六合内外的智慧思辨。而这种超越性的主体思维意识,不仅长久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头脑意识中,也深深地震撼了西方近代以来的著名学者们、影响了其哲思理念,他们仰望和热切关注了这些思维闪光点,在其治学中确实地引用及借鉴了中国古代先哲们这些精神要旨,比如叔本华、比如尼采、比如海德格尔……
二、作为音乐人,如何认识“道”的本质
以“道”为思维核心的老子思想及其表达,在笔者的心目中,是被当做中国先秦以来最为超绝、最为冷静的诗思一体的“诗学”来看待的。接受主体对其所形成的思维理解,不可能也不应存在一言以蔽之的终结感,或是一家之言的治学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