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头发生长速度约为每天0.27~0.40毫米,每月接近1厘米。面对这样的生长速度,如果不定期打理,就难免蓬头乱发,让人形象不佳。此外,如果无法规律性洗头,虱子等头皮寄生虫也十分常见。当然,理想的头发打理是将定期修剪与日常梳理相结合,所以梳子便成为不可或缺的日常小器物。从器物起源的角度看,人的双手是梳子的原型。但有趣的是,最早的人类梳子形状更像人脚而不是手,因为无论是中国山东大汶口古墓中出土的象牙梳,还是古埃及阿拜多斯遗址出土的象牙梳,或者是中东地区出土的梳子,它们的梳背和梳齿的比例都大于2∶1。而且在中文里,梳子古称栉,音与趾同,隐含着人们设计梳子时的象形秘密。

从梳子的起源看,古埃及和古中国几乎在相同的时间出现了用于梳理头发的器物。古埃及梳子经过早期完善向北跨越地中海,旅行到古希腊、古罗马地区,成为欧洲人们整理仪容的日常器物。在中国,人们传说炎帝的女儿、黄帝的妃子方雷氏发明了梳子。事实上,中国梳子的诞生可能要早于炎帝和黄帝时期。随着中国文化影响力的增强,秦汉时期,中国梳子已经旅行到朝鲜半岛和日本。隋唐时期,不仅中国梳子漂洋过海,就连中国女性将梳子作为头饰插在发髻上的习俗也传至日本,并在日本流行。宋元之际,造型别致精美的中国梳子与远航的中国商船一道旅行到了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地区。
从理发到辨华夷,梳子的中国意义
面对持续生长的头發,不同地区的人们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应对。有的长久蓄发并日常梳理,有的阶段性修剪以形成特定发式,有的干脆将头发剃光以方便劳作和生活。历史上,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如乌丸(即乌桓)、鲜卑等就习惯剃头。据《三国志》记载:“乌丸者……父子男女,相对蹲踞,悉髡头意味轻便”;“鲜卑……嫁女娶妇,髡头饮宴”。另据宋代乐史的《太平寰宇记》和明代黄衷的《海语》等文献记载,今伊朗、泰国等地也有剪发剃头的习俗。


在古代中国,人们更愿意蓄发。把头发全部或部分剪(剃)掉属于酷刑—“髡”。对于当时的中国人而言,被公开剃发的髡刑比肉体上受到的折磨更痛苦。《三国演义》第六十三回就有“(彭羕)因直言触忤刘璋,被璋髡钳为徒隶,因此短发”的描写。从屈原《楚辞》中的“接舆髡首兮,桑扈臝行”推测,髡刑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蓄发的习惯源自古代中国人对生命的理解和对父母的尊重,正如成书于秦汉之际的《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因为重视头发,古人往往多梳理而少修剪,所以在古代汉语中,“理发”专指梳头而不是剪发。此外,古代街市上的“栉工”或“镊工”,也负责为人梳理头发,而不是剪发剃发的职业。宋代《贵耳集》中就记载了秦桧花费高价梳头的故事:“忽一日,秦会之呼一镊工栉发,以五千当二钱犒之。”
鉴于梳理、护理头发的重要性,古人对梳子的制作自然费尽心思,不仅在造型上推陈出新,而且在材质上也竭力突出个性,木、竹、玳瑁、象牙、玉石、水晶、金银等无所不用。唐代段成式在《髻鬟品》中说“舜以玳瑁、象牙为梳”,北宋陶谷在《清异录》中记载“崔瑜卿,尝为倡女玉润子造绿象牙五色梳,费钱近二十万”,《东坡集》中则留下“于潜妇女皆插大银栉,长尺许,谓之蓬沓”的记录。
除了制作梳子,中国人还把“梳不梳发,梳成什么样的发型”视作“辨华夷”的重要标准。在历代官方主编的史籍中,凡是认真梳头、发式与中原相同或类似的族群和国家都被视为文明,相反则被视作蛮夷。如《大明统一志》中有“安南……夷獠杂居不知礼义,土俗旷悍,椎髻剪发”的表述,《寰宇通志》中则有“(苏禄国)俗鄙薄,男女断发,缠缦系小印布”“(天方国)风景融合,四时皆春……俗好善,男女辫发”的对比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