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善统一还是寓美于善?
作者 贾祯祯
发表于 2023年2月

关键词孔子 美 善 境界 历史语境

一、学界对孔子审美思想的流行看法

现当代孔子美学思想研究众多,涉及美善思想的,多以美善统一为主流,以审美境界为指向。比如徐复观认为,孔子所要求于乐的,是美与仁的统一,并认为把乐安放在礼的上位,认定乐才是一个人人格完成的境界,是孔子立教的宗旨。① 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提到,孔子明确区分了美与善,但孔子并非是要排斥美而达到善,而是主张既要“尽美”,又要“尽善”,使美与善完满地统一起来,并认为孔子仁学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审美的境界。② 叶朗认为,孔子要求在艺术中将美与善统一起来,达成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并认为审美的境界是更高的境界。③ 张法认为,孔子将艺术境界看作人的最后完成,并认为感性上的自由境界是孔子仁学的真正高度。④ 刘成纪认为,孔子思想中具有即美即善、美善一体的艺术观念,并认为在孔子思想中,艺术境界是完美人生和理想社会所应达到的最高境界。⑤

总体来说,这些观点可以提炼为孔子的音乐思想中包含审美与政治的统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艺术与道德的统一等,并认为在这种统一关系之上,存在着一种基于艺术而具有超越意义的审美境界与自由境界。不可否认,学界对于孔子美善关系的探讨具有重大的思想意义与美学价值,但细加辨别便可发现,这些论断背后似乎都具有对特定概念的先在规定和方法论上的某种设定。比如对于“美”“善”概念而言,这些研究大多预设了现代或西方意义上审美与伦理两个不同的维度,并持有一种将美、善平等视之的现代视角,以此对孔子的美、善思想加以分析。然而,古代汉语中美与善本就分享着很多共同内涵,孔子的美善思想从美善同义的文字学传统发展而来并具有回归美善同义的倾向,这并非审美与伦理的二分和统一能够简单概括。再者,对于“艺”的概念,孔子所谓“六艺”并不具有现代“艺术”的内涵,其所指主要是“技艺”之“艺”,作为六艺之一的“乐”虽然与现代意义上的音乐艺术多有重合,但在《论语》语境下,六艺之教重在道德教育,一种基于艺术的审美境界始终不在六艺教育追求之列。而对于“境界”的追求和偏好,则是宋代以来逐渐被加深和强化的一种文化传统。① 然而宋儒所谓之“境界”,仍是就孔子的道德人格而言,审美境界则是近现代西方“审美无功利”观点与美育观念移植、转化进入中国语境而逐渐在美学领域流行起来的一种说法。王国维、蔡元培等一代学者对于人生艺术化或美育人生观念的强调,梁漱溟有关人格精神“绝对之乐”的阐释等,②都在不同程度上泛化了孔子之“乐”的美学内涵,同时使得一种审美境界或艺术人格愈发脱离孔子所处的时代遭遇与文化的历史语境,呈现出独立于孔子道德人格之上的抽象意义。

虽然我们无法完全脱离现代观念与研究方法而对古代思想进行解释学上的完美阐释,但至少需要对这些研究所使用的概念和方式保持警觉和反思,认识到这些观念和方法或许左右了我们对于孔子审美思想的考察,基于此种视角所建立起的孔子美学系统,可能已经偏离了中国古代关于美、善问题的认识传统与孔子提出美、善问题的思想逻辑及讨论场域。基于此,回到历史语境,本文认为孔子的美善思想仍有澄清和讨论的必要。

二、孔子对美、善词义的理解

中国古代思想家在论述具体问题时,常常不对其所使用之概念、范畴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古代思想家对于同一概念之使用,可以呈现出不同的内涵。就“美”与“善”二字而言,《说文》将二者解释为同义之词,即“美,善也”,“善,美也”。③ 美、善二字皆从“羊”,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二者之同义很有可能从文字之同源發展而来。但“美”与“善”在先秦典籍中的使用,除二者同义的情况外,还在很多语境中展现出“美”与“善”的分别,比如《国语·楚语上》:“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该句便在感官、形式的意义上给出了美之为美而区别于善的理解方式。孔子对于“美”与“善”的使用和理解,兼有以上两种情形,这在《论语》中孔子对于美、善在不同语境的使用上可以得到清晰的展现。

通览《论语》中的“美”与“善”,用于形容时,大体都是在“好”的意义上使用的。其中“善”的用法较为统一,除作为应答之词表示赞许外,主要指好的人格、好的言行、好的治理等与德相关的意义。④ “美”的用法,则包括好的容貌、好的服饰、好的庙宇、好的事物、好的状态、好的选择、好的才德、好的制度等。其中好的容貌包括“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论语·八佾》)、“宋朝之美”(《论语·雍也》),好的服饰为“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论语·泰伯》),好的庙宇为“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论语·子张》),好的事物为“有美玉于斯”(《论语·子罕》),好的状态为“富有,曰:‘苟美矣。’”(《论语·子路》),好的选择为“里仁为美”(《论语·里仁》),好的才能为“周公之才之美”(《论语·泰伯》),好的德行包括“君子成人之美”(《论语·颜渊》)、“尊五美,屏四恶”(《论语·尧曰》),好的制度为“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等。可见《论语》对“美”的使用,从表面文意上看,包括好的具体事物和好的德行两类,好的德行与“善”意义相通,而好的具体事物,则首先直接指向美的具体形式。所以在《论语》中,虽然“美”与“善”都含有一种正面的“好”的意义,甚至在与德行相关的语境中含义互通,但在感官、形式的意义上,孔子亦承认了美与善的不同。

孔子思想中的美、善之分与现代意义上美、善之分,确有相近之处,这是学界对孔子审美思想进行分析的一个重要基点,在限定的意义范围内确是合理的。但本文想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论语》不仅同时体现着美善同源、美善相分两种对于美、善的使用和理解方式,还在此基础上,极力将对美的讨论引向对善的理解之中。即,孔子其实并不希望“美”在感官、形式的意义上完全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概念,相反,在“美”或与“美”之感官、形式意义相近的“文”的每一次使用中,孔子都试图将其重新阐释为与善之内涵具有高度一致性的概念。“美”与“善”在美善同源、美善相分的基础上,在孔子思想中又重新以“善”为内核被涵摄在了相近的语义范围之内。比如对于美色:

子曰:“不有祝鈟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论语·雍也》)

这是孔子从否定意义上,对单纯拥有美貌而无才德的遗憾,或对世风追求美色、口才而无视德行的感慨。① 在后者的意义上,与此相似还有“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的说法,以周公之才美衬托德行之首要。再如: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这是孔子从肯定意义上,赞美庄姜之美,以礼为饰,或通过类比的方式由美貌引出对德与礼的讨论。② 事实上,无论是否直接出于孔子之口,《论语》中无一处言美而不与善相关,“美玉”之说是用来比喻孔子之德,“宗庙之美”是用来比喻孔子之贤,“致美乎黻冕”是以对祭礼的看重来说禹之盛德,“君子成人之美”“尊五美”等更是直接以美言善的典型。

本文刊登于《人文杂志》202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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