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交18万元的他,上演了一场“假投案”
作者 李浩瑄 孙俊 曾丹丹
发表于 2023年3月

“我前两天打扫卫生发现别人几年前送我的袋子里有18万元,我来交给组织。”此前,西昌市水利局河湖管理股股长卢本平到西昌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说明自己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

据卢本平所说,这个袋子是好几年前别人拿给他的,他从未打开看过,并不知道里面装有现金,也从未使用过这笔钱。

积极“主动”投案,却言辞闪烁

袋子里装了十几万元的钞票竟浑然不知?在和卢本平交谈中,西昌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敏锐地感觉到事情并非如卢本平所说的那么简单。该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对其展开初查。通过对人民币编号识别,调查组发现卢本平上交的18万元现金里,有部分在市面流通过,并非像他所说的“从未使用过”。

见无法再隐瞒,卢本平承认了这18万元是他几年前收受的“感谢费”。卢本平出生于1973年,自参加工作后,一直在西昌市水务局工作。他从机械施工队的普通工人干起,一步步当上副队长、队长,2019年9月,卢本平成为西昌市水利局河湖管理股股长,负责向凉山州水务局申报洪鑫砂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鑫砂石”)砂石开采规划许可,和安宁河等河道内的“四乱”整治工作。

据办案人员介绍,洪鑫砂石在安宁河河道内共有包括西木车间在内的13个加工车间,并不是每个车间每年都可以获得开采许可。自卢本平当上股长后,王某、朱某明、魏某找到卢本平为他們所经营的西木车间在砂石生产经营上谋求便利。

本文刊登于《廉政瞭望》2023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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