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寄生性”腐败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这一问题有何表现和特点?如何精准查处此类问题?
背靠“大树”吃四方
2月8日上午,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阳卫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干部提拔任用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胞弟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22万余元,其中未遂820万元。
“在我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当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我的两个弟弟。”2006年,阳卫国到株洲任职后,二弟欧阳卫民以小孩读书为由,举家从长沙搬到了株洲。
欧阳卫民开了一家小型工程公司,尽管起初无技术、无资金、无队伍,但背靠哥哥这棵“大树”,欧阳卫民得到了特别关照,陆续承揽工程项目,在株洲大吃四方。
起初,阳卫国还有所顾忌,但时间一长,他一步步丧失原则,后来甚至亲自上阵,直接给有关部门和领导打招呼,帮弟弟赚得盆满钵满。
阳卫国的三弟原是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的工作人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看到二哥赚了钱,他心态开始失衡,也来到株洲,借大哥的影响力发不义之财,上演了和二哥类似的“戏码”。
阳卫国的纵容和站台,“吸引”更多亲戚闻风而动,大家都想来分一杯羹。一时间,株洲各个县区大大小小的工程项目上,到处“活跃”着阳卫国家人们的身影。
一开始为家人撕开小口子,被欲望的洪流一步步冲大,最终成决堤之势——全家多人涉案、兄弟三人几乎同时身陷囹圄,这是阳卫国追悔莫及的家庭悲剧。
居中斡旋当掮客
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涉案主体不只包括配偶、子女、兄弟等亲属,领导干部的秘书、司机、朋友等特定关系人也常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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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党员文摘》2023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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