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防十六计》之后,三部曲第二部《治国宝典与跑路秘籍》总算与大家见面了。K. J. 帕克延续了他一贯细腻而充满黑色幽默的文风。并且,由于这部小说属于他的新作之一,笔力那叫一个老辣。他已经在《城防十六计》中靠一位工程师守住了罗珀帝国最后的都城。而如今,都城虽然暂时安全,却依然被围困着。这一次,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被帕克推到了舞台中央。
第一幕
1
情况不妙。他倒是像往常一样很有涵养。但看得出来他没什么兴趣。
“这故事真的不错,”我说,“有个角色是比着艾因哈德量身打造的,他來演绝对效果拔群。”
总算找补回来一点。很少有适合艾因哈德的角色,而他已经签了约。“说下去。”他说。
“这个角色,”我继续说,“是贵族出身,但落魄了,只能上街乞讨。”
“不错,”他谨慎地说,“观众喜欢看这种。”
“有一天,他坐在神庙外的阶梯上,帽子放在地上,牵着他的狗——”
“别用狗,有狗的演出我们做不了。”
“那就没有狗,只是帽子放在地上。迎面走来宰相和宫廷总管,当然是微服的。”
“但观众知道他们的身份?”
“当然。两人指出,这个人长得特别像国王。是的,男人回答,国王是我隔着不知多少辈、多少层表堂关系的亲戚。所以我才留胡子,这是无奈之举,不然有时候挺尴尬的。宰相又说,帮我们做点事吧,报酬少不了。是这样的:国王被通敌的叛徒绑架了,而敌国想发动战争。所以我们需要你假扮国王,撑上一段时间就好,只要——”
他抬起手,“容我打断一下。”
行吧,我想。
“故事真的不错。”我说。
“我同意,确实非常不错。很多戏剧都是这样,一个世纪前的《贝洛伊萨的囚徒》的故事也不错,《卡劳西奥》的故事更好,还有《戴青铜面具的人》——”
“连演了116场。”我接道。
“至今都没人能打破这个记录,”他说,“而这个剧……怎么说呢,和你很像。”他笑了笑,“很久之前非常成功,之后越来越成功,但总会走过巅峰,一段时间过后——”他耸耸肩,“就只能祝你好运了。这种剧不适合我们,还是谢谢你。”
“有一场围城战,”我说,“还有一段爱情戏。”
他犹豫了。“围城不错,”他说,“这样吧,你回去重写,只写围城战,把其他的删掉。现在最受欢迎的就是围城戏。”
这很奇怪,都城被围就发生在七年前。众神作证,那是大家切切实实经历过的,谁想上剧院面对真实呢?但实际上(当我反对时,他是这样解释的),人们爱的是乍一看非常真实,但最后会反转的童话故事。结局必须是我方取胜、坏人死绝,主旋律必须振奋人心,最好有一位果敢威风的女性领袖,可能的话,再加上一头独角兽就完美了。还不止呢,我告诉他,观众还喜欢看上去似乎独一无二的新东西,但故事本身还得套用我们从小就爱看的老路子。正是这样,他说,但就我对你的了解,你给出的肯定是货真价实的新东西,只不过披了一层老套的皮。如果我把这东西放在我的剧院演,一两天过后,演员们就只能对着空气表演了。
于是我离开了。最后,我还是给他写了一出振奋人心的围城戏:坏人死绝,我方取胜,女主角安德罗妮卡穿着帅气的黑色紧身皮衣,从舞台一边打到另外一边,敌人屁滚尿流。这出垃圾演了26个晚上,差不多刚刚回本,所以不算太差。
我方取胜、坏人死绝,振奋人心的主题,果敢威风的女性领袖,可能的话,再加上一头独角兽……我承认我不是做学术的,但就我所知,说不定真的有独角兽,在佩尔米亚之类的地方就能找到。所以这一系列元素中,至少有一样有可能是真的。不过要让我赌上房租,我还是不愿意。
2
我离开剧院,沿着鱼笼坡走到天堂街。都城的地名很有趣,所有邋遢的地方都有特别好听的名字。像旧花市,这地方曾经应该卖过花,但我这辈子没见过;五年前这里发生了一场大火,没人觉得可惜。这里的居民搬走之后,按照帮会划分成了两拨,蓝帮居民搬到了老阶梯,绿帮则搬到了天堂街。结果就是,都城从此再也找不到一处蓝帮和绿帮混住的地方了。不过问题不大,旧花市被一把火烧成灰后,械斗性质的谋杀案减少了一成。由于一年到头都见不上一面,大家对死对头的容忍度高了许多。
像我这样干正经生意的正当人士,只有在迫不得已或者有重要原因的时候才会踏足天堂街,平时绝不会来这儿乱逛。我穿过几条小巷,肚子突然不听使唤,难受地绞痛起来,就像头痛时眼珠子不听使唤,跟着发酸发胀一样。我走过一连串看起来一模一样、看不出家主、被煤烟熏黑的房门,在其中一扇前停下,往手上缠了一截布,敲了三下门。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口看着我。
这女人不能上台演戏,没人敢用她。不是说脸谱化的类型演员不好——说实话,我们的生活根本离不开他们——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你想找人演面目可憎的老太婆,只要演员有两三处大家熟知的特征就算合格了,比如皱纹、鹰钩鼻、干瘪得像爪子的手,再来几撮白发,就像挂在荆棘丛上的羊毛……你决不会找一个具备以上所有特征的人来演,因为这就过了。剧院不会上演真实,真实的生活没有可信度。
“妈,你好。”我说。
她斜了我一眼。“哦,是你。”
“你好吗?”
“你在乎吗?”
天堂街这个地方不适合站在门口说话。“我能进来吗?”我问。
“你进来做什么?”
她是爱我的,但我令她太失望了。“我有一阵子没来看你了。”我说。
“六个月零四天,不过我无所谓。”
“能让我进来吗?”
我妈有一台纺车,所以她在天堂街算是顶级有钱人。她还是一位绿帮老大的遗孀,所以纺车暂时没人敢偷。另外,她纺的全是高级彩色纱线,供应给那些成天坐着刺绣的贵族小姐。当然,她们不是为了赚钱,赚钱的只有我妈。她是个半瞎子,但技术依然很好,交货快,从无质量问题。有一次我算了算,她纺的丝线可以从这里牵到阿塔吉恩,还能再绕回来。我这么给她说了,她说她不知道阿塔吉恩是哪儿,也没兴趣知道。
“缺钱?”她问。
这话伤人了。确实,我偶尔实在没办法的时候会找她借点小钱,但最近有至少有六个月没借过了。“当然不是,”我说,“我就是来看你的,再怎么说你也是我妈啊。”
她坐进那张矮得可笑的椅子里,两脚踏上踏板,抓了一团黄色绒线,毛茸茸的质地让人想起发霉的水果。纺车轮开始嗡嗡转动,这声音我从小听到大。我跟她聊了聊最近在忙的事,当然是经过美化加工的,这样的谎言可是单纯出于善意,没有一丝不道德。她假装嗡嗡声太大,听不见我说话。我说什么来着,她对我太失望了。她希望我做个杀人放火、敲诈勒索的好手,就像我爸那样。
对这样的家庭温暖,人的接受能力是有限的。于是我转移话题,以比较体面的方式结束对话,让她保重。然后就离开了。
回到鱼笼坡上时,风是从海那边吹来的。算我好运吧,等我走到巴特尔门时,身上家的味道已经全被吹散了。我曾经参加过一部剧,里面有一句台词是:家永远不会远离你。這话不假,但你完全可以主动一点,让它离开。
我在巴特尔门拐弯往上城走,去新月街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我在那边有个挣钱的路子:名人模仿,模仿的当然是现今都城的几位领袖人物。转过街角,立刻就能看到一排壮观的矫饰主义早期风格建筑。我努力回忆我的那位主顾住在哪一边,希望这家人是贵族派的,我扮尼卡弗鲁斯、阿塔瓦杜斯都挺擅长(甚至可以倒立着演,真的,多收两个泰勒币就可以,效果很不错,就是头有点晕)。如果是平民派就惨了,能演的角色都没什么鲜明特征,不好模仿。我要找的房子是新月街南端(这一段修得更漂亮)的第三座,大门是蓝色的。
我又听到了嗡嗡声,和我妈的纺车轮有点像,但这地方肯定不可能有纺车,对吧。我听了大概三秒钟,一个影子出现在我头顶。我在阴影里待了大概半秒钟,就听到一声巨响,蓝色大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灰尘。
在一切陷入混乱之前,有那么一刻,整个世界陷入寂静。像我这样在都城待得够久的人都懂这一刻的意义:这是无敌骄阳在给你机会,时间不多不少,刚好可以做出选择:是冲进去帮忙,还是小心地抽身走开?
这样的间歇性袭击大约是从十八个月前开始的,当时没人想过做什么选择。不管你是谁,遇到巨石从天而降、砸烂房屋,你绝不会抽身,一定会冲上去尽力帮忙,连我都冲过一两次。我记得被灰尘糊住眼睛、嘴巴里一股泥土味的感觉。有一次,一个人被巨石砸中,我为了搬开石头弄断了两块指甲——当时他的眼珠子因为受不住压力被挤了出去,但人还是活着的。我还记得市民们把我推开,只为了自己第一个跑上来帮忙。
但那是十八个月前的事了。我们似乎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模式。敌人偷偷建造新型的超级抛石机,能让石头越过城墙,飞到城里来。他们通常会一大早把新型机械推到射程够得到的地方,用一整个白天安装到位,在傍晚打出第一发砲弹。装好第二枚砲弹需要六个小时,而到那时,我们勇敢的突击队已经从某个隘口悄悄出城,突破敌军阵线,把超级抛石机砸得稀烂,然后飞快回到安全的城墙后面了。这样战斗重复了很多次,有时还能把伤亡率控制在60%以下。敌人会重新造一台,扔出一枚砲弹,然后再次等着被砸烂。这极具破坏性的活动就这样毫无意义地循环进行,就像围城本身:每个月都有一两座靠近城墙的房子被砸烂(城东这块地方,只要闭眼扔一块石头,总能砸中点什么),这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有时,一些普通人会为之倒大霉,比如我,本来可以给一小撮观众表演节目,好好挣几个钱的,结果现在我的客户变成了一堆骨头渣和碎石的混合物。这就是都城的真实生活。所以你懂了吧,只要可以转身走开,人们就不想一次次面对这种事。
我利用这一刻的寂静做了最明智的决定:转身,原路返回,脚步很快但不至于跑起来。
我不是作家(读了这本书你也会同意)。只有生活艰难、生意惨淡、找不到活干的时候,我才会动笔写一部剧。当然会安排一个自己能演的角色——通常是某个比较亮眼的配角——然后去各个剧院经理那里兜售,直到找到愿意排演的傻子。比起为自己写剧,我更擅长为别的演员打造角色。所以同行都挺喜欢我的作品,而业界名人所喜欢的,经理一定喜欢;经理喜欢,配角和龙套也会喜欢。所以,除了我之外,其实所有人都喜欢我写的东西。(大概观众也要除开吧,他们什么都能骂两句。)我的剧有一半的时候能做到收支平衡。在都城,平均每五部剧就有三部活不过一周,最后亏本,我算是很卖座的写手了。但我不是作家,也不想当作家。
我也不喜欢自己平时的谋生手段,也就是名人模仿。不过,不管是命运,是无敌骄阳,还是其他什么神祇,似乎都不在乎我想要什么,所以我从出生到长大一直顶着一张完全没有特征的路人脸。正因为如此,我才练成了高超到令人发怵的模仿技巧。可以说是自我保护,也可以说是特别严重的演员职业病。
不过我当不了正经演员,更不可能在演戏之道上取得什么伟大成就。这点我很庆幸,只有恶棍和混账才能成为最好的演员,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像萨美提库斯、狄色里克和安蒂洛尼卡之类的,个个都自负、讨人嫌,而且像钻头一样自我得很。原因很好解释:如果你是萨美提库斯或者安蒂洛尼卡,每晚都要花三四个小时假装自己是某个了不起的人物,那你简直太有动力把这项技艺练到最好了。当然,同时你还会愿意把下午场一并演了。
同为演员,我的处境却不太一样。我只偶尔模仿演员、运动员和角斗士,最多的还是模仿正式场合的公众人物,主要是政客和将军。这些人大部分都过得不太好,所以我更愿意做自己而不是他们。其实这件事挺矛盾的。我不表演的时候,没人愿意花钱看我。另外,城里几乎所有人都愿意花大价钱确保首席大臣或反对派领袖再也不会出现在他们面前。但如果首席大臣或反对派领袖是我假扮的——好吧,也不至于排长队排到大街上,但每晚都会有观众,人数稳定,让我挣到足够付房租、紧巴巴过日子的钱。不知道你能从中得出什么结论,反正我没觉得有趣,只觉得奇怪。
砖块扬起的灰尘钻进袖子和头发。没想到今晚就这么荒废了。我摸了摸衣兜,摸出来一把银币。看着好像很多,但细数之后发现有一半是这周的房租,另有四分之一是要留着向几个朋友还钱的——他们总能找到我,非常讨厌。剩下的得用来买吃的,外加一双二手靴子。干我这一行的,买靴子不算浪费钱。去见剧院经理,他第一眼肯定会看你的脚。如果看出你最近走路走得多,那你肯定没本事。
我摸了摸其他口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却惊喜地摸到了一张手帕。回忆起来,这是大概三周前在一次排练时捡到的。当时我兜里有钱,捡到后一心想寻找失主,把手帕还回去。我当时真挺高尚的,而现在回报就来了。我去了我常去的当铺,就在蔷薇步道。他们给我的钱只有手帕实际价值的四分之一,要我说,完全是敲竹杠。
既然来了蔷薇步道,我决定干脆多走五十码去晖日剧院。我有一阵子没去了,那里有两个在我倒霉时对我热心又慷慨的朋友,最近不适合见。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得说这地方很有用。而且今晚应该是安全的,那两位好心的债主都要去金星剧院演《两个女巫》的回归版。现在正在台上。我故意选泥泞的地方走,再好的靴子也会沾上泥水,而泥水能遮住靴子上的裂口。细节决定成败。
晖日剧院一直是老样子。人们会告诉你某一块草编地毯是当年《多尔切玛拉》彩排时,扮演国王的胡伊伯特曾经站的地方,是万万不能换掉的,那是大不敬。同样道理,后墙上被煤烟熏黑的那一块也不能动,萨洛尼努斯曾在那里刮过煤灰,混在墨水里,然后坐在那个角落一张摇摇晃晃的椅子上,伏在一张承点力就会散架的桌子上,用那点儿墨水写成了《佳人梦》。到处都是必须坚守的传统,就像都城本身一样。
人也全都是舊面孔,见到我有些惊讶,毕竟我很久没露面了。他们知道我在给剧院经理推新剧——在这一行,消息传得飞快——所以连买酒的钱都不用我来给。几个好友帮我掸掉身上的灰尘。我解释了灰尘的来历,大家唏嘘了一阵,听说受损的不是剧院之后,他们对时事的热情就迅速退去,开始关心我带到蔷薇步道来的新作,特别是有没有他们能演的、戏份比较多的小配角。我答应了每一个前来拜托我的人——换别人也会这么干。在这座城市,希望就像老鼠一样,能以惊人的速度繁殖扩散。
“有人来找你。”一个朋友对我说。
注意这句话。如果主语是个正经名词,那么一切正常。比如,经理来了,有个角色给我演,这是好事。或者债主来了,这是坏事。生命就像一枚不停旋转的硬币,一面好,一面坏。但“有人”意味着我们都不认识这个人(而晖日这里应该都是熟人才对)。我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就像树上的鸽子随时准备打开翅膀飞走一样。
“谁?”
朋友对我笑了一下。“不是同行,”她说,“我们这一行他干不了五分钟就会完蛋。”
“呃。”我拿起酒瓶凑到她的杯子面前,不过没有倒酒。
“演技太差了。”她解释说,“是我们的老朋友,很久没见面了,我们都以为他和其他人一样四处晃荡。”
这话值一寸高的酒,我立刻给她倒上了。“什么样的老朋友?”
她皱了皱眉。“我们也不知道身份。大概是一位公爵和他的侍臣吧,都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不过鞋子和配饰露了馅。”
感觉不是好事。说出来没人信,我早年可不是演员,我认识的人也有不干这行的。“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说很久没见过你,不知道你在哪儿,以为你死了,早就没消息了。”她对我笑了,“当然,他们不只问了我。”
“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小时前。”
所以他们是在我来之前刚刚走的。我不动声色地望了望四周,我来的时候见到的人都还在……才怪。有一张面孔不见了。我把酒瓶推给她——还有三分之一的酒——拿起帽子从侧门离开了。
走到克劳恩门的时候,我差点撞上半个连队的重甲兵,在最后一刻退到一扇门跟前,总算没被踩死。连队走得匆忙,不知道要去哪儿,猜也没意义。如果我是一名士兵,去执行一项很可能送命的任务,应该不会这么干脆整齐地跟着队伍踏步吧。只能猜到这儿了。可能他们都觉得自己运气不错,能活下来,甚至成为唯一生还的人。前面说过,人有了希望就是这样。
作为演员,想避避风头,让找你的人找不到还挺难的。所以我现在无戏可演,说起来还是件好事——这话不完全对:我要给晖日剧院写一部剧,不过写东西不挑地方,哪里都可以。现在回不了家却还要交房租,白白花掉许多钱,想想就恼火,这不公平。我决定把这满腔义愤用来写作。我敢肯定,萨洛尼努斯或者阿伊莫落到我这境地也会这么干。
在都城,如果你想躲起来,最好的躲藏点就是码头一带。自围城之后,都城以外的帝国领土全归敌人,而我们赢回了制海权。如今,码头和码头周围住着许多外邦人,因为租金便宜。没人认识他们,他们不属于任何帮会,但他们的钱还是真金白银。这些人当中有商人,有中介,有掮客,有跟着外邦船只来到都城的水手,大部分连罗珀语都不会说。我们对语言不通的人是个什么态度,你很清楚吧?这么一来,只要我装成外邦人,说话时胡乱叽里呱啦一通,别人肯定会仁慈地不再理我。我就可以好好写作,拿到稿费,躲开找我的人,直到他们认定我多半是死了或者离开了都城。而且这个计划的开销不大,我能承受得住,完美。
于是我逛了一圈,此时的码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看起来毫不起眼,但条件凑合、能勉强住上一周的客栈。我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上才打开一扇小窗,露出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死盯着我。
“房间。”我用尽可能逼真的埃利亚口音说道,还把围巾裹在头上,让别人看不出肤色。
小窗关上,门开了。眼睛血红的男人看到我并没有起疑心。“四十铜特拉奇一晚,不包吃。”
我摊开戴着手套的手,给他看掌心那枚闪闪发光的四分之一泰勒的银币。“房间。”我说。
“好了,知道了。”他站到一边,让我进门,“第一次就听懂了。”
肤色确实是个大问题。本来我化妆技术很厉害,但拿什么化呢?东西都在家里,又没钱出去买新的。幸好我也擅长变通,之前在《打红雨伞的女孩》的合唱队时,我就学会了用粉笔、砖灰和鹅油把自己涂成逼真的奶白脸。现在没有粉笔,但面粉可以代替,这天更晚的时候,我在别人的厨房里找到了一大堆面粉。
房间不赖,有整整四面墙、一扇小小的窗户和一扇只要用力就能关上的门。
3
为了做名人模仿,我必须紧跟时事。说到这个,我得用我能想到的、最激烈的语言向大众——包括你——表示抗议。你们太不专一,太没有耐心了。就算某某大臣或某某部长是个草包,连自己的屁眼在哪儿都找不到,这也不是把他赶下台的借口啊。新上任的家伙多半长着一张毫无记忆点的脸,声音像老鼠一样小,根本传不到剧院后排,更别提有什么特别的行为举止了。将军带领军队死在前线,白白浪费我腾出时间精力研究他的一举一动——这种事我认栽,战争就是这样。但弄走一位身体健康、四肢健全的政客,就因为他没本事,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犯罪。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我是说围城之前。帝国的高官都是通过任命上台的,而不是选举。那时你知道,花点时间和精力来研究他们是值得的,会得到合理的回报。但在那之后,临时官府废黜了最后一任皇帝,排挤了议会,进而改用直接选举制度……他们应该不是故意害我倒霉。可能他们根本没想过这一系列行为会对我个人造成怎样的不幸。这更让人郁闷。
躲在五楼一间小屋子里探听时事可不容易。而且我现在还要假装成一个对都城一无所知,也没兴趣了解的外邦人。不过,有些消息会传遍所有地方,就像海滩的沙子会钻进你的衣领一样。
我裹上衣服,把整张脸涂白出去买过几次面包,还买了一点奶酪。其实奶酪没必要买的,但独处三天,只有和笔下的角色做伴,你一定会胡乱找个借口买东西。码头大门对面有一个小型集市,那里的摊贩见惯了外邦人,不过大多是一边收钱,一边避开目光接触。对我来说正好。我听到一个胖女人跟隔壁小摊的一个我看不见的女人说话。其实我没有仔细听,但还是听到了几句:
“当然全是骗人的。”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我背后传来声音。
“骗人的。”胖女人重复道,不小心在我的奶酪上喷了几点唾沫,“那些贵族派混账什么鬼话都说得出来。”
“没骗人。”背后的声音坚持道,“他们昨天在兽王酒馆聊这件事,我兄弟听到了。他们说,他死了。”
“胡说。”胖女人说道。
“是真的。利西马库死了。是一场聚会,一块石头砸中了他,像甲壳虫一样被拍扁了。”
这话引起了我的注意。类似的传言司空见惯,但我的心脏仿佛被冰手指抓了一下——这个比喻很精辟,不亲身经历是体会不到的。
先说清楚:我不关心这种事,完全不在乎,也不觉得和我有关。
如果利西马库的死让我遭受打击,纯粹是因为我要靠扮演他赚钱,大约40%的收入来源于此。当然也能扮演已故的人,但想看的观众要少得多。而且,在喜剧表演中,去世的人永远只能是小角色,最多是个大配角,绝对当不了主角。就算每晚都有铺天盖地的掌声,也不大可能多挣几个钱。
另一方面——回屋的路上我的思绪一直停不下来,连自己在干什么、走到哪儿了都没注意——另一方面,利西马库不是一般人——应该说生前不是一般人。在都城有史以来最黑暗的日子里,五十万残暴的奶白脸在城墙外虎视眈眈,帝国的常规军队有的全军覆没,有的被隔开,成为遥远的孤军,而帝国舰队也被困在海的那一边。是他组织起一批没受过训练的防卫军,与最黑的黑暗抗衡。他代表的是无可比拟的勇气、决心等等。如果不是他,我们都会没命。这是事实,不是我一个人说的。我只能安慰自己,观众永远需要一个一流的利西马库扮演者,特别现在他死了(死没死还说不定)。因为他就是希望的代名词,而戏剧不就是为了给一些脑子拎不清的人灌输希望吗?事实上——没必要假谦虚了——回到屋子里那会儿,我已经构思出情节,并初步理出了第一幕和第三幕的大纲:无敌骄阳把利西马库的灵魂送回伊力锡安平原,他再次在最黑暗的时候拯救了都城。肯定有围城的戏,而且,相信以我超凡的想象力,应该有办法塞一个强悍的女主角进去。
我一边推敲着第二幕的最后一场戏,一边从理智的角度琢磨这件事。刚才发生了什么?我无意中听到两个集市上摆摊的女人闲聊,其中一个发誓说是假的,是贵族派散布的谣言。所以这件事可信度实在有限。我想出门多打听一下,换个地方,她俩所在的集市实在搜不到什么准确消息。但转念一想,算了吧。如果利西马库斯死了,他明天也活不过来,后天也一样。死亡就像不动产,与别的事物不同,它们是永久存续的。而且我还要写稿子,要躲开找我的人。凡事都要看全局才行。
第二幕总是很难写,第一、第三幕都相对容易。在一部标准三幕剧中,第二幕一般都是最难的。所以我喜欢放开了写,想到什么写什么,只要能推动剧情,把你在乎的几个情节连起来就行。然后如果写得太烂,不得不改,就换个时间修改或重写。这样不大费脑子,对这部剧更是这样,因为我一直在开小差。利西马库参加了一场聚会,一颗石头砸在了他头上。行吧。前些日子,抛石机刚把新月街的一座房子夷为平地,现在全城人都知道这个。谣言就像牡蛎一样,用一层层闪闪发亮的包装包住一小块事实。这么来看,嚼舌根小贩的三段式谬论就清晰了:有人在那晚死了,利西马库是人,所以利西马库死了。
那么,我们再稍微用下脑子吧。我得到一份工作,要在一场聚会上表演。利西马库是我的招牌角色之一。如果利西马库要参加这场聚会,主人家会请一个专演利西马库的演员吗?至少我会提前收到警告——千万别演利西马库,除非你想害大家一起上绞刑架。就是这样。所以利西马库肯定没参加那场聚会,所以肯定不会被石头砸死,所以他肯定还活着。
这个推测肯定错不了。我承认,雇主有可能打算等我上臺之前再凑过来悄悄说:对了,行行好,别演利西马库,他就坐在第一排。这种事我经常遇到,一整晚的计划全都被打乱,特别难受。但这次应该不会,毕竟很多人都知道我最擅长利西马库。我演他演得特别生动,至少我自己这么觉得,说不定利西马库也知道。而据我听来的关于他的传言,以他那少得可怜的幽默感,见到我不大可能会开心。所以,如果你是雇主,好不容易请到了都城最有名、最重要的人物参加晚宴,你会铤而走险,同时请来利西马库最讨厌的人,把他得罪得死死的吗?当然不会。所以如上文所说,传言肯定是假的。
干吗为一点破事担心得死去活来?集中精神,好好写东西!
想出第三幕并全部写下来的过程就像拔牙,但我做到了。写完的时候,我对这个小房间已经厌恶透顶。附近有座仓库,与客栈隔着三扇门。小豆蔻和薰衣草的气味通过一条明渠从那里传过来,一点一点从窗子钻进屋里。于是我画了个白脸,卷起稿子,来到街上。我的感觉很糟,外表更糟。十天来,我洗漱只能用尿壶,要干净的水只能走五段狭窄曲折的楼梯,去水泵打水。孤独倒算不上,因为有许多咬人的小东西陪我。虽然我平时也没有多爱干净,但还是不想变成那种我宁愿横穿马路也要远远避开的人。
终于把这该死的玩意儿写完了,但要怎么把它送到经理手上,拿到钱?如果那些人决心要找我,现在肯定知道我在帮晖日剧院写东西了。所以我不能亲自交稿,得找个人替我去。又到了伤心的时候,要检验谁是真朋友了。
从码头走到画廊需要穿城,我实在不想大白天顶着一张假的奶白脸走过去。别的不说,这东西会掉。如果有护肤油倒是能防水,但现在没这东西,就算我全力乔装,在大热天出现也会显得奇怪。而且人人都知道奶白脸怕热,所以,不管是在烈日下把自己包成粽子,还是露出有着棕色汗渍的白脸,都十分可疑。
所谓的“画廊”其实是一座剧院,一开始的目标观众是一些想去看戏、身份却不允许的人。在这座沉迷戏剧的城市,这样的人有不少。这里不演常规戏剧,演的都是积极正面的说教戏。虽然演员和作者是同一拨人——画廊门口的下坡路走个十分钟,就能找到挤在贫民区的他们——那些思想高贵的上等人倒不介意。于是画廊一连许多年都生意火爆,连我都时不时接到来这里演戏的活。但在另一位经理接手后,这地方就被改造成了一家平平无奇的二流剧院。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不再适合来这儿露脸了。我要见的就是这位经理。
她的真名叫霍达,过去十五年里最拿手的角色是在第一幕被绑架,在第三幕被青梅竹马的恋人及时救走的纯洁少女。北方人就爱看这种戏。不演戏的时候,她能把剧院众人管得服服帖帖,谈起生意来寸步不让。另外,虽然十年前因为生意上的问题被人踢了一脚,导致左腿一直僵着,但她跳舞跳得很好。不演戏的时候她会拄一根拐杖。这么想来,她是现实中能找到的最接近“强悍女主角”形象的人了。这对她来说尤其了不起,因为她长着一张娃娃脸,还特别擅长咯咯傻笑。她唱歌倒是完全不行。
“你怎么这副鬼样子?”她问。
我看了看身后。“看在眾神的份上,小声点。”
她翻了个白眼,“你又出事了。”
“是的。”
“多少钱?”
“其实,”我想都没想就说道,“不是钱的问题。”
这倒是让她没料到。“你做了什么?”
“能进去说话吗?求你了。”
“你这样子蠢透了,你自己知道吧?”
画廊这栋建筑以前是仓库,屋顶很高,有一个阁楼,用来存放成捆的布料之类的东西,楼梯在建筑外面。这地方改成露台观众席正好。后台是一个特别小的房间,里面有成堆的旧戏服,两三张可以化妆的桌子、几把晃得厉害的旧椅子,还有一个老旧的大箱子,上面有三把锁,是她的钱箱。“说吧。”她说。
“有没有不认识的人来这儿打听我?”
她知道我白天不喝酒,所以没给我倒。给自己倒酒的时候,她的手有点晃。“没有,怎么了?”
“有不认识的人在打听我。”我说。
她抬起眉毛。“有人对你感兴趣?为什么?”她说。
“别问我。”
“你得罪的人都是朋友和同事,”她说,“对陌生人都挺小心的。”
“是的。”
她喝了一口酒,目光越过杯子边缘看着我。这个动作让她多年来在男人中间很受欢迎。我想道理和小提琴一样:就算不再当众表演,该练的还是得练。“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需要你帮忙。”
“当然了,不然你来干吗?显然不是来看望我的。”
啊,是的,我们以前关系还挺好,之后闹僵了一阵子。“我给晖日剧院写了一部剧。”
“听说了,写得怎么样?”
“垃圾。”我说,“艾因哈德能分到一个好角色,安蒂洛尼卡负责穿着紧身锁甲表演斗剑。总之已经写完了,我需要一个人帮我交稿。”
“还要帮你收钱。”
“是的。”
她点点头,“抽一成。”
我瞪着她。“你疯了吗?”
“我这是为你着想,”她做出一副好心的样子,“我去找了经理,把剧本给他,行,我就是个送货的。但如果我不是你正式委托的代理人,他是不会给我钱的。而现在的行情……”
“霍达,我需要这笔钱,我很可能需要消失很长时间。”
“不同意就算了。”
“那算了。”我起身抓起帽子……然后停在了原地。
“想通了?”
我重新坐下。“霍达,”我说,“我以前没完全对你说实话。”
“不奇怪。”
“我是指……以前发生的很久远的事。”
她特别擅长用不信任的目光瞪人,“别告诉我,”她说,“你其实是奥尔比亚的王储假扮平民。”
我恼火地看了她一眼。“有点类似。重点是,我猜这帮人应该很生气。显然,只要他们不走,我就没法正常工作。所以我真的需要这笔钱,一分都不能少。”
她撅起嘴。“我这儿缺一部好剧。”
“只要这笔钱全归我就行。”
她笑了。“成交。你帮我写一出十五分钟的欢快短剧。我这就去帮你要钱。”
但我说过,我不是作家。“条件照常?”
“这个我们之后再讨论。”她说,“这样,我再送你一根增白棒,不收钱。好让你知道我不怪你。”
我在后台补好妆,拯救了一下我鱼肚皮一样的肤色,便气鼓鼓地冲回码头。我一点也不想回那个臭气熏天的房间再待上三天,免费写一出轻喜剧,但当你求助于多年挚友的时候,下场就是这样。
4
在码头的小房间里,我搜肠刮肚编排好笑的情节,没人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正在发生变化。有一次抛石机袭击,一所为贵族小姐办的舞蹈学院遭了殃,没有幸存者。发生了一场暴动——不是蓝帮和绿帮械斗,而是两个帮会团结起来对抗官府。不知哪位小丑派出了骑兵,把乱局搅得更乱了。两件事之间应该没有联系,帮会的人不大可能把自家女儿送去学芭蕾。但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我喜欢安静过日子,有钱,有基本生活所需,以及干净的衣服和肥皂。
不知道这次暴动是为了什么,打听也是白费心机。毕竟外邦人对这种事不感兴趣。偷听更不可能,就算人们会在外面谈论这件事,发现有奶白脸在场也会闭嘴。我只知道,现在不仅城墙上有士兵,街上也会有巡逻兵了。以及——差点忘了,所有剧院都要停业,直到另行通知为止。我本来在幸灾乐祸,但突然意识到霍达可能还没来得及去晖日剧院,真这样我就完蛋了。然后我又想到,完蛋的不只是我,还有她,以及整个行业。当然最惨的还是我。
问题是我不知道去哪里找她。不知道她住在哪儿,肯定有四面墙、一张床,她应该还是有需要一个人睡的时候。但我平时不会关心这些。没人知道别人不露面的时候在哪儿休息或晃荡,没人管这种事。画廊肯定关门了,我又不敢去自己常去的地方,就算拿增白棒涂了脸也不敢。钱越来越少,我甚至没法在这个小房间住下去。今晚没地方睡觉了,我看了下自己还剩些什么:106枚铜特拉奇;一部卖不出去的轻喜剧,附带一首歌,用现下受欢迎的旋律写的;几个咬住我不放的陌生人;外加一双破洞的靴子——都是因为城墙外有一群二傻子有事没事往城里扔东西,把马路砸得稀烂,怎么就这么不懂得为他人着想呢。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需要读心术,逻辑推理就够用了。首先,读到这里,说明你识字,所以肯定受过教育,属于上等人。我对你这种人再了解不过了,你会觉得:他挨饿是他自己的问题,因为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在都城找到工作,但他挑三拣四,只想每晚在剧院和富人家的客厅表演几个小时,像鹦鹉学舌一样模仿他人(甚至不需要亲自想台词!包括这些独白,也是有个作者替他写好的)。像拉船、拉干草、跑腿、搬运、挖土和填土这样需要下苦力的工作他连想都想不到,因为他端着架子。真的只能怪他自己。
你说得很对,只有一样错了:我没有端架子。每天为了争取角色而奔波,不断被礼貌地拒绝,被告知:你不行。这样的人早就没什么架子可言了。出汗根本吓不倒我。我试过在夏天最热的时候穿着全套戏服跳五个小时的舞,因为演出就在第二天。你看看哪个砖瓦匠能做到而不会昏过去、被手推车运走。别忘了,排练全程都要面带微笑,举止优雅。所以真不是吃不吃苦的问题。真正的原因很简单,要在都城做零工,必须加入帮会。我没有帮会,以后除非被迫,否则也不会加入。原因就别问了,不关你事,跟家庭私事有关。所以你看,我的选择打一开始就不多,要么跳桥,要么饿死。要么——
5
之前絮叨了那么多其实正好接上。如果不是年纪轻轻就干了演员这一行,我可能根本没技术、也没体力干入室盗窃。多年唱跳让我变得健壮而敏捷,可以从玉米集市一口气跑到东门,能打赢一名石工。还有一些我一直在锻炼的技能:有时在台上,你想让所有人看见你,像表演独白的时候;还有些时候(女主角的独白),你会努力避开观众的注意力,除非你想在幕布落下之后被女主角劈头盖脸一顿痛骂。除此之外,在舞台旁边等出场、在台上演死人都必须努力隐身。如果做不到长时间一动不动、不发出一点声音、假装自己不存在,你在这一行连五分钟都干不了。
放到日常生活中,这本事确实能派上一定用场,比如钻阴沟、在黑暗的房间里悄无声息地行走。不过,如果仔细想想,你就会发现有一项必要的技能缺失了。
这项技能我其实练得不错,因为经常演戏,但可能还是不够。登台演出、面对几百个陌生面孔当然很吓人,勇气不足就会血液凝固、无法呼吸,肚子里翻江倒海,和上文所说的冰手指抓住心脏的感觉差不多。但吓人跟吓人还是不一样的。从房子一侧爬到别人家的窗口,危险多种多样。可能一脚没踩稳摔下去,可能水管会在你抓住的瞬间断裂。就算顺利爬到了窗口,很可能发现窗板上了锁,只能原路返回,但往下爬可比往上难多了,脚下没有着力点,黑灯瞎火容易踩空,而墙上的土钉已经被你踩掉了大半,往上爬的時候就已经感觉到钉子脱落。或者,爬到窗口时窗户幸运地没有上锁,这时你就必须单手稳住身体,用另一只手笨拙地开窗(到了这时,手指已经很累了,而且很可能有那么一两根已经扭伤,使不上力)。窗板打开后,你只能弓起背,费力挤过护栏,单用肚子承力钻进窗户。好吧,就算你顺利爬进去了,接下来很可能有人敲烂你的脑袋,或者有条狗咬破你喉咙。相比之下,舞台上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被观众讨厌罢了。
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演戏吧,但这不重要了。我选中了——应该说记起了—— 一栋房子。我几星期前在那里表演过,模仿政界和艺术界名流,观众是一群顶级上流社会。他们把我安排在一间有点像洗碗房的屋子里换衣化妆。我清楚地记得那间房的窗子关不上,而从洗碗房到客厅之间只隔着一条走廊和一扇没上锁的门。不用像蜘蛛一样爬墙,也不用在黑暗而陌生的半空中荡来荡去。而且我知道有个东西可以偷,还知道那东西放在哪儿。
我没涂白脸,化妆品会让手变滑。我上了床,希望能睡上一两个小时,但果然睡不着,只好盯着天花板等时候差不多了再起来。我把自己裹得没人认得出来,悄无声息走下楼梯(正式开工前先练习一下),来到街上。躺在床上时,我没听到任何脚步声,此时街上没人。从鱼市街一路走到城墙边上都没人注意到我,我在这里右转,穿过后巷,来到希尔街。目标就是街尾那片大房子中的一座,我的新收入就在那里。
地方很好找,因为某个有钱没品位的家伙给这栋房子选了两根飞马造型的门柱。我沿着花园西面的墙一路走到房子的正前方,开始在一片漆黑中数窗户。
我用刀子轻轻撬了一下窗板缝隙,就轻易打开了窗子。我一动不动跪在窗台下,从一数到五十,生怕我那老鼠一般的抓挠声把屋里的人吵醒,但什么动静也没有,完美。我跳上窗台,跳进屋内,感觉到脚踩在石头地板上,又蹲下来等了一会儿,仿佛希望自己出什么岔子一样。但没有,所以我站起来,用脚的一侧小心走路(这是最安静的走法,而且能保持平衡,在黑暗中踮起脚尖走路是很危险的)。我摸到了门闩。有些门闩一碰就会嘎吱作响,但谢天谢地,这一回没有。进入走廊,这里的地上铺着草编地毯(房子的主人不想在优雅谈话时被仆人们咔嗒咔嗒的脚步声影响)。按理说我应该再停一停,听听动静的,但没必要了。房子里有没有人气是能感觉出来的。这里显然没有。往前十五步便是客厅门,开门时没有吱呀一声,所以外套口袋里的猪油也用不上了。打开门应该能看到正对面有个柜子,除非某个没脑子的白痴把它移开了。柜子里有古董戒指、贝壳浮雕和胸针。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我表演那天,他们蠢到把柜子打开了。
我蹑手蹑脚地往前走,一只铜把手撞到了膝盖,我就这么找到了柜子。打开最上面的抽屉时有轻微的摩擦声,但我开得很慢,这么小的声音是传不出房间的。我把左边口袋装满了冰凉的小东西,搞定。这柜子至少还有五个抽屉,但我有个优点,就是不贪心。这么一口袋能让我过很长一段时间,这就够了,再多拿就是犯罪了。完工后我原路返回,小心地慢慢走,以免显得匆忙。这是新手才会犯的错误。
洗碗房里没人。我打开窗板,探出头,巷子里也没人。我爬了过去,轻轻关上窗板,深吸一口气,然后轻快地沿着小巷往前走。每走一步,我和这起盗窃案之间的联系就弱一分。到了小巷尽头,我正要向左拐进希尔街,有人从前方的阴影中窜出来,用铁锹敲了我一下。
6
之前应该提到过,我爸生前是个帮会老大,你应该感觉出来了,我并不以此为荣。的确如此。
他是从帕拉利亚的一个矿场跑出来的。刚到都城时(这个故事我耳朵都听出老茧了),他兜里只有五十铜特拉齐。当时他只有十四岁,已经杀了三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是为了自卫(他是这么说的),另外两个是为了钱。钱不多,因为虽然物价高得离谱,矿场的生活却没什么开销。他敢动手是因为,没人会怀疑半大的孩子会收钱做杀手,但小孩和成年人一样,可以在别人的吃食里加料,可以趁别人睡觉时割人喉咙。这在当时确实不会引起怀疑,但官府(虽然很废物)学聪明了,这一招渐渐不再奏效。我爸就惨了,差点被抓到——站在工头的床边,手里拿着一把刀,很难解释清楚。他也没解释,直接跑了。他像鳗鱼一样灵活,跑到一艘运送矿石的货船上,来到了都城。从此,都城那蔚为壮观的人渣堆便添了一名新成员。
来到都城后,他决定继续干老本行,这个人最不缺的就是胆量。他揣了一把剃刀,偷偷溜进一个绿帮老大的卧室,叫醒了他。等绿帮老大松开掐住他脖子的手后,他说,我能溜进你这里,证明我能溜进各种地方,而没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
绿帮老大解释道,他们不做这种事,就算偶尔做一做,也不至于需要专门请人。虽说这样,胆子大、脑子活泛的年轻人他永远不嫌多,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早上再来拜访,这次从门进来,他们可以好好讨论一番。就在我爸傻笑着一边点头一边感谢的时候,绿帮老大赏了他一拳,把他打到了对面的墙上。教你一个乖,他说,做事要承担后果,别以为自己能侥幸逃脱,别告诉任何人你差点把我杀死。
我爸就这样加入了绿帮,做的事和以前差不多。别忘了,当时帮会还是违法团体(围城之后才合法化的,因为临时官府太缺人力了)。在那个年代,单单加入帮会就是犯罪,被抓住了就会被发配去做苦工。不过尴尬的是,住在下城的人的不是蓝帮就是绿帮,无帮会人员根本无法谋生——不管是合法行当还是非法行当。尝试过的人都断了腿,而我爸就是都城西面的断腿总负责人。
这份工作不错,他每次跟我讲起来都很有兴致。危险系数低,因为找你麻烦的人都会在一天之内出现在港口,脸朝下漂浮在水中。没办法,这样才能赢得尊重。油水很足,人们会千方百计跑来巴结,因为只要他一句话,就能让一家小店遭遇火灾,烧得干干净净。有时官府会来找麻烦,但所有帮会的人都要面对这个问题。而如果我爸需要不在场证明,或者需要有人顶罪,会有很多人跑来帮忙,包括那些有家室的。
他常跟我感叹,那时过得真舒服。他看着我长大、长高,特别喜欢抓住我捏我的手臂,据他说,捏起来很软和。我确实过了一段舒服日子,我喜欢其他孩子拼命讨好我的感觉。如果有人冲撞了我,第二天肯定会跟我道歉,眼睛里带着恐惧,这让我觉得棒呆了。唯一让人有点不爽的就是,我爸教过我打架,我学得很好,但从来没机会实战,因为没有孩子敢打我。
坏就坏在我爸开始叫我跟着他,算是当学徒吧。主要工作是和他一起巡视、收钱,必要的时候露露脸,友好地警告不听话的人(只有第一次这样),等等。我感觉挺好,特别让我喜欢的是,我们走到哪儿,哪儿就会安静下来。人们害怕他,或者说害怕我们,为此我很自豪。他毫不掩饰对我未来的期望。好好看看我儿子,认清楚了。他总是对别人这么说,我很喜欢听他说这话。
我爸把这份工作干得很出色,所以平时不需要亲自出面。但时不时会冒出来一些不守规矩的人,通常是外地来的可怜虫。有一次是个埃利亚人。这人是一艘谷物货船上的水手头子,因为病重无法工作,被留在了都城。好好养病,船员们对他说,下次来接你回家。但有个混蛋偷了他们留给他的钱,当时城里埃利亚人不多,所以没人照顾他。等到痊愈的时候,他已经欠了三个金币的房租,而且不知道船员们什么时候回来。他只能睡在旧花市的一道拱门下。但他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像乞丐一样把帽子放在身旁的地上。无帮会人士是不能在旧花市乞讨的,于是蓝绿两帮聚在一起掷了一枚硬币。绿帮输了,所以绿帮要承担起“倒垃圾”的工作,也就是我爸的工作。
我们去找他时,这个可怜的傻子还坐在那儿,我记得帽子里什么也没有。其实我可以告诉他。没人敢在大白天把钱扔给一个无帮会乞丐,他这样是白费力气。但我们来这儿不是干这个的。
现在想起来,我爸应该是太清闲了,想找点事做。他已经很久不需要亲自修理人了。这一点他跟我说过。和做爱差不多,他说(是这个意思,但用词不一样),久了不做就周身不自在。我猜原因就是这样。而且这是个外邦人,就算下手重一点,也不会得罪什么家属。
我爸两手插进口袋,走到他面前停下来,一句话不说低头看着他。那人满怀希望地抬起头,我爸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一脚踢在他脸上。我记得他下巴被踢飞的样子,那一脚下去,脖子没断算是个奇迹。但我爸的力度控制得很好,毕竟他有太多练习的机会了。那人仰面躺着,肚子朝上,我爸抬起脚,在他身上跺了四次,每次部位都不一样。我听到咔嚓一声,聲音非常特别,在别处从来没听过。我爸用脚把他翻过来侧躺着,又赏了他三脚,接着再次用脚帮他翻身,这次是仰面朝上。他满意地欣赏了一番,点点头,转头走开,又转回去,用脚后跟狠狠地踩在那人的右眼上。“搞定,”他高兴地说,“吃东西去吧。”
回家路上,我一反常态地没怎么说话,但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走开之后还要再走回去。工作已经完成了,为什么还要补一脚?
他停下来看着我,我以为他会答话。但他沉默了一会儿就继续往前走了,我只能小跑跟上。
“爸?”我问。
“快点。”他说,“你妈最讨厌我们赶不上饭点了,你知道的。”
第二天早晨,我本该跟我爸一起出去巡视的,但我假装喉咙不舒服,有点咳嗽。这个理由用了整整一周。之后我告诉他,我想去别处当学徒,以后做个金匠或者律师之类的。
我得承认,我爸听完之后没有大发雷霆。我话说得漂亮,表现出一副很有志气的样子,仿佛我是想出人头地,离开旧花市。他听了很喜欢,以为儿子以后能在官府做事(文官基本上都是绿帮成员)。从矿场一路奋斗到都城官府,这绝对是一流的成就。反而我妈为此大吵过一番。和当时许多人一样,她由内到外都是个绿帮人。我爸对她的忠诚表示嘲笑,这让她更为光火。这孩子想当个文官,屁股不离椅子,他说,挺好啊,他可以升到高位。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几乎要用眼神把我脸上的皮剥下来。
当时财政部有个空缺,我就去申请了。同时申请的人还有很多,但你猜到了吧?我连面试都没参加就被选上了。这份工作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但上司对我出奇地宽容,即使在我犯了一连串可怕的错误后,依然热心提供帮助。没事的,他说,然后紧张地笑着。我保证我会进步,我说。没关系,他继续安慰我,别担心,别放在心上。
接着发生了一些事,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清楚具体情况。我怀疑是我爸偷拿了一笔钱给某个人跑路。他不应该这么欠考虑的,但他当老大当得太久了,觉得没人能扳倒自己,更不可能杀掉自己。但显然,他也会死,死得透透的。
没有葬礼,因为没什么好埋葬的。我妈被允许留在帮会,属于破格开恩了。帮会只允许她做一样工作:纺线。报酬很低,几乎是都城的最低工资。没人雇佣她,也没人从她那里买东西,所以她只能为外邦人做计件工。她选择了留在绿帮。在她看来,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我能分担一点我爸的工作,就能阻止他做出那种没脑子的事,或者我可以保护他……以及她。不管怎样,错都在我。对于这种看法,我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当然,财政部的工作也丢了,之后我就当了演员。不知为何,无论是蓝帮还是绿帮都没有渗透到这一行。我在财政部时有大量时间模仿那里的人,学习他们的谈吐和举止。在我眼中,他们都是有文化、有教养、高雅精致的人——和早年接触的各色粗人比起来,确实如此。我所在的部门有十多个贵族出身的年轻人,都是次子家的次子,没有家业可继承,只能出来工作。但因为有家族撑腰,所以也不需要真的卖力干活。而我决定有样学样。他们自然个个都痴迷戏剧,没事就往剧院跑,我也会跟去。有个傻傻的小伙子当时和我走得很近,他为一个叫作安蒂洛尼卡的女演员砸了许多钱,让自己负债累累。安蒂洛尼卡挣够了钱,便自己做了剧院经理。我通过他的引荐认识了她。她收留了我,从后台工作干起,之后渐渐让我跑一些龙套,做男二号的替补演员,以及爱情剧的三号小丑。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你可能觉得这些陈年旧事说出来没意思,但我还是想说说,因为我不是第一次被人敲晕了。经验不多,但应该比你好些——希望你不要比我更有经验,为了你的幸福着想。
我爸可以一拳把人打死,没人怀疑这一点,但他喜欢时不时证明一下自己。他是这样教我的:挥拳别像拉弓一样,幅度不能那么大。发力点在背和肩膀。手臂的移动距离尽量短,最后重重打在头上。当时正好有个醉鬼站在离我们一码左右的位置,于是他给我演示了一遍。他说得对,他出拳的距离最多有十八寸,那人的脑袋向后折断,人倒下去了,倒地姿势就像脱衣服时,被你扔到地上的袜子。
问题不大,这一片地方的风俗就是这样,而且我爸也不是唯一一个喜欢把人撂倒的。有些人躺一会儿还能爬起来,基本没有大碍,难受起来也就跟醉酒头痛差不多。被打过的人都说,不如喝酒快乐,但不花钱,而且后续效果是一样的。另一些人比较不幸,因为脑浆子被震散了。这种感觉我小时候试过一次,那是绝无仅有的体验,仿佛脑浆要从头盖骨飞出去。他们爬起来之后会失忆,会为一些愚蠢的小事而发脾气,有时会自言自语,有的人还说自己虽然醒了,但好像又没有彻底清醒过来。在舞台上,我打倒过别人,也被人打倒过很多次。我很懂应该怎么摔倒——不只我自己这么认为,剧院经理也表扬过我,这些经理可不怎么夸人。在台上打斗,必须夸张地挥拳,不然后排观众看不到。被打的瞬间,要在腰以下的位置偷偷拍一下手,发出沉闷的掌声,给打斗配音。
7
醒来的时候视线还是模糊的,头痛得让我想叫出声来,我感到恶心,晕眩得厉害。我试着闭上眼睛,但闭上之后人更难受了。我完全记不起自己来到这条巷子干了什么,倒是能听到一個声音,很远,听不真切。过了一会儿,我的胃开始翻腾,想要呕吐,但身体僵硬,连头也动不了。呕吐物喷出来,从我的下巴淌下去。我喉咙干涩,连呼吸都是痛的。
有东西向我袭来。一开始我以为是一只鸟,比如老鹰之类的。结果是一只手,用一块布帮我擦拭。
我的一部分脑浆——但愿不是被头盖骨压过的那一部分——还在努力思考。它告诉我,我应该是被马车之类的东西撞倒了。但这说不通,因为我记得走出巷子时有小心看路。然后,一个奇怪的画面出现在脑子里:一个人影突然闪到我面前,就像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这人举起了手,我看到了铲刀的轮廓,铲子还是心形的。我应该是被人打了。
接着想到的是:头被人敲了一下,我会失忆吗?这就可怕了,谁会请一个记不住台词的演员?于是我开始努力回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爸的名字、《希波里图斯与克拉伦萨》的开场念白、我九岁时经常坐的一辆运牛奶的货车的轮子辐条数,都城所有剧院经理的名字……
“他看着跟平时不太一样。”有人说。
“确实不一样,”另一个人说,“毕竟他刚刚倒了霉。”
我记起外衣的口袋里装满了偷来的财物。你这个小丑,我暗骂自己,蠢死了。但这不是自我检讨的时候,等以后吧。
“他醒了。”
我赶紧闭上眼睛,但闭得不够快,有人戳了戳我的脸,就像石匠用凿子凿石头一样。我能感觉到只差那么一点,指甲就要在我脸上留下血印子了。我睁开眼睛,看见一张巨大的脸,怒视着我。
我认出来了。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那个将军的葬礼上,对,就是那个在围城之初的都城保卫战中战死的奶白脸,我一时想不起名字了,不过不重要。舰队及时回到都城,才扭转了战局。当时,这个人跟临时官府要员站在一起,轮流到演讲台上夸赞那位将军,说他聪明又勇敢,以一己之力拯救了都城。这当然是假的,拯救都城的人是利西马库。算了,不纠结了。先上去说话的是市长福提努斯,接着是两个帮会老大——我还是有点反感那个画面,虽然当时的帮会已经合法化了,他们都成了正派人士。之后是海军上将,他显然是照着一份写好的稿子在念。最后上去的就是尼卡弗鲁斯将军,都城军队的新任总司令,不包括海军。我当时仰望着他,他的脸长得很宽,显示出贵族血脉,他目光锐利,身形伟岸。我记得我当时在想:我可以模仿你,不管是站着还是倒立着。
此时,这个地位仅次于利西马库的大人物就在我面前,低头盯着我,仿佛我磕到了他的脚。
“我在剧院见过他,”他用低沉而谨慎的语气说,我特别擅长这种语气,“他可以。”
我没听懂。
“你开玩笑吧。”另一个人说着,上前一步,我终于看见他了。阿塔瓦杜斯,尼卡弗鲁斯将军的副手,这人我也见过一次。他声音洪亮,但我依然做得到,用他表演喜剧效果很好,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傻瓜。我模仿他的次数不多,但难度不大。
“不说别的,他的鼻子太短了。”
“隔得远就看不出来了。”尼卡弗鲁斯说。
“我在克劳恩门那边看过他的一场滑稽秀,”第三个声音说道,“他演得很好,事实上演的就是我。”这声音我熟:福提努斯。我动不了,不过不是因为脑袋受伤,我的手脚被什么东西固定了起来,应该是绳子。
“行吧。”阿塔瓦杜斯说,“但我们不需要他假扮成你,有你就够了。我说了,他跟他一点也不像,头的形状完全错了,腿也短得离谱。”
“其实,”尼卡弗鲁斯说,“他比他还高六寸。”
“不是吧。”
“我给他量过,”尼卡弗鲁斯侧过身,对阿塔瓦杜斯露出一副很有个人特色的表情,“如我所说,偏见会影响你见到的东西。因为他是个低贱的滑稽秀演员,所以你觉得他身高肯定不够,但事实上他比他还高。如果抛开偏见,你就不会介意外形问题了。”
“尼卡说得对,”福提努斯说,“他显然比我高,但我第一眼也没看出他有那么高。而且要弥补身高问题,还有高跟鞋呢。”
他说错了,穿上那鬼东西根本走不了路。
“现在什么情况你们俩应该清楚,我们没得选。”尼卡弗鲁斯说,“而且我们会带着他,谁会感觉出不对呢?我们给他穿上全套行头,带上帽子啊兜帽啊之类的遮住脸,让他站在阴影里,再找几个矮子护卫突出他的身高——”
“你不是说他高过头了吗?”
尼卡弗鲁斯笑了,“你看,我也有偏见。总之不会有人怀疑的。人们只会见到他们脑子里想要的东西。”
“就算是这样吧,”阿塔瓦杜斯说,“声音怎么办?”
“他特别擅长模仿别人的声音,”福提努斯说,“我的一个文员跟我说,闭上眼睛根本分不出真假。”
“行吧,”阿塔瓦杜斯有点恼火,“要不我们听他说两句?”
“好啊,”尼卡弗鲁斯说,“不过现在得对他宽容一点,他的头刚刚被人敲过。”
我张开嘴,满嘴都是肚子里的酸水的味道。“抱歉。”我说。
“不管怎样,”福提努斯打断了我,“声音不是唯一重要的。声音、措辞、说话的节奏,乃至举止和习惯性的小动作,一样都不能错。说什么话可以我们来安排,表达方式、口头禅我们都可以教他,不成问题——”
“他只说了个开头。”阿塔瓦杜斯打断道。
“要告诉帮会吗?”福提努斯说。
“别把他们扯进来。”
“同意,”尼卡弗鲁斯说,“这件事我们三个知道就够了。”
这有点奇怪,如果要搞什么政治活动,他们三个肯定不可能瞒着利西马库。不过不关我的事。“抱歉。”我又说了一次。
他们转过来看着我。
“抱歉,请问我在这里做什么?”
尼卡弗鲁斯看了我一眼,几乎用眼神把我拍扁,“你知道吗?你真的很麻烦。”
“是吗?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我们找了你很久,”阿塔瓦杜斯凑到我跟前,我能闻到他嘴里的一股杏仁味,“把都城所有邋遢破烂的地方翻了个遍,结果你出现在哪儿呢?我家,偷东西。你自己想想看。”
我想反对,但突然所有事情都想起来了。他说得对。
“我们从你口袋里,”他说着,在我鼻子底下摊开他巨大的拳头,“翻出了这些。这是我父亲的东西,你这个偷东西的小杂种。”
他吓到我了,这些人处置小偷的方式可不好玩。很奇怪,我之前根本没想过这一点,就傻里傻气地决定干这一票。
“很抱歉。”我嗫嚅道,也想不出别的聪明话。
“不过,”尼卡弗鲁斯说,“有意思的是,这其实是好事。你看,我们需要你为我们做点事,而你很可能不想做。我们不是野蛮人,你拒绝的话也不好强迫。但现在,我们可以合法合规向你提出赔偿了。听我们差遣,否則送你上绞刑架。”
我的嘴干得厉害。“我愿意做。”我说。
“你还不知道要做什么呢。”
“不重要。”
“我对你能否胜任还有所怀疑。”阿塔瓦杜斯插嘴道。
“请让我试试。”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我知道我表现得不够好。他们的表情就像是刚买了东西回家,发现这东西跟窗帘搭不上。“你们听听,”阿塔瓦斯杜说,“差劲透顶。”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尼卡弗鲁斯想努力说两句公道话,“别一上来就否决行不行?”他转过来看着我,“我要你用利西马库的声音说话。”
“模仿他吗?”
“是的,来吧。”
我试过脑子一片空白的感觉吗?“你想听我说什么?”
“我怎么知道,随便说几句。”
我感到身体开始紧张,但立刻意识到,等等,就算脑子转不动,我也有好多台词可以说。假如我是剧院经理,而利西马库刚刚跟我签了半个季度的戏,该给他安排什么词?
“哦,你这堆肮脏的烂泥,”我说,“向你致歉。我在这群屠夫中间显得软弱而温驯,而您则能摧毁最高尚的人……”在这种场合,只要祭出萨洛尼努斯的文字就赢了。再傻的傻子念他的东西都能显得有文化。
说完一整段念白,我停了下来,喉咙刺痛得厉害,头痛也快把我逼疯了,而且我怕得要死,因为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一堆财宝,而他们正在琢磨怎么分成三份,又无法决定谁拿大头。
“我还是觉得不行,”阿塔瓦杜斯说,“你没说错,但我还是不放心。”
“他用力过度了,”福提努斯说,“大概是紧张吧。”他凑过来,露出一个惊悚的笑容,“放松。”
“别做傻事,福提努斯,”尼卡弗鲁斯说,“你只会吓着他。”
福提努斯看着他。“那你觉得行了吗?”
尼卡弗鲁斯叹了口气。“差不多吧,”他说,“阿塔?”
阿塔瓦杜斯耸耸肩。“你说了,”他疲惫地答道,“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没有。我只是有不好的预感,这件事没有好结果。”
“别帮倒忙。”尼卡弗鲁斯说,“这样,就当我们全票同意了。你们俩最好回去做事,我来跟我们不情愿的主角讲讲情况。”
阿塔瓦杜斯站起来,郁闷地甩了甩头,走出了我的视线范围。福提努斯跟在他后面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往回走,好像想对我说点什么,又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走掉了。现在只剩下我和都城第二有权势的人独处,开心吧。
他解开绳子。在这之前,我一直被绑在一张类似小床的板子上,正好躺着。不知道是他手太笨还是因为手在发抖,动作磕磕绊绊的。换我的话,我会割断绳子了事。“好吧,”他说,“让我看看你有多聪明。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
“你可以推理,”他顿了顿,“推理的意思是,根据你知道的东西去猜测你不知道的。”
听到这耐心的讲解,我立刻就不喜欢他了。“你们想让我扮演利西马库。”
“真聪明。那么,为什么要这样?”
我记得我跟他们说过,我的头很痛,而且一直没有缓解。“我不知道,”我说,“可能他病了,而之后有个重要场合是他必须露面的。”我等着他给我反应,没等到,“可能他失声了,而他必须发表一篇演讲。”
尼卡弗鲁斯摇摇头。“这种事我们可以延期。”
“你能直接告诉我嘛?”
“你他妈的能乖乖听吩咐吗?”
真好玩,总有些琐碎小事气得你想做蠢事——这是我爸的口头禅。“行吧,”我说,“你们想发动政变,可能已经发动了,利西马库被关在地牢,而你们想让我——”
他大笑起来,“看来,”他说,“我们把你调查得很透彻。你说错了,被关地牢的不是利西马库,是你母亲。如果你不配合,我们会让她后悔把你生下来。”
其实我挺喜欢情节剧的。作为戏剧的一种,情节剧写起来很容易,演起来很好玩,即使在大热天也能让剧院满座。但发生在真实生活中就不那么有趣了。他提到我妈时的语气,跟我爸生前欺负人的时候完全一样,“知道你的问题在哪儿吗?”我说,“别人都点头了你还抓着不放。”
他有点意外,随即笑了,“说得对,”他说,“是的,我们需要你扮演利西马库。”
“为什么?”
“他死了。”
我感觉头上仿佛插了一根楔子,有人剛刚敲出最后一下,彻底把裂缝撑开了。“一块石头砸中了他。”
“你听说了。”
“我当晚本来要去的,我负责助兴。”
尼卡弗鲁斯看着我,虽然吃惊,但表情绷住了。“幸好你没去成。”他说,“那么,你可以演他吗?”
“我不确定。”我说。
他的耐心快被我磨光了。“是的,”他说,“不确定是正常的。你以前只是用滑稽剧逗人发笑,现在要认真假装成另一个人,肯定不一样。比如,上台表演必须夸大他的特色,台下可不行。你可以用他的声音向人们宣讲,但普通交谈是另一回事,而且,你应该没听过他跟人闲聊吧?”
“没听过,”我说。他盯着我。“但我可以推理。”
他咧开两边嘴角。“试试看。”
我是这么做到的。
其实并不难,难的我也做不到。方法很简单:想象自己站在一面镜子前,但镜子里的倒影不是我而是他,我的目标人物。我一边和他说话,一边观察他的脸——嘴唇是怎么动的,眼神是怎样的,语调在哪里上扬,又有哪些单词会重读。虽然是我在说话,但我听到的是他的声音。然后,只要做好这一切,我就能变成他,可以睁开眼睛,面对观众了。就是这样。
我在开玩笑吗?没有,绝对认真。我当然不会把每一个字、每一个动作清楚地想出来,这样太烦琐了,无异于自杀。只不过对我来说,做他和做自己一样轻松——其实做自己一点都不轻松,放到现实生活的任何一个层面都是如此。正因为做自己这么难,为了平衡,我喜欢时不时地做别人。
如果你现在跟我面对面,你听到的根本不是我的声音——或者说,不是原本的我,那个在旧花市长大的我。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摆脱那种说话方式。元音尖锐得像在呻吟,送气音根本懒得发出来,辅音更是短促得令人窒息。如果要用这种口音说话,用词造句也会完全不一样。离开那个可怕的地方后,我硬生生学会了一种完全陌生的造句方式,让我的思维模式也随之改变。现在我能很自然地用这种方式说话了,但那个原本的声音并没有消失,一直赖在我脑子里,让我时刻担心,生怕一不小心吐出一个促音或者一句时态混乱的条件从句,或者像野蛮人一样以动词结尾。所以,做自己一直很辛苦。相比之下,做一名政客就像去公园散步一样简单。
说到这个,我很少接到通俗喜剧的角色,原因就在这儿。他们都对我说,你的口音根本不可信,太浮夸了。你是不是从来没去过黑十字街以东的地方?我只能耸耸肩,告诉自己有得必有失。
“我会尽力。”我用利西马库的声音说,“但别指望奇迹。”
他抬起眉毛。“不错啊。”
“去你妈的。”我说。
他笑了。“‘去你的’就行了,其实利西马库不太说脏话,特别在他成为大英雄之后。当然,‘去你的’在他眼里不算脏话。”
“那就去你的。”
“好多了,然后他会笑,每次他粗暴对待下属之后都会笑,好让人知道他没有真的生气。”
“记住了。”我用自己的声音说。
“再试一次。”
“帮我引入。”
“什么?哦,抱歉。”他清了清嗓子,“不错啊。”
“去你的。”我说完咧开嘴,但没有大笑,因为他不会立刻笑出声,就算我不认识他,也知道这个时候笑出来很奇怪。
“好多了。你真的不认识他吗?”
“我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
他瘪了瘪嘴。“这个词不对,”他说,“我也不知道他会怎么说,但我从来没听过他在闲聊时说‘大人物’。”
“老大。”我说。
“对。”他看着我,“你怎么知——”
“他是帮会出身,对吧?老大,大哥,老板,这些算是下城的专有词汇吧。”
“对。确实,你当然知道了。你真的演得不错。”
我什么都没说,但瞪了他一眼。在天堂街,这一眼的意思是:不要自找麻烦,但他看到之后笑了。“抱歉,”他说,“听着,我想向你道歉。你确实很懂演戏。行了,别瞪了。跟你说句实话吧,我受不了这家伙。”
我短暂地忘了头疼。“是吗?”
“不是叫你别演了吗!是的,我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他停下来看着我,“你对他了解多少?”
奇怪的问题。“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他是英雄,他救了全城的人。”
“才怪。”这句话说得很突兀,有点不服气的意思,“告诉你吧,利西马库不过是个保镖。以前在竞技场打架,拿了冠军,很擅长杀人。之后都城被围,一位伟大的人需要保镖,我们就给他选了最合适的人。他当保镖当得确实很称职,而且他爱那位伟人,对他忠心不二,像狗一样听话。但伟人死了,就在都城得救之后。救星走得太突然,都城人民接受不了这样的消息,于是我们修改了真相,告诉人们一切都归功于利西马库,是他救了大家。他长得像个英雄,又高又壮,能在十五秒内空手把人撕碎,人民就喜欢这样的。我们又宣布:你们以为很伟大的那个人其实只是个纯靠手艺吃饭的工程师,造东西还不错,但绝对不是领袖。真正的领袖是利西马库,是他在全城人面临屠杀之时救了你们的命。”他停了一阵,心情不太好的样子。“是我的主意,”他说,“我们没办法,必须迅速反应。于是我说,就这么办吧,人民必须要有信仰的对象,不然撑不下去。”他閉上眼睛,然后又睁开,“现在,我又要重复一遍相同的工作,算我自作自受吧。但既然上一次都管用了,这次也必须管用。都城不能就这么陷落,只因为这里的人民——”
他没说“这里的人民”怎么样,似乎觉得我知道下半句是什么话。
“看来我不了解利西马库。”我说。
“当然了,没人了解。这就是我们要的效果。”他顿了顿,平复心情,“但效果很好,即便人们很清楚谁才是真正的英雄。”他说,“当时全城人都在场,在街上为他欢呼,并不会像现在这样把每件糟心事都怪在他头上。但之后我们宣布,英雄不是他,是利西马库。他们就相信了,因为利西马库看起来像个英雄,因为他们能在他身上找到共鸣,帮会恶棍成了救世主,肤色还跟大家都一样,多好的故事啊。”
这样啊,我好像猜到下半句了。那个伟人的名字我还是想不起来。
“所以,”他继续说道,“如果我们能把英雄的名号安在那个肌肉发达的混蛋头上,并且让人民买账,让你去假扮那个混蛋也是行得通的。不用太久,等找到另一个能让他们崇拜和爱戴的人,你就可以走了。今天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由活动。”
他好像忘了一件事。我等了一会儿,然后说:“等等。”
“怎么?”
“抱歉叫住你。这件事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转过头,给了我一个让我永世难忘的眼神。“你能活命。”他说,“命你是想要的,对吧?”
8
他给了我一本书,叫《围城史》,书脊上是这么写的。但这名字显然有问题,全书最后只写到工程兵团上校(尼卡弗鲁斯以前的老大)去世,后面就没有了。写得不怎么样,但我忍着读完了。
我从书中了解到,都城确实曾经面临过大危机。显然,敌军把都城所有守卫军骗出了城,在一片林子里像宰羊一样把他们全杀了;同时破坏了好几座灯塔,让远在天边的帝国舰队根本没办法回来营救。都城差点就没了,唯一能保护我们的是几个连的工程兵,他们碰巧在那个时候回城,不知道刚刚在哪儿干完了一单活。兵团上校耍了一些诡计,让敌军以为都城的城防准备做得意外的好。赢得喘息机会后,书里花了一大段讲工程兵团上校和敌军首领的过去。这两人从小就认识,这我是不太信的,太过巧合了。我猜尼卡弗鲁斯之所以把这一段放进书里,是为了解释都城没有陷落的原因,单单依靠老套又神奇的运气是不可能的。其实在这种事情中,运气的成分比你想的要大,戏剧可不敢这么写,观众根本不会相信。
我在一个小房间里读完了这本书——应该说是监狱才对。这里是帝国皇宫里的一座高塔,他们把我安排在这里,需要我的时候就会派人来吩咐。经过那么沉重的对话——“大难临头”“这是唯一的方法”——你是不是以为他们会叫我立刻开工,做点什么?但他们没有。这倒是给了我消化这件事的时间。先是后怕,然后克服恐惧,然后再次把自己吓个半死,又一点点努力平静下来,勉强找回个人样子。头痛在慢慢消退,然而我忙着发抖,头痛好转后也没觉得轻松。
一部戲剧是否成功,一般看了第一场你就能判断出来。有时候,第一次彩排时你就知道这剧肯定演不了几场。对于接下来的表演任务,我预感很不好。这是他们无奈之下想的主意,所以肯定不是好主意。一个人受形势逼迫时,能做什么是没得选的。而没有选择,就没有运用智慧的机会,虽然我也不知道智慧到底是什么。你给马匹套上嚼子和缰绳,然后骑上去,和你被绑在一匹奔腾的马上,性质肯定不一样。所以,如果我能决定自己的去留,我肯定不会留在这里。只要有这样的机会,我就会去抓,就这么简单。
那么,如果逃不掉,我能做些什么来增加自己活命的几率?我脑子空空的,只想到把这个突然掉在我身上的角色尽力演好。其实这本书给了我不少表演上的信心,因为它主要记录的就是那些看上去挺聪明的人们是如何接受最离谱的谎言的,这对城墙内外的人同样适用。同样的,“傻人有傻福”这种事情总有个极限,而在城墙这边,我觉得临时官府已经把运气用光了,没有给将来留一丁点。
有句老话说:剧本越糟,越要努力演好。这句话有很多层意思,但总归意味着我得认真对待这项荒唐的工作,不能一边敷衍一边找机会逃走。必须集中精神,正经用用脑子,完美地做好每一个细节。不是满足老板的要求就算数,而是要全力以赴,把它当成一件重要的事,因为这件事的确重要。这并不容易,毕竟现在的形势太可笑了。但就像尼卡弗鲁斯说的,我们没有选择。
之后五天,几位阴谋家——姑且这么叫他们吧——开始给我做上岗培训。具体来说就是,每天24小时,他们会轮流来陪我,没在的另外两个应该是在忙着治理都城。和我在一起也不干别的,就是和我说话,而我必须以利西马库的方式回答。遇到做错的地方他们会纠正我。不,他不会这么说,他不会这么坐,他不会笑话这种事,这话听着不对,再试一次……不得不说,他们耐心很好,而且平静得可怕,是那种在巨大的压力下压抑了所有情绪后的平静。他们会对我说,大吵大闹是没用的,而且我们一秒钟都不能浪费。第三天结束的时候我发脾气了,他们又说,是我们故意的,不能只会演利西马库乐呵呵的样子,遇到任何情况我都必须装成他。那天晚上,阿塔瓦杜斯在我睡下后一个小时把我吵醒了。我迅速搞清了状况,醒来的时候已经完全进入角色。接下来的景象非常暴力,我向后一滚,离他就只有一臂的距离了。我伸手去抓放在床头柜上的刀,但没有抓到。这反应不错,我暗暗夸自己。那天之后,阿塔瓦杜斯对我多了一点尊重。
“我们会多练几遍。”他说。
“绝对他妈的不行。”
他笑了。“你说脏话了。”
“这个时候说脏话合情合理。”我说,“另外,如果再来一次,我会打断你的手。”
有那么半秒钟,他把我的话当真了,并且,我自己也信了。
第六天,他们带我到公众面前展览。因为除了他们之外,已经太久没人见过这位大人物了。都城的人注意到了这点,开始传各种丑陋的谣言——谣言都是真的,但不重要——必须马上采取行动。已经发生过几次暴动,都被镇压下去了,过程很血腥,几位阴谋家都很后悔。最后,他们不得不发一份声明,宣布利西马库病了,情况很危急,不过医生们仍然抱有希望。因此,我只能在阳台上匆匆露一面,为了保暖穿得严严实实的,即使天气根本不冷。我挥挥手,然后疲惫地摇摇晃晃地走回去。忠实的下属们会护送我回屋,一切都会好起来。
老实说,扮演虚弱的病人没有听起来那么容易。所幸我曾经患过高山热,记得关节疼痛的时候,挪动身体有多么费力。别担心,他们对我说,你会裹上很多层衣服,站在二十尺高的地方和人群见面。我说,我做好我的工作,你们管好自己就行。这群白痴,他们不懂这需要完美的表演。嗯,应该是不懂的。没在这一行待过不会懂,但这是事实。后座的观众同样看不清你的脸,但你笑没笑他们是知道的,就像他们一眼就能看出一个女孩漂不漂亮。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但观众就是有这个能力。
所以我以我的方式演了,效果很好。我想这是因为我终于明白利西马库对这座城市的意义了。他们把我推到阳台上时,我发现我除了人什么都看不到,街道和墙壁都不见了,只有一片人山人海,无数张挤在一起的脸,无数双专心看着我的眼睛。现场人声鼎沸,我上台表演从来没试过这样的待遇,虽然有些演员试过。我站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想道,太羡慕了。
“我觉得过关了。”福提努斯说,此时我才刚刚离开阳台,还没从病人的角色里出来,“你看起来很糟糕。”他注意到了。
“我没事。”我说,但用了几秒钟时间才恢复正常,“我在演戏。接下来干什么?”
“见好就收吧。”尼卡弗鲁斯说,“在阳台上挥个半分钟的手,不代表你能长时间露面,而且我们暂时不需要你了。”
他们也不需要利西马库。现在我知道了,这位帝国首席公民、国父,几乎什么事都不用做。比起让他做事,更重要的是把他拴好,免得他跑去乱掺和一些自己根本不懂的事,给下属挖坑。
“他是个小丑。”上阳台的第二天,阿塔瓦杜斯对我说了实话,而我正在吃利西马库最爱的早餐:大麦卷、腌制卷心菜和绿茶。“他崇拜从前的老大,但那位老大去世之后,这傻瓜就把我们编的谎话全听进去了,忘了自己不过是个护卫,以为这一切真的是自己的功劳。实话告诉你吧,他还没死那会儿就已经越来越不听话了。”
他们强迫我锻炼身体。利西马库是角斗士冠军,那段时期他长得精瘦、强壮。离开竞技场之后,他发现自己能敞开肚皮享受美食了,于是激情地大吃大喝起来。由于曾经当过角斗士,他消化能力很强,但听说他的身材还是在渐渐走样,肌肉线条开始模糊。这可不行,利西马库必须拥有雕塑一般的体格,没得商量,这才符合人们心中的英雄形象。
“其实,”福提努斯说道,此时我正躺着举一根杆子,杆子两边压了不知道多少配重,“我们找到你那会儿,你的体型已经跟他差不多了。但人民不会相信,他在他们的记忆中不是这样的。”
这个我懂,一个曾经靠铸假币谋生的朋友曾说,假货永远必须比真的更真。
伤疤也不能马虎。大家都知道利西马库受过不少伤,因为他是角斗冠军,有一次为了保护那位已故的将军,背上还被人捅过一刀。事实上,尼卡弗鲁斯一边磨着剃刀,一边对我说,以角斗士的标准来说,他身上没多少伤疤,因为他很厉害,没受过太多伤。但人民眼中的他不是这样的,對吧?
关于这些伤疤,我们还专门谈过。我一上来就表示自己是个能用火漆和油彩做出逼真伤疤的高手。但他们不同意。虽说如此,这还是表明我把他们伺候得很满意,我提出的建议他们居然会认真听。他们想用刀子把我全身上下都划一边,不留下一寸完好的皮肤。最后我们妥协了,只刻出为数不多的几处记录在案的疤。尼卡弗鲁斯刀法非常轻柔,虽然他块头很大。为了加速结痂,他们在伤口上洒了硝石粉。疼得要命,我只能逼自己努力进入利西马库的角色,免得叫唤声把屋顶掀翻。
暂停一下,有个感受我必须说出来,不过你可能已经想到了。
在找到更高的人生目标之前,利西马库的职业是角斗士,由内到外都是个绿帮人,就像我爸一样。角斗士们常说,要先享受战斗,才会擅长战斗。我觉得这和我现在的表演工作差不多:要想活命,就必须全身心投入。显然战斗也是如此。不过角斗士们又说,重点不在这儿。为了保命而战斗,是迟早会输的,你得为胜利而战。要享受胜利,胜过你享受世界上任何东西。而为了获得完整的享受,你就要学会从对手的失败、痛苦和死亡中汲取快乐。
我爸那么擅长他的工作,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他长得并不高大,论肌肉肯定比不过利西马库(突然想到,也比不过我)。他腿脚灵便,不过也做不了后空翻,跳不出与自己身高相等的高度。但每次他打起架来,“就像要跟你最喜欢的女孩约会一样!”——这是他最爱说的话。我想不出更好的形容了,就翻译一下这句话吧: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爱上把人揍个半死的感觉。
我爱上我的工作了吗?大概不至于。更接近现状的比喻应该是,我跟它结婚了。可能还是存在那么一些爱,有点我爸的遗风。我对我的行当同样也是……得想个词……全心全意吧,就像我爸对待他的行当一样。
现在,我这点遗风正站在一面叫作“利西马库”的镜子面前,思考我爸当年的风采。往好了看,这是一条不错的捷径,因为我了解我爸遇到事情的反应。方法很简单:想象镜子里的人是我爸,再想象无敌骄阳降下了某种难以言说的神迹,给了我爸一个使命,让他甘心信服,今后一生中,这项使命便是他一切行动的指引和动力源泉。这就是利西马库了。
另一方面,你也知道我用镜子做想象练习的坏处吧?镜子里有利西马库,有我爸,也有我。
这画面可不好。
9
伤口愈合后,我接见了一位大使。
他们对我说,放轻松,这个小丑根本没见过利西马库本人,但又死活要跟最高领袖对话。他们同意赊账,而我们需要他们运来的一船船粮食。你就当练习吧,我们可以打开阳台,让人民都来看看,让他们知道下一餐饭有着落了。
我有点想退缩。利西马库有个特质我到现在依然演不好,就是他的傲慢。没办法,我是下城长大的,这里人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和野外的群居掠食者是一个道理。在帮会,职位是你最重要的资产,只要职位在,就有食物可以吃、有地方可以睡觉,生活的压力一下子就去了一大半。你还能清楚知道你可以揍谁,谁又可以揍你。只有帮会最高层,也就是蓝绿两帮的老大可以为所欲为。虽然他们名义上也被法律啊,皇帝啊之类的条文管束着,但这完全是名义上的,就像天空的高度一样。不管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对现实生活来说都没两样。要达到这种让人生出傲慢的境界,你得从小到大经历各种惊险刺激的事,不是揍人就是被人揍。我的想象力不错,但我不太想深刻体会这种东西。
摆什么名角架子呢,他们说,好好干活。
他们找了一件议员长袍穿在我身上,带我穿过了不知多少条走廊,来到贝壳大厅。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房间的墙壁全是用珍珠贝母装点的,这是都城最壮观的风景之一,同时也无比野蛮。我走进大厅,进门的时候加快了脚步,好让对方清楚看到我走在所有人前面。
大使是个大块头。肩膀很宽,脑袋秃得发亮。胖中带着一丝优雅,不管怎么动,身上的肥肉也不会抖。以奶白脸的标准来说,他的肤色很深。鼻子像大拇指一样短,眼睛的颜色让人想起冬日晴朗的天空。他穿着件没什么装饰、但剪裁不错的漂白亚麻布衣服,以及用黄色丝绸做成的马甲和袜子,一双小小的脚上穿着绣有亮片的单鞋。他们事先给我介绍了他的家乡。他来自很远的地方,要穿越大洋,走六个星期的水路。能来到都城,全靠他们独有的细长、低矮、鳞状结构的远航船,在海里跑得飞快。能把我们所有船只弄沉的风暴,这种船可以安然通过。他的国家是一座大岛,从各方面看都是人间天堂。一年可以种好几季庄稼,北面是地势平坦的温带气候,南面是正对季风的热带气候。粮食全长在由奴隶打理的种植园里,粮价低得可笑。他们想要更好的生活享受,而我们正好可以提供:带装饰的家具,精美的陶瓷,最难得的是书。他们最近听说了书这种东西,非常感兴趣。
“当然,”我对他说,“我们给你一本,你抄录一本,然后就不需要从我们这儿买了。这么做生意可不行。”
他的翻译把话说得更委婉些,但我还是看到他绷起了脸。没办法,这就是利西马库会说的话。眼角余光处,福提努斯的责备地看着我,但我没理他。
翻译转向我,“为什么不呢?”他说,“既然买了,我们当然有权决定该怎么用。”
“不,你们没有,”我说,“买一本,就是一本。听着,你们大老远来,我不想让你们失望。但这件事没商量。我们的货是全世界最好的,所以你们才那么想要。我们能在这周内另外找来好几个买家,他们可不会向你们这样敲竹杠。很高兴与你们会面。祝你们剩下几天在我们美丽的城市过得开心。”
看得出来翻译有些为难。我依然没有理会眼角余光处发生的一切。阿塔瓦杜斯正在瞪我,另外两个不知道什么情况,但脸色大概差不多吧。大使沉默着思考我的话。我做出一副无聊的样子等待着。
“总能找到折中的方式吧?”翻译说。
“啊,”我说,“这才对嘛。行,那就这样吧:看到你喜欢的尽管买,但希望你明白,你买的不只是书,还包括抄录权。价格自然不低。”
我停了停,跟他说话需要适当停顿,不然翻译就记不全了。
“你肯定在想:去他妈的,市面上多的是罗珀人制品,我们另找买家就是了。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也不是不讲道理。我以市价的双倍收你们钱,这个价钱依然比你们从埃利亚人手上买划得来。小麦和燕麦对你们来说几乎不花钱,不需要舍不得。如果这都不行,这事就算了吧。我无所谓,看你。”
大使皱了一会儿眉头,然后伸出手。我笑着握了握。
“你们要多少?”我问翻译。
“你有多少?”翻译没有问大使,直接回答了我。
我给自己招来了一顿教训:你到底在想什么,你那小脑瓜子是不是发疯了,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危及……等等等等。我不想听,我在发抖,之前半个小时是我硬挤出勇气撑下来的,现在全崩溃了。这就像走在冰面上,你知道冰太薄,承受不了你的体重,只有走得飞快、一刻不停才能成功穿过去。
“但有用啊。”
确实有用,他们说,但这不是重点。不,我怼了回去,重点就是这个。然后我意识到我还在扮演利西马库,而他们听到这话就不再吼我了,齐刷刷闭上嘴听我讲话。
这可吓死人了。“听着,”我重新做回下城小混混诺克尔,“利西马库就会这么做,这我能感觉到,绝对没错。把他演成一个礼貌又和蔼的老好人肯定有问题,而且那样的话,争取到的粮食只有现在的一半。”
“这次会面是为了让你试试水。”尼卡弗鲁斯说,他没有另外两个人那么生气,“这才是目的。他不认识你,你不需要演得那么像。”
“不是这么回事,”我说,“要吗不演,演就演到最好。我要吗做自己,要吗做他,不能在中间摇摆不定,否则什么都演不了。”
“我们以前从来都是等到该签的合约签完了,才让利西马库会见大使。”福提努斯说,“但这位非要提前来见。”
“所以更需要演到位啊。”
“虽然这么说,”尼卡弗鲁斯是三人小组中领头的,但他并不适合这个角色,“好吧,这次你说的没错,但你应该听吩咐的。”
“行啊,”我說,“那麻烦你说明一下,照你的吩咐做事和把事情做对,哪一个更重要?”
“他觉得他比我们懂得多。”阿塔瓦杜斯说。
“在表演一道上,是的。”我说,“我就是比你们懂。”
“不过你确实聪明,”福提努斯插嘴道,“我从来没想过他们会抄录我们的书,被你一下子猜中了。”这次他没有看向另外两人,这话是专门对我说的。
“区别在于,前者是买一张看戏的票,后者是买下一整部戏。”我说。
他们面面相觑。
“好吧,”阿塔瓦杜斯说,“在他有经验、有见识的那么一小块有限的领域里,他是聪明的。他人不傻,但我们不能让他在官方政策上做决定。”
“这得看你们,”我说,“你们决定做什么,但我会用我的方式去做,我会忠于利西马库这个角色。另外,你们在我面前交谈时,能不能别把我当空气?偶尔也跟我说几句话吧。”
“是我们的错,”尼卡弗鲁斯说,“还没学会走路就跑起来了。不过结果不错,蒙混过去了,没什么损失。但阿塔说得不错,”他转向我,“管理都城的人不是你,明白吗?”
“也不是利西马库,”我说,“所以这不成问题。”
“我开始后悔把你找来了。”阿塔瓦杜斯说,“不过有一点我得承认,”他继续道,而且是对我说的,“你和他一模一样,我讨厌那家伙,对你也没多少好感。”
“我对他也说不上喜欢。”我回答。
我有资格当这篇故事里的英雄吗?
之前说过,我不太擅长写自己的角色,更擅长写别人的。读了这么多页,你应该也是这个看法吧?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于,主角必须是英雄,这适用于所有戏剧,以至于“英雄”和“主角”渐渐成了同义词。所以,我确实是主角,因为我是我的生活的主角。但英雄嘛……英雄必须有一些配得上这个称号的事迹——伟大的、勇敢的、聪明的等等。在这个我做主角的故事里,我都是挑我比较得意的事迹来讲的——也就是,我自己感觉不错,之后的事实又证明我确实干得不错的事。所以不管怎样,我成了英雄,在这个故事里。
不过,我倒回去看了看(这不是我的风格,写好的东西我很少重读,因为一般都没这个时间),发现用了“历史”这个词。写历史就得以事实为依据,虽然我也不懂怎么个依据法。所以呢?那又怎样?我写的每件事都是真的发生过的,没有瞎编,也没有故意漏掉什么。
但当主角没那么简单,否则我演的索基默就和奥特欧演的一样好了,我显然比不上他。因为除了中规中矩的表演,你还得额外倾注一些东西。明明说着一样的台词,但奥特欧是表演天才,而我不是。所以他的索基默是个真实鲜活的人,而我演不出这种效果。另外,奥特欧版的索基默和其他所有人演出来的都不一样。
文字和情节是死的,只有讲故事的方式才能决定我扮演的究竟是英雄、反派、丑角,还是第一幕最后跑上台来搬椅子、为打斗场景腾出安全空间的小龙套。而这完全取决于你怎么看待自己。
拿我来说吧,我只能看到自己站在无数扭曲的镜子前,而镜子里全是别人。你可能会很自然地来一句,这不对,我就是只对自己感兴趣,即使除了我之外没人在乎,这才是正常的。但是要做个合格的历史学家,这样就不行了。其实我也不确定,大概我应该用第三人称来写这本书吧,记下几次战役的日期就够了。
之后又有三次公开露面。两次是在阳台上,第三次是在围城战首位蓝帮死者的坟墓前放一个花环。三人组希望我放完就走,但我说了几句话,帮会的人非常受用。他们又是欢呼又是跺脚,还脱了帽子往天上扔。想想最近几年帽子的价格,就觉得这是莫大的荣幸。
“你不该说话的,”尼卡弗鲁斯说,“没必要,他很少公开讲话。”
“他病了那么久,”我对他说,“大家都担心他,担心得暴动了好几次。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会讲话的。”
他找不到话回答我,这件事就这么放过了。
第二天,我正在房间里锻炼,努力举起那些配重多得吓人的杆子。他们三人走进来,福提努斯关上门,还拖了一把椅子把门抵住。我不太喜欢这架势。
“显然,”尼卡弗鲁斯说,“他没有结婚。”
我耸耸肩。“挺好啊。”
“是的。”阿塔瓦杜斯说,“事实上,他的爱好在另一方面,你懂我的意思吧。”
“这我有点为难。”
“算你走运,他对此很谨慎,”尼卡弗鲁斯说,“但两方面的中伤我们都得预防。”
“详细说说怎么预防?”
“有一些流言,”福提努斯插嘴道,“说他跟一个女演员有染。”
他的语气太过沉重,让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你们那些人应该都知道才对啊。”
“我们的消息网是很厉害的,”我说,“要给一部剧选角,必须清楚知道谁跟谁睡过,免得一不小心找来一对冤家。如果有人跟利西——”
“但这是真的。”听得出阿塔瓦杜斯有点得意,“除了你,基本上人人都知道。”他露出了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让人难受的微笑,既有同情,又无比恶毒,“跟老话说的一样,你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对吧?她叫霍达。”
我宁愿他直接对着我的裤裆来一脚,但他没有这么好心。“我不太相信。”
他乐坏了,“你以为你很了解她,对吧?”他说,“我猜你朋友全都瞒着你,因为你知道了肯定要发脾气。”
我深深吸一口气。没关系,对我基本没影响。“所以,”我说,“干吗告诉我这个?”
还是尼卡弗鲁斯的语气比较稳重。“他大病初愈,如果两人突然分手,人们看着会觉得奇怪。所以——”
“他肯定把她甩了,”我坚定地说,“很可能因为她跟别的人有染,这在我们这一行太常见了。”
尼卡弗鲁斯摇摇头,“他必须有个女朋友,才能把其他流言压下去。这个霍达跟你又是熟人。”
“我跟很多女演员关系都不错。安蒂洛尼卡怎么样?她什么都能干。”
“霍达知道真相,”福提努斯说,“已经不可能置身事外了。显然,搅进来的人越少越好。”
有时我真的很讨厌逻辑分析。“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他们的约会很随意,”尼卡弗鲁斯摆出一副专业谋士的样子,“有时她会来皇宫,有时两人在私宅见面,他有好几座宅子。但从不去剧院。”
“如果你去过画廊的后台,你就知道原因了。有什么计划吗?”
“首先,把她带到这儿来更安全,事情也更好办。”福提努斯说,“她的马车很抢眼,人们会注意到,会议论的。”
“所以我不用真的跟她约会。”
尼卡弗鲁斯瘪了瘪嘴。“我们都认为你们俩应该一起露面,”他说,“毕竟,如果还有人怀疑你是冒牌货的话,看到她就不会怀疑了。因为,你是不是真的她总该清楚吧?”他停了停,这是上等人特有的习惯性沉默,有点可爱,“既然你确实是个冒牌,这种就事更不能发生了。”他说,“所以这么做是有意义的。”
“我不这么想。”
“我们已经决定了。”阿塔瓦杜斯说。
“我们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福提努斯说,能听出他语气中有那么一点点歉意。
我是这么想的:豁出去了。个人情感应该留在后台,况且我还隐约记得当初是我甩的她——还是她甩我来着?唉,管他呢,区别不大。
10
就這样,三人组着手为我们安排一场能得到广泛宣传的幽会。等他们折腾去吧,对我来说,很适合趁现在研究一下战争的艺术。
有好多专门讲这个的书。这简直无法理解,想想吧:要吗书是乱写的,你照着书里教的方法打仗,带着你的五万同胞去送死,就像隆冬时分死去的野鹅;要吗书里教的全是真东西,你照着书本带着五万同胞……照样是送死,因为敌人也读了这本书,能预判你的每一步行动,或者双方两败俱伤,一起打到全军覆没。这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不过这类书籍确实有不少,其中一本叫《战争的镜子》,作者是浇灌者卡奴菲克斯,古代一位伟大的将军。我写的那部关于——当然是关于围城——的剧本,虽然主角是个喜剧演员,但台词上我想多给他安排些专业术语,我记得有半月堡、圆堡、侧翼和后方的纵向射击、大盾、射石机等等一系列很难押韵的词,于是拿《战争的镜子》做了些参考。我问尼卡弗鲁斯有没有这本书,这憨货当然有,可能睡觉都放在枕头下面。
(如果你好奇的话,“半月堡”和“标枪”押韵,“圆堡”和“骆驼”押韵,“侧翼和后方”跟“此处躲藏”押韵,“大盾”和“打喷嚏”押韵,“射石机”我也找到了押韵的词,但是忘了。)
总之我又把书通读了一遍,这次读得很仔细,老实说,确实给人很大启发。我还缠着福提努斯,让他允许我去档案室,这里有各区指挥官从围城开始定时提交的战况报告,还有些其他资料我也一并看了看。
(“你看那些干吗?”福提努斯满脸怀疑地问我,“跟你的工作完全不相干吧?”
“这些都是利西马库知道的信息,”我对他说,“而我不知道,所以我觉得应该补习一下。”
他斜睨我一眼,想看出我在打什么算盘。“你需要知道的,我们会告诉你。”
“不行,”我礼貌地回答,“你们做不到的。比如,某个老兵跑过来对我说,记得第十五兵团困守南门棱堡那次吗?马尔奇亚努斯差点被剁成碎片,幸好你冲进来救了我们。如果没回答好,我就会出大洋相。”
他耸耸肩。“随便你,”他说,“钥匙借给你,里面大部分东西都很枯燥。”)
接下来的一周,只要不需要上阳台表演,我就泡在档案馆里,等到我把钥匙还给福提努斯时,我特别懊悔看了这么多不该看的。我喜欢过平静日子,有什么坏消息的话,我一般是不想知道的。我一直觉得,无谓的担心只会让事情更糟,特别是你什么都做不了,帮不上任何忙的时候。
记得我接见大使的那场戏吧?从那时起我就有点明白了。围城之初,战事很快进入停滞期,敌人攻不破城墙,我们又没能力赶他们走。这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因为舰队回来后,我们重新掌握了完整的制海权。帝国的陆地领土全丢了,但无所谓。在过去七年里,都城变成了一座巨型工厂,我们进口原材料,把它们变成精美程度世界第一的各类制品,然后高价卖出,再用赚到的钱购买必需品。情况很不错,工厂、码头和舰队提供了能满足全城人口的工作岗位(理论上)。城里人的生活质量比围城之前提高了不少。
只不过我一时兴起,在纯属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了其中的缺陷。全世界都想买我们制造的东西,因为我们的产品最好。但我们的要价太高了。于是,外邦人开始自己制作,至少是尝试过吧。手艺好的匠人开始流失,因为外邦人给的报酬更高,还不用跟五十万天天惦记着屠城的冷血野蛮人当邻居。匠人离开都城是犯法的,但这就像给一个自杀的人定罪一样,做都做了,你还能拿他怎样呢?
然后我想,行吧,看看内阁会议纪要,他们对此应该有过讨论。完全没有。这让我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除了我之外,没人发现这个问题,或者他们发现了,但并不打算解决。这么明显的事,几乎就是明晃晃摆在你面前的,简直匪夷所思。于是我又读了一遍纪要,只找到福提努斯跟帮会老大唠叨,求他们管一管匠人流失的问题,而两位老大反问:好啊,具体怎么管?(看上一段)
这就像你在啃一颗叫作“信心”的苹果,啃出半条叫作“怀疑”的虫子,你一定会担心的。我读完了各区指挥官的报告,看出了一些端倪。
根据指挥官们的说法,我们好得很。在过去七年里,敌人为了打破城墙、冲进城里,进行了十几次全力进攻,每一次都败下来,折损惨重。他们把书上的方法都尝试了一遍,想从下方破坏城墙根基,但我们读了同一本书(上面说过了),所以每一次都知道该怎么应对。于是他们安心驻扎下来,基本放弃了强攻。
我可以证明,确实是打算长期驻扎了。在都城,随便登上一座高塔或建筑尖顶往城墙外看一眼,你就能看到他们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七年前还只有一片搭得歪歪扭扭的帐篷,而现在,城墙外已经变成一座繁荣的小镇——叫作城市也没问题,由一排排用木条和灰泥建造的房子组成,铺着整齐的茅草屋顶。我们时不时会放一把火,用鸽子。先往小镇的城垛上洒谷物,吸引鸽子在茅檐下筑巢,然后抓一只鸽子,在它的腿上绑上几根点燃的稻草,放走它,就可以坐下来看好戏了。不用担心缺德,反正是他们先打我们的。但每次火灾过后,他们都会重建、改进,然后修更多房子。一排排茅草屋后面,放眼望去全是耕地。
但应该关系不大,因为他们进不来。我们一次次证明过了。所以没必要打破现状,就这么愉快地共存下去挺好的,对吧?是这样的。既然你这么乐观,要不我把蓝星神殿卖给你吧?因为虽然我们可以尽情搞破坏,而且经常搞,但他们没有走。而我们只要犯一次错就死定了。这就像猎人和鸭子之间的技巧、直觉和勇气的较量。十次较量中鸭子会赢九次,但会在第十次被射杀、吃掉。
所以,肯定得有一个应急预案,计划好如何撤离住在都城的十五万人,带他们穿过大洋,安全逃脱敌人的追杀,再选个地方重新开始——地方不好选,因为罗珀人在大部分地方都是人憎鬼厌的存在。我想找的就是这样的预案,但可能找得不够仔细,可能这是最高机密,或者……
我渐渐意识到,那些有权决定你生老病死的聪明人,很可能明明知道灾难即将来临,但却什么都不做。因为虽然他们知道该做什么,但要吗有各方利益牵扯,要吗政策不好制定,要吗他们觉得这件事不受欢迎,做了会丢失选票,要吗这件事太费钱了。当然,如果被敌人干掉,节约再多钱都是白费,但这不重要。人就是这样。你可以在火山口边上修建漂亮的房子,享受取之不尽的热水,然后把自己的脑子搅一搅,免得它意识到你在干蠢事,意识到遭殃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你重视睡眠质量,请一定不要有类似的顿悟。确实,我总喜欢担心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情,但纯粹是杞人忧天吗?不见得。
于是,虽然我不想,但我彻底变了一个人,真正成了都城的最高掌权者,计算着都城中期和长期的前景,总之都不容乐观。这一刻,我清楚地想通了所有事。如果我真的是利西马库,通过巨大的努力,我一定能改变现状。我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只要找到方法就行。可惜我是个冒牌货,我要做的就是找个机会,在口袋里塞满值钱的小玩意儿,去码头,钻进谷物货船,偷渡去别的地方,让那些白癡自己收拾烂摊子。仔细想想,我完全不需要愧疚,毕竟假扮和骗人是不道德的。
11
一切安排妥当。我们会在希尔街街头、福提努斯的宅子里见面。他会带着一家人去剧院——我对他说,晖日剧院有一部新剧开演,去看吧,应该很不错。于是我们有地方了。这里的“我们”包括我、她、尼卡弗鲁斯和阿塔瓦杜斯。只不过只有我和她会从正门进去,另外两个要偷偷走后门。
(“为什么?”我问。
“是她坚持的。”
“对你来说太麻烦了。”
“不麻烦。”)
按照利西马库的脾性,我大白天赶着一辆开放式马车,带着四个绿帮护卫前往宅子,我们在车上聊天,我讲了一个荤段子,他们笑了一路。门没有锁,我推门进去。
房子不错,贵气而有品位,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小摆件,而我穿了一件衣兜又大又深的军用外套。正当我认真为自己打算时,那俩白痴从厨房钻了出来。
“她明确表示不想和你独处。”阿塔瓦杜斯说,“她是演员,名气大,是个公众人物,出了意外也没办法让她消失,至少没那么容易。”
我思考了一会儿才搞懂他想到哪儿去了。“看在众神的份上,”我说,“不是那样的,你想多了。”
“她很坚持。”他盯着我。
不知为何,人们总喜欢把我往坏了想。“行,”我说,“那我们就一起坐这儿吧,尴尬地沉默几个小时然后回家。”
“就这么办吧。”尼卡弗鲁斯说着,选了房间里最舒服的一张椅子。
我正后悔没带几本书来看,门外传来车轮的声音。另外两人同时站了起来,我也只有站起来。趁他们站着,我迅速计划好了接下来怎么办。
房间的角落有一面全身镜,我把镜子拖到中间靠左的地方,又把椅子挪了挪位置,坐下来确认角度。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正门,而她只能看到我的后脑勺和肩膀。我深吸一口气,深深看了一眼镜子,等待着。
霍达进场,走到视野正中央,看到坐在椅子里的人。她愣了一会儿,仿佛见到了鬼。趁她愣神的空隙,我在椅子上转一圈,转过来,怒视着她。
“你这婆娘,”我说,“我的钱呢?”
她很快调整过来,我不得不佩服一下。“你好,诺克尔。”她摘下帽子。
阿塔瓦杜斯也站着,虽然他搜过我的身了,但好像还是害怕我摸出武器扑向她。我对他翻了个白眼,他就坐下了。
“我没要到钱,”她说,“剧院都关门了,记得吗?”
“只关了三天,这都几个星期了。”
“我有事。”
该说的已经说了,我不再逼问她。“情况怎么样?”
“你写的那围城剧吗?还可以。第一晚生意一般,但看的人慢慢变多了,米托顶了你的角色。他们都说他演得很好。”
“他演什么都像个行走的破布口袋。”
“他很会演廉价的情节剧。”
她说话时一直盯着墙看,没有看我。但看得出有那么一秒钟,她以为她看见了利西马库。我决定挑明这一点。
“确实厉害,”她说,“可惜了,要是知道你这么会演,我当初就会给你一份工作。”
这话让阿塔瓦杜斯笑出了声,尼卡弗鲁斯也捂着嘴笑了笑。算了我不介意,总得有人衬托主角。这就像演打戏一样,对方一刀捅死你也没什么,只要他没有手抖,捅到你腿上就行。
“你们平时也这样说话吗?”阿塔瓦杜斯问,我们俩同时转头看向他,他耸耸肩。“我就是问问。”他说,她继续盯着他,“是你要求我们出面的。”
“感谢你们能来,”霍达亲切地说,“但是我想,两位大人这样的重要人物肯定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这就是生在上等人家里的劣势,如果一位淑女,或者打扮成淑女模样的女人向你提出明确要求,你就得服从。接他们的马车要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没办法,他们必须步行回家。我狠狠心痛了他们一把,看着他们离开。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一直挺喜欢她的。她的美不在于脸蛋,她静止的样子其实很普通,鼻子有些过长了,脸有些瘦削,额头宽得超出了时下审美,眼下已经出现了些许皱纹。但她的脸从来不是静止的,总是在笑、在皱眉、在瘪嘴,或是露出努力思索的表情。光凭这些表情,她就能演一出完整的三幕悲喜剧。就算说了难听的话,或者做了过分的事,你也没法生气,因为她嘴角微妙的弯曲会让你觉得她不是故意的。她本身的头发很硬,乱糟糟地垂在背上,所以她会挽一个紧紧的发髻。六年前她就很瘦,现在更瘦了,能清晰看到手背的骨头。她说话特别犀利,但人很聪明。城里有上千个男人疯狂爱慕她,我不怪他们。
“你这次惹的麻烦真不简单,诺克尔。”她说。
我点了点头,“我也不想。”
“不过效果不错,”她继续道,“我刚才看到你坐在那儿——”
“我得知道,”我说,“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你有和他上过床吗?”
她转过来点了点头,“这下不像了。”她又说,“虽然不重要,但我没给你说过吧?我从来就不喜欢做爱。”
好吧,这一回合她胜,接下来到我的台词了。“要是知道你这么会演,我就会给你写一部剧。”
她对我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当然不是真的真诚,比真的好看多了。“对我来说做爱就像杀兔子一样,如果中途停下来,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就做不下去了。所以我从来不停,也不想。”
“你杀过兔子?”
“你不知道?我在帕拉利亚的一个在农庄长大,能离开那鬼地方真是太好了。我一出生就和当地一个硝皮匠订了婚,你敢相信吗?他只有三颗牙齿,闻起来像死人的脑浆。”
台词棒,角色鲜明,但不是真的。我见过她父亲一次,他在旧狮子剧院守门。不过可能她的记性没那么好?
“你打算怎么办?”她问。
“不知道,演下去吧,大概。”
“不会有好结果的。”
“应该不会。”
她白了我一眼。“这样很蠢,”她说,“注定要吃苦头的事为什么要去做呢?你得想想办法。”她停了停,“你笑什么?”
“没什么。嗯,你是对的,早晚会出事,而且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敬业过,太离谱了。”
“现在我也被卷进来了,”她说,“当你的配角,谢谢你啊。”
“别怪我了,”我恳求道,“你知道不能全怪我。”
她叹了口气。“我只是觉得,”她说,“每次我遇到不顺心的事,都能碰到你。可能不是你造成的,但确实每次都有你,这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她搞得我心烦意乱。“咱们最好还是别内讧吧,合作一次可以吗?对你对我都好。”
“好。”她笑道,“我原谅你。好吧,再来一遍。你打算怎么办?”
我突然有了个想法。“是你告訴那些小丑去哪儿能找到我的吗?”
“别说傻话,我都不知道你当时在哪儿。”
“但你知道要找我的话可以从哪里找起。”
她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像是在耐心对待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如果我不说,他们就会把我的剧院关了,”她说,“我得给那么多人付工资呢。反正我能告诉他们的也不多。而且,如果我知道他们的身份,知道他们找你是为了——”
“行吧,”我说,“既然开诚布公了,你还有什么想要告诉我的事吗?”
“没有。”
“那行吧。”
以我的经验,能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时候不多,“画廊的生意怎么样?”
“挤得像无花果干一样。剧本很烂,但观众好像不在意。对了,你答应我的短剧一直没有写给我。”
“行吧,”我说,“你觉得该怎么做?”
她换了个表情。“答应我,听我的话好吗?我了解你,知道你会时不时脑子脱缰,根本不受控制。”
“好,我答应。”
她停了一会儿,我知道这是在酝酿长篇大论。“先问问你自己,”她说,“都城给你带来了什么?”
这是要我回答吗?“你指哪方面?”
“任何方面。好好想想,诺克尔。人人都在念叨我們罗珀人的文明,我们在无敌骄阳身旁的坐席,我们的昭昭天命……但我问的是,这座城市对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因为对我来说,这只是我碰巧住的地方,仅此而已。而这里的人,他们什么都没为我做过,我从来只能靠自己。没人给过我什么,我仅有的一点点东西都是我像老虎一样拼命挣来的。”
“不是本该这样吗?”
“可能吧。所以我没说错,他们不欠我们什么,行吧,那我们也没义务为他们做什么。对了,还有一件小事: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某件我们不知道也没有发言权的事,我们光芒万丈的帝国把野蛮人得罪得死死的,让他们决心消灭所有罗珀人。你有了解时事吧?城墙另一边有很多人想杀掉我们。这让我很不舒服。”
我冲她笑了。“舒服才怪了。”
“不跟你开玩笑,诺克尔。总有一天他们会攻进来。到时候我可不想留在城里。”
“好吧,”我说,“其实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赞同。所以你为什么还没走呢?你应该找一艘船离开这里。”
她摇了摇头,这个动作让人觉得很有深意。“上次见面时我给了你一根增白棒,”她说,“但我觉得真遇到状况的话,光靠油彩是蒙混不过去的。用用脑子吧,诺克尔。如果都城陷落,大家都死了,侥幸活下来的罗珀人会非常显眼。而且逃跑说起来简单,到底要逃多远才算真的安全?”
“有道理,但我不太懂你想表达什么。”
“哦,别这么傻。如果野蛮人注定会赢,为什么不站到他们那一边去,帮他们一把?”她停了一小会儿,“跟他们谈一笔交易,提供有用的协助,换自己不被追杀吧。你可以做到,看在众神的份上,你现在是他啊。”
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听到这种话。“你疯了。”我说。
“我很清醒。这是唯一的办法。”
有一次,我被一条狗逼到了角落,那畜生一看就有问题,嘴边挂着白沫,眼睛死盯着我,如果我当时稍微动一下,我就死定了。于是我一动也不动,像死人一样平静,直到狗主人把它叫走为止。抱歉打扰到你,咳咳,他说完就走了。我靠在墙上,小便顺着腿流了下来,但没有白流。因为那条狗,我对这样的情况有了经验。
“我觉得你还不了解状况,”我对她说,“虽然我像他,但我就是我,三人组知道我的底细。没有他们的允许,我想擦下屁股都不行,根本不可能找他们借来城门钥匙,带他们半夜出去溜达一圈。”
“你就是他,”她说,“人们都这么认为。”
“你想说什么?”
她十指交叉伸直手臂,往下伸展到极限,很可爱的小动作,我第一次见到。“你去市集广场,身上沾点血,然后告诉大家,发生了政变,尼卡弗鲁斯、阿塔瓦杜斯和福提努斯想杀了你。十分钟后,他们的尸体就只剩残渣,连烤一个派都不够了。然后你就成了主事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说什么来着,她很聪明,比我聪明多了。“我做不到,”我说,“没那胆子。”
“我们一起,”她说,“其实今晚就是个好机会,很容易。”
我缓缓地点头,“确实可以。”
“所以下次再有机会,我们就动手。”
“我想想。”
她已经想揍我了。“众神啊,还有什么好想的?跟我干吧,快说你答应了。”
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是牧羊人,她是牧羊女,我们带着一群脚上装轮子、模样吓人的假羊,拖着拴在它们身上的绳子在台上走。这出戏不是喜剧,我们还跳了一段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现在就展示一下舞步——当时我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句关于狼耳朵的老话:你不能抓住狼耳朵不放,但放开也不行。
“行吧。”她说。现在的场景就像我刚刚醒来,看见霍达——我在戏剧圈最老的朋友——跪在我面前,双手放在腿上,用表情告诉我,诺克尔,你个小丑。“你可以回去想想,我可不想你冲动做决定,你冲动起来太吓人了。”
这句话似乎起到了她想要的效果,因为我立刻就觉得,等等,我们真的做得到。只要两人配合,这件事其实非常简单,比扮演利西马库简单多了。另一个优势是:她会帮我。不管你怎么看霍达,她都是个聪明的女人,非常聪明,在危急关头能像冰块一样冷静。而且如果不是她先想到,过一段日子我自己也会往这个方向想的。
“必须非常小心。”我说。
十六岁那年,我是牧羊人,她是牧羊女,她差一点比我大一岁。那是我的第一个角色,而她当时已经有十年演戏经验了。观众倒没有冲我们扔东西,但很可能只是因为要给之后的低俗喜剧留弹药。
那是一场按部就班的娱乐秀,这在当时是个独立的门类,类似神话剧和滑稽秀的结合。一般会从神话或传说中抽一个元素出来,或者直接照搬萨洛尼努斯作品中的某一幕,然后加上一群和故事毫无关系、但扮相讨喜的年轻人在台上又唱又跳,再让喜剧演员上台搞搞笑,配上鲜艳的服装、巧妙的舞台特效,一般以大齐舞收场。这类剧在很多年前就被淘汰了,不算可惜。当时所有演员都要从娱乐秀开始演起,而只要有机会,大家都会以最快速度甩掉娱乐秀,去接更好的戏。
总之,忘了演到第几场的时候(我记得我们撑了十五场),我和霍达发誓永远真心相待,直到星星熄灭,天空落到地上。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星星没有熄灭,天空还在头顶,而誓约仍然有效,至少我这么想。记得我发誓的时候背很疼,脚被塞进小了至少两号的高跟鞋里,更是疼得要命,汗水留到了我的脸上,两人都臭气熏天。人们说你会永远记得初吻,我的初吻是猪油和胭脂的味道。
当然,一切取决于你对“真心”的定义。
12
三位阴谋家不太开心,正在头疼。海军上将西西纳坚决要求要见我们四个,少一个都不行。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尼卡弗鲁斯恼火地说,“他重建了帝国海军,使之恢复到围城之前的规模,还解决了伊尔达特海盗,他很少来见我们,值得庆幸。”
“你们不想我和他碰面。”
“是的,”阿塔瓦杜斯说,“他眼睛像针尖一样毒。”
“他认识我吗?”
“我想他见过你五六次,在议会,完全没掩饰过对你的讨厌。”
“那我们有共同点了,”我说,“挺好。”
“他需要你的支持,”福提努斯说,“他想为舰队补充五千兵力,只有再次实施强制兵役才能办到,帮会自然没好脸色。”
当然没好脸色了。我小时候认识一个绿帮小伙子,为人安静,非常讨人喜欢,跟一个小提琴匠做学徒,学得很不错。但他有一个秘密爱好:去码头酒馆喝酒。他常常溜进一家酒馆,选一个角落坐下,然后像只老鼠一样安静地沉浸在那不加修饰、生机勃勃的烟火气中(我去过那种地方,确实很热闹)。一天,一群抓壮丁的冲进酒馆,他们遵循古老的传统,用斧头柄把在场所有人敲晕,绑起来扔到马车后面。醒来时,人们就发现自己上了船,成了勇敢光荣的帝国海军。小提琴匠的学徒适应不了海上生活,船刚刚开到五指礁附近,他就得坏血病死了。他们把他的尸体扔下船,外套和袜子寄回家给他的母亲。
关于帮会我不想聊太多,但有一件事是他们的功劳:在他们把强制征兵制度废了,这还是在帮会依然属于非法、根本无权干预都城政事的时候做到的。中间费了一些周折,不过都是文明的侦查、监视之类的行动,没有动粗。他们派人盯着海军兵营,每次征兵队伍一出发,不管走到哪儿都有人跟着,还有人沿路飞奔着报信。等到了码头,除了老人和几只猫之外所有人都跑光了。于是队伍继续往码头外面走,去城里的酒馆找人,但通常只能找到醉鬼、小偷之类的废物,这类人给海军带来的麻烦远大于用处。在这之后,征兵队伍出动的次数越来越少,然后有个天才想了个办法,给士兵涨工资,吸引更多人手。这一招管用了。所以,如果西西纳上将想从头再玩一轮这个游戏,确实需要多拉帮手。
“等等,”我问,“真的有必要吗?”
阿塔瓦杜斯盯着我。“你说什么?”
“恢复强制兵役。”我说,“太野蛮了。”
阿塔瓦杜斯翻了个白眼,福提努斯有点尴尬,尼卡弗鲁斯则露出一副“我有耐心,也希望你知趣”的表情,“野蠻是野蛮,”他说,“但必要也是必要的。”
“真的吗?”
“当然。西西纳打算再造六十艘船,这些船要有人来开。但帮会禁止海上雇佣兵去接活,因为舰队不给帮会付保护费。所以没办法,只能强制征兵。”
“听好了,”阿塔瓦杜斯说,“这是政事,你在会上别他妈乱插嘴,懂吗?”
我假装没听见,“肯定有更好的办法。”
“肯定有,”尼卡弗鲁斯说,“问题是,目前为止没人想出来。所以只能这么做,你不准从中搞破坏,明白吗?”
此时我还在认真想着我和霍达商量过的事。现在运气来了,我的观众是西西纳上将。
如果退一步,清醒地想一想,你就会意识到,保护都城的是西西纳上将和他的舰队。不是城墙上的守军,更不是议会、议员和帮会。如上所说,他很少进城,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在他对都城政事能避则避,坏在他无法被任何派系利用起来对付政敌——其实这应该算好事才对,但你懂我的意思吧?所以,我和霍达的小把戏能不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西纳的看法。因为在利西马库夺权之后,西西纳是唯一有能力扳倒他的人。而反过来,如果西西纳觉得利西马库这个人还不错,有他的加持,利西马库的地位就坚不可摧了。
还有第三种选择:给西西纳也安上意图谋杀利西马库的罪名,把他杀了,换一个好控制的人上来。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主意。首先,他人不在城里,没机会被愤怒的暴民撕成碎片。第二,人人都知道西西纳不会参与这种事,我们的指控只会引人怀疑。第三,不管怎么说,他仍然是几代海军上将中最优秀的一位,如果要保住都城,就不能少了他。不过,最后这点我不会对霍达说,仔细想想,我自己也不在乎。我和她早就达成一致:罗珀帝国的都城已经没救了。但前两点还是很有道理的。
那好吧。
信不信由你,我一直演不了西西纳,很早以前就放弃尝试了。他个子很矮,手小脚小,脑袋大得有些不协调。他还有着小眼睛、单薄的塌肩膀、像狮子一样张牙舞爪的银色头发,小胡子和络腮胡连成细细的一条,就像用炭笔画在脸上的。他的声音我宁愿倾家荡产也想拥有,能完美模仿萨洛尼努斯、西奥德里克和所有古典人物。听说他年轻时拿过斗剑冠军,不过现在他走路都要用拐杖。还有人说他闲暇时喜欢写一些神学评论,说不定还会写诗。他的妻子出身显贵,所以他自然是有情妇的,每五年换一次,现任情妇我认识,我在两年前和她一起演过回归版的《仁慈》,那时她还在给霍达打工,之后被霍达赶走了。
会面很顺利,西西纳简明地阐述了他的诉求,三个阴谋家纷纷点头。轮到我了。帮会会反对的,我说。不,他说,应该不会。无所谓了,我说,我会支持你。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微微耸了耸肩,对我们拨冗见他表示感谢,然后就走了。“做得好,”阿塔瓦杜斯在他离开后对我说,“看来你有时候还是会听吩咐,我很高兴。”
那位女演员叫奥莘缇亚。我成功给霍达递了个纸条,霍达把纸条带给了她。当然,要避开三位阴谋家,找个地方见上一面还是很难。
“没必要,”尼卡弗鲁斯说,“至少一个星期内你都不用见她。”
“但我想。”
他看着我。“这跟你想不想有什么关系?”
我做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听着,”我说,“你们应该知道,我和霍达曾经在一起过。”
“对啊,所以呢?”
“我们又在一起了。”
他叹了一口气,似乎想骂人。“你知道安排起来有多麻烦吗?要保证你不被看到,卫兵的执勤表要整个打乱,不可能由着你到处乱逛。”
“求求了?”
这个“求求了”是跟霍达学的。她说得更好,但我也不错。“绝对不能让阿塔知道,”他说,“他已经觉得我对你太好了。他说,如果你想要一只傻乎乎、满身坏习惯的宠物,买条狗就行了。”
事情就这么安排好了,我待在与霍达幽会的房子里,等奥莘缇亚把西西纳叫来。据奥莘缇亚说,他喜欢黑茶、蜂蜜蛋糕和笔直的、硬邦邦的椅子,因为他脊椎不好。
他进门时目光落在我身上,有那么一秒钟,我完全吓傻了。但这不是要杀人的眼神,他坐下来,两位女士倒好茶就离开了,我在他对面坐下。
“谢谢你能来。”我说。
“为什么这么鬼鬼祟祟?”他说,“我记得我们已经谈好了。”
我点头。“我在想一个问题。”
“你在想问题?”
告诉你,人人都有捧哏的潜力,他时机抓得很好,“之前我答应你,帮你说服帮会,”我说,“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去做。但我觉得不会成功,就算我出面也不行。”
他皱眉。“可能吧,这件事在情感方面阻力很大。”
“没错,”我说,“而如果我公开支持一样东西,人民却讨厌它,我的威信就会下降那么一点。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他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我说得在理。“所以呢?”
“所以,”我说,“要想个更好的办法。”
他立刻露出了充满优越感的笑容。“就我个人来说,”他说,“我讨厌强制征兵,用这种方式招兵既野蛮又低效,还惹人反感。但不幸的是,在有人想出更好的办法之前,我们只能这么干。”
“如果帮会允许你雇用海上雇佣兵,”我说,“就不用强制征兵了。”
“是的,”他说,“但他们不会松口的。所有海上雇佣兵都有各自所属的水手行会,收入10%归行会所有。但在我的舰队,加入行会是触犯军法的。没有行会,对帮会基金就没有贡献。”他叹了口气,“我很清楚,很多雇佣兵整天盼着有机会加入舰队,摆脱行会的压榨。但他们不敢,他们必须考虑妻子和家人的安危。”他又冲我笑了一下,仿佛我是个低能儿,“我当然也想要志愿兵,而不是一群被逼无奈的服役人员。但你和我都知道,在这座城市,不能跟帮会作对。你说是吗?”
我点点头。“但你可以跟帮会谈话。”我说,“更正一下,我可以和他们谈话,你不行。”
他大笑。“我也不太想跟他们谈。如果你能让他们听进去的话,就帮了我大忙了,相信我。你们还有蜂蜜蛋糕吗?这小蛋糕挺美味的。”
13
“你玩得太大了。”她说。
“并没有,”我说,“听我说。”
西西纳的马车已经嘎吱嘎吱消失在夜色中,房间里只剩下我和霍達。我时间不多,她不太想听,和我们年轻时的光景一模一样。
“做得到的,”我说,“说白了,只需要把灯光效果做好。”
她听懂了我的意思,不情愿地嘟哝两声,表示我说得对。“但没这么简单。”她又说,“必须先把他们叫过来见一面。如果你那三个狱卒发现你悄悄跟帮会老大会面,他们会把你的肺扯出来。”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到这个点子的。“不会被发现的,”我说,“而且我们要见帮会老大还不简单吗?这点你不用担心吧。”
“你是说,我要见他们很简单,对吧。”
众神保佑戏剧。它带来了众多福祉,其中一样就是:它聚起了大把的漂亮女人。但赢得了这些尤物后,这一行的报酬却并不高。这就意味着,她们得从其他路子找钱。这套规则不算完美,因为能做到唯利是图、随性生活的女演员其实没有外行人以为的那么多,做不到的那些生活就比较艰难了。不过话说回来,在都城,能保障糊口的赚钱方法基本都差不多:脏、难捱,不可能让人愉快。在萨洛尼努斯的“理想国”成为现实之前,我想生活会一直这样。所以重点就是:每个有头有脸的帮会老大都会给自己配一位著名女演员作为装饰。所以,我们随时都可以把他们叫来谈话。搞定了这一步,剩下的正如我所说,不过是舞台灯光效果的呈现。
“要面对他们,你还没准备好。”她说。此时,我们就着一盏黯淡的小灯等着帮会老大上门。
“我绝对准备好了。”我说,“而且这是你的主意。”
“所以你打算不用脑子只管干?”
“不至于。但如果可以送西西纳一份大礼——”
“办不到的,这些人对利西马库太熟了。”当然,蓝帮老大跟他不太熟。但绿帮老大帕尔泽尼奥(同时也是海上雇佣兵行会代表)在竞技场上跟利西马库打过交道——是同一边的,不是对手,否则他早没命了。两人还同住过一个狗窝。所以她说得对,如果停下来好好想想,就会意识到穿帮的风险很大。但霍达的高论在这里很适用:不要停,不去想。况且我们还有主场优势。
如果没有做演员(虽然做得很一般),我肯定会成为出色的灯光师。我一直着迷于光亮、影子,以及明暗之间千变万化的过渡,想知道运用好了能达到怎样的效果。而材料只需要蜡烛、灯罩、和几张彩色羊皮纸就够了。像影子,你可以拉长它,扭曲它,可以用多个光源做重影,可以让两道影子交叉。似乎只有我注意到——毕竟这东西本身就是实体的反面,有人关注才怪——影子会随视角变化而变换形状,很能迷惑人。至于光,能说的就太多了。凡是灯光照到的东西,感觉都很真实,但落在会摆弄的人手里,光照的欺骗性可就太强了,相信我。
蓝帮老大叫阿斯瑟尔,他第一个到。“怎么这么黑?”他停在门口,脚步有些犹豫。
“进来。”我不客气地回答,用的是舞台专用的悄声说话的方式,声音能清晰传到后排。
确实很黑,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别在腰带上的刀。阿斯瑟尔没在竞技场打过,但他以前是蓝帮行刑人,工作内容和我爸差不多,不过地位更高。又要抓狼耳朵了,我暗暗想道。不过不用怕,在过去的某一天,曾有人发现狼是可以驯化的,可以让它帮你叼东西,帮你放羊。
“伊勒盖伊卡应该告诉你了吧?”我问,伊勒盖伊卡是行里的新星,专演悲剧女主角,跟好几个蓝帮高层交往过,“如果被人发现,我们就死定了。”
沉闷的敲门声再次响起,声音能传到希尔街去。“帮我开下门。”只要有人可使唤,利西马库才不会劳烦自己呢。
阿斯瑟尔盯了我一会儿,起身开了门。不知道蓝帮老大为绿帮老大开门时,双方脸上是什么表情,我错过了这精彩的一幕,算了。
“倒是他妈的关上门啊,小声点,过来。窗边有张桌子,看着点。”
两个魁梧的壮汉成功避开桌子,穿过厅堂,在黑暗中凭感觉找到了各自的椅子。“搞这么一出是要干吗?”帕尔泽尼奥问道,“怎么不在皇宫见面?”
“搞这么一出,”我继续用清晰的低语声说,“是为了保住你们的屁股蛋,你觉得值了吗?”
我感觉自己演得有点过头。集中精神,我暗暗敦促自己,注意镜子里的动静。“听说是舰队的事。”帕尔泽尼奥说,“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那就听我说,”我说,“西西纳向议会提出申请,要恢复强制兵役制度。我们答应了。”
这下两人都说不出话了,我在脑子里打了三个拍子,“这不是你们想要的吧。”
“对,下面的人不会答应的。”
听不出这话是他们俩哪一个说的,不重要。“不答应才对,”我说,“这件事我也不喜欢。”
“但你说——”
“西西纳提出申请,我们同意了。因为不能得罪海军上将,这是基本规则。我那些阳春白雪的同事同意得更快,他们对帮会既不了解,也不在乎。”
“你也跟着同意了。”
“明面上是这样的,我得跟那些白痴共事,没办法。”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抓不住角色了,利西马库就像鳗鱼一样慢慢从我手中滑走。但神奇的是,我的声音依然恰到好处。是的,在今晚,利西马库说了一些这辈子从来没说过的话,但说话的人绝对是他,就算赌上性命你也会这么想。
“所以强制兵役要恢复了,会出事的。”
“有我在就沒事。”适当停顿,让他们品一品。好在利西马库即使在精力最好的时候说话也很慢,“今天叫你们来,就是为了确保强制兵役实施不了。”
阿斯瑟尔开口道:“你说,我们听着。”
“让海上雇佣兵加入舰队,”我说,“只要你们松口,我就能让西西纳忘记强制兵役这回事,因为到时候他就不用费这个事了。”
“你在开玩笑吧?”帕尔泽尼奥说,“你知道我们会损失多少钱吗?”
我说了个数,“对吗?”
停顿。“差不多。”阿斯瑟尔说。
“很高兴达成一致。是的,这是很大一笔损失,下城的寡妇和孤儿会首先遭殃。所以我们损失不起。”
“所以怎么办?”
“不能让征兵队伍把每一个运气不好的蠢蛋都抓走,不能让蓝绿两帮跟海军在大街上火拼,总有一方得让步。”
说话期间,我一直尽量不动声色地关注着帕尔泽尼奥的反应。他在发怒,这我看得出来,但仅仅是发怒而已。竞技场上的老友把绿帮给买了,这让他火冒三丈。我简直要在心里开心地唱起歌来,但利西马库不会有这种反应,所以只能克制。
“怎么让步?”帕尔泽尼奥说,“强制征兵要吗施行,要吗不施行。”
“不用施行,”我说,“只要海上雇佣军能加入舰队。因为人人都想保卫故土,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些年来,每一次守卫战都有帮会的全力支持。况且,你们那些帮众早就盼着加入舰队,保住自己那一成报酬不用上交。至于帮会资金,我会另外找地方给你们补偿,一个铜特拉齐都不会少。”
有时候,你必须亮出牌面,看对方有没有比你更大的牌。你也猜到了吧,我不喜欢赌博。
“从哪里找补?”帕尔泽尼奥小心地问。
我几乎能听见台下天使一样的欢快歌声。“容我先卖个关子,”我说,“这个方法你们接受了对吧?”
既然在大原则上都同意了,我挑了一些我发现的——不多,大概五六处吧——帝国核算程序上的漏洞给他们讲,这都是我被关在塔顶小房间那会儿翻档案时发现的。当时我就在感叹居然没人发现这些漏洞,好好利用一番。跟那三个木鱼脑袋相处了一周之后就不奇怪了。上城人和下城人的思考方式不一样。我生下来就是下城绿帮高层的儿子,这个身份存在于我呼吸的每一口空气、喝的每一口水里,披着这个身份,看什么都能看到巧妙的诡计、狡猾的手段和可以用小刀撬开的裂缝。而上城人只关心怎么把事情办好、办得节俭而高效。
“总之,”我总结道,“如果你们的手下和我从小见识到的那些能人是一路的,要弥补这点损失太容易了。对,我知道,海上雇佣军行会什么好处都捞不到,但这对你们来说是机会。现在正好分散一下业务,赶在别人之前发现新的油水。相信你们有这个能力。”
我几乎立刻就能听到他们的脑筋转了起来。“不会有人发现吗?财政部那边?”
“会,但需要时间,”我说,“可能还会做点修补工作,但到时候你们已经捅出更多漏洞了。那是以后的事,先说现在,大家一致同意了对吧。”
这是在陈述,而不是发问。他们点了头。“很好,”我对他们说,“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如果我们三个之外的任何人得知这个主意是我想出来的,我会杀了你们俩。这一点和今晚讨论的所有事情一样,我绝对说到做到。”
之前我让霍达出去了,但她当然支着耳朵,一直在隔壁,把杯子扣在墙上偷听。“你真是上天的宠儿。”她对我说。
“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到。”
“肯定是。你知道刚才至少有两次穿帮对吧?”
我点头。“是的,我演砸了,”我说,“但他们没有起疑心,一定是无敌骄阳给了我第二次机会。”
她瞪了我一眼。她其实很虔诚,只不过不想让别人知道。“演得太浮夸了,简直是在找死。”
“知道。”我不是故意吼人的,“我控制不住,大概有一分钟完全没演出来,但我成功把角色找回来了,没出岔子。他们也没发现。”
“确实没发现,”她表情突然严厉起来,但只有一瞬间,“我承认。顺便问一下,你有决定下一步怎么干吗?”
“我说了,只要西西纳能站在我们这边——”
“都城就是我们的了,完全归我们管。”
有一次,我正在台上走,有个傻瓜忘了关上翻板门,我掉了下去,嘴里还念着台词,突然之间就被地窖里的一堆杂物包围了。我现在就是这个感觉。“霍达,你不是说都城没救了吗?”
“别犯傻,这可是帝国都城啊。都城怎么可能陷落?”
“你之前说——”
“别往心里去,你连那个二傻子都骗过去了,他跟利西马库可是老相识。”
“黑灯瞎火,”我说,“而且只说了十分钟的话。”
“那就除掉他,以及所有老相识,一个一个来。”
我似乎往后退了一步。“你在说什么?我有点不敢相信。”
“其实我也是。”她眨了眨眼,仿佛我刚刚在昏暗的房间点亮了一盏灯,“确实,我们不能大开杀戒,做得太绝。但剩下的可以做,你说呢?我们能成为都城的统治者。”
话说回来,她往常批评我时,说话比所有人都狠。如果连她都觉得我能行,说不定真行。
“霍达,”我说,“你真的想这么干吗?”
“难道你不想?”
“我见识过治理一座城市需要費多少事,”我说,“一点也不好玩。有无穷无尽的工作等着你处理,无数人对你不满,不管你做什么,总会得罪一批人,没人认真把你的话听进去……”
她对我笑了。“傻瓜,不需要干一辈子。”她说,“搂够了一大笔钱就撤退,坐上我们的总督专用小艇,头也不回地离开。”她笑起来很可爱,和她天使一般的纯真面庞很般配,“你有心动过那么一分钟,对吧?”
杀兔子,多么鲜活的画面。不能停下来,不能想。但脑子里一旦有了画面就很难摆脱。“一步一步来,”我说,“先看看海军上将的反应。”
14
绿帮首先发布了声明,蓝帮在同一天晚些时候也跟上了:帮会注意到,海上雇佣兵行会行规有失公允,渴望在战场上出力的雇佣兵们想加入帝国海军,却阻碍重重。现废除相应规矩,立即生效。
西西纳上将再次求见我和三位阴谋家。帮会明显是听到了风声,他说(没冲我挤眉弄眼,我觉得他的脸根本做不出这样的动作),既然他们服软,我就不需要强制征兵了。说话期间他完全没看我。之后我收到他通过奥莘缇亚递给霍达、再递给我的纸条。(因为我的乖巧,阴谋家们允许我和霍达私下通信了。)上面写着:谢谢,你干得很漂亮。
我的第一反应是,笔迹是伪造的,要么是她自己模仿着写的,要么是她托人模仿的。于是我一头扎进档案堆,翻出西西纳本人的字,一模一样。
得停下来认真想想了。
趁我想事情这会儿,暂停一下。我曾经对人民大众有过一些思考,虽然跟现在的情况没什么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