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节奏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运用
作者 李音璇
发表于 2023年5月

《幼儿音乐教学法课程大纲》强调,要以“学生掌握幼儿园音乐教学理论知识,具备音乐实践操作能力”为教学目标。基于幼儿的心理特点、认知规律、能力水平和行为特点,在幼儿园开展音乐活动是一项较为艰难的工作。幼儿园教师只有明确幼儿性格特点,才能以音乐教学为切入点,促进幼儿各项能力的发展。奥尔夫节奏教学法作为世界三大音乐教学法之一,能为教师的音乐教学工作提供参考,它以具有韵律感的节奏和音乐的独特魅力感染幼儿,引导幼儿主动投身于音乐活动。笔者结合音乐教学经验,探究奥尔夫节奏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运用方式,以期为教师设计和开展音乐活动提供参考。

一、奥尔夫节奏教学法概述

奥尔夫音乐教育强调将音乐、美术、戏剧、朗读、舞蹈、创作、律动、游戏等形式融合在一起,以音乐为主体,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奥尔夫节奏教学法由德国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提出,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已经发展为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应用的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节奏教学法可以在音乐教学课堂上营造快乐的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幼儿的音乐知识水平和音乐综合素养。

奥尔夫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第一要素,因此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也被称为奥尔夫节奏教学法。在奥尔夫节奏教学法指导下的幼儿音乐活动,强调音乐的“原本性”,即“原本的音乐”,并以人的动作、舞蹈、语言和生活体验界定“原本的音乐”,将音乐教学素材与学生生活经历关联起来。

在奥尔夫节奏教学法指导下开展的音乐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嗓音活动、动作活动和声音活动。嗓音活动指歌唱和朗读节奏;动作活动包括舞蹈、戏剧表演、身体律动、音乐指挥和身体节奏,其中,身体节奏是指教师将自己的身体作为乐器,通过拍手、跺脚、拍腿等肢体动作,形成相应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声音活动指乐器演奏。

二、将奥尔夫节奏教学法运用于幼儿园音乐活动的可行性

奥尔夫节奏教学法强调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要求教学者寻求音乐教学与学生生活之間的关联性,以生活素材为载体,引导学生参与音乐活动,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一方面,奥尔夫节奏教学法为教师提供了节奏感较强的奥尔夫乐器,辅助教师以简单、可操作性强的小打击乐器为音乐活动的主要乐器。教师能快速掌握该类乐器的使用方法,并灵活运用该类乐器,作为音乐活动过程中的信号。例如,教师以乐器作为信号,规定“教师敲击几下木琴,幼儿就要几个人抱在一起,并在教师确定人数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挥动相应次数的百变条”。再如,教师按照相同的频率用小槌敲击木琴,规定“从教师打乱原有的节奏开始计算敲击次数,直到敲击结束,之间的次数为学生游戏的目标数字”。这一活动不仅能锻炼幼儿的听力,还能增强幼儿的音乐节奏感知力。奥尔夫节奏教学法所使用的乐器均为可灵活使用的打击乐器,教师可利用此类乐器有序开展形式多样的音乐活动,从而训练学生音乐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另一方面,儿歌是幼儿较为感兴趣的音乐,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具有较高的地位。但是,若教师始终采用单调的方式组织音乐活动,幼儿对音乐活动和儿歌的兴趣将逐渐丧失。教师借助小打击乐器,敲打出儿歌的节奏,能将幼儿对音乐的关注度转移至乐器和音乐节奏上,引导幼儿主动学习乐器。将奥尔夫乐器应用于幼儿园音乐活动中,能辅助教师灵活使用各类打击乐器教学,进一步激发幼儿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

本文刊登于《幸福家庭》202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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