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与盗墓
参加某个讲座,有学生问考古与盗墓有什么区别。幸亏他不是学考古的学生,否则,这个问题的潜在意思就是,考古与盗墓有区别么?考古就是合法的盗墓而已,盗墓则是不合法的考古。官方的说法是,考古是科学,盗墓是破坏科学。考古如何科学呢?盗墓又何以破坏了科学呢?考古与盗墓之间有没有关联呢?王子今先生写了本《中国盗墓史》,全面回顾了中国自古以来各种各样的盗墓。不是所有盗墓都是非法的,据说曹操就曾经设立过“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官职,专门主管盗墓。盜墓的历史极其悠久,没有考古的时候就早已有了盗墓。先秦已有盗墓的记录,秦始皇营造陵墓的时候都要考虑防盗。
我们通常说金石学是考古学的前身,然而那些青铜器、碑铭、砖瓦等来自哪里呢?大部分恐怕都来自盗墓,只是我们不能说盗墓乃是考古学的前身,说盗墓孕育了考古学也不合适。但是如果说没有盗墓,就没有考古学,好像还是有点合理的。
当然时代变了,如今我们已经拥有了考古学,盗墓应该告别这个世界了。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如果有盗墓的话,还要考古干什么?假如把现代的背景换成古代,那么考古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古代盗墓的位置。所以,把考古与盗墓相提并论也并无不可,只是它们是不共戴天的关系。但是,当代社会是一个科学社会,科学没有首先发端于中国,所以从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多少有点陌生。当科学已经在全世界普及的时候,盗墓的位置已经为考古所取代,此时的盗墓就是考古最大的敌人!
在考古学还没有诞生的时代,盗墓是发现古物的基本途径;即便是现代,盗墓通常也是暴露考古遗存的途径之一。次之,盗墓造就了某种财富,把古代的遗留视为财富,这是一种社会的构建,也就是说不是从来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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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小品文选刊》202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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