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曾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来到病床前向爷爷报喜,没想到照片流出后,她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络暴力。有人造谣“老少恋”,咒骂爷爷;有人以“发色鉴人”,抛出“一个研究生,把头发染得跟酒吧女郎的一样”等荒谬言论……在经历网暴后,郑灵华患上抑郁症,最终离开人世。
在2022年7月经历网暴之后,郑灵华一边记录网暴者的言论作为证据,一边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然而,在无数人为其加油鼓励之时,她向网络平台发起的投诉却屡屡失败,网暴者也无处可寻。艰难的取证与维权之路让郑灵华更加抑郁,这或许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看到郑灵华的遭遇,人们不免会问:难道我们的法律对于网暴者,真的无能为力吗?
当然不是。对于网络暴力,无论是《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名誉权的本质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人性的幽暗体现在,我们喜欢通过指责他人的错误来获得一种道德平衡感,甚至这种指责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犯过同样的错误。
法律对于名誉权的保护是比较充分的,无论是侮辱,还是诽谤,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网络空间,我们很容易把他人符号化,从而忘记对方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我的同事写过一篇文章,文中有这样一段值得引用的话:“在网络时代,我们似乎开始渐渐丧失了对复杂情感的体察,丧失了对他人境遇的体谅。空洞和浅薄,又最终导致了观点的极端和情绪的残暴。”
美国法学家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一书中,将这种现象描述为“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中一旦开始有某些偏向,在群体商议讨论后,人们就会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非常极端的观点。更可怕的是,如果这种极端意见集中于某个个体身上,就很容易演变成对他的网络处刑。
这也是互联网时代网暴滋生的深层原因。我们的情绪非常容易被极端意见挑动,也越来越倾向于对他人进行非黑即白的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