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越南国内反腐败治理水平也在显著提升。在“透明国际”180个观察国家的廉洁水平排序中,2020年越南尚处于104名不忍直视的“重度腐败”之列,2021年就跨过百名大关,位列第87位,2022年再次提升10名,到达新的高点第77名。
腐败是社会之顽疾,没有一个国家能根除腐败。越南革新开放以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呈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相互攻杀缠斗状态,立法工作走过了一波三折的迂回路线。如今,历经近二十年,越南反腐败立法已渐成体系,信息公开与透明的阳光法案落地,遏制腐败上扬之势渐显,反腐败取得的成绩引起世人的普遍关注。
越南反腐败立法史
越南反腐败立法“元年”应上溯到2005年。是年,越南完成了新世纪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了8.4%的经济增长,工业全年产值更是喜人,较上一年增长17.2%,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产值增幅更大,达到24.1%。越南人均GDP已经攀升到640美元的水平,全国上下一派欣欣向荣之势。
而2003年12月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这一立法工作起到加速作用。腐败越来越在政治层面上被视为威胁越南国家生存及政治安全的“内部侵略”,散见于各个法律之中的防腐治腐规定,已经不适应新形势,革新开放形势要求展开国际反腐合作。为了兑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承诺,专门为反腐败立法已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2006年是越南新世纪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更是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全球化之初始年,为反腐败专门立法也是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就是在这新旧更替、形势大好背景下,越南顺势推出了《反腐败法》。
可以看出,2005年《反腐败法》的出台是在内外联手推动下促成的,“做个样子给外人看”因素的存在,注定了2005年《反腐败法》真正起效还需等待时机成熟之时。

2005年的《反腐败法》是越南历史上第一次以专门立法方式治理贪污腐败,它的出台,为构建反腐败法律体系创造了条件。从2006年起,越南先后推出了实施细则及指南的三部反腐败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从反腐行为主体责任的角度明确界定了各单位组织工作职责,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法规明确了新闻媒体及检举人的作用。此后,很多腐败案件没有及时被职能部门发现,却被媒体送上审判台。
2005年越南的《反腐败法》是对过去立法成果的集成优化,是对1997年《刑法》、1998年《干部、公务员法》及《反浪费法》等法律的总结提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