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军乐研究
作者 叶梦佳 曾桢
发表于 2023年6月

“军乐”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中释义“军队在比武、行军、阅兵和战斗时演奏的音乐。中国汉代从北方民族传入中原的鼓吹曲,是由钲、鼓、箫、笳等打击、吹管乐器合奏的器乐。”《中国军事大辞典》对于“军乐”的注释:“古代军中使用的乐器,古代军乐以管乐、打击乐器为主,可以用作娱乐,又可以用于指挥联络。”[1]因此可知,军乐是一种主要用于军队中的音乐,常由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二者组成,演奏的活动和场合很多,最常见于战斗场景和战争胜利以后的庆典。

先秦时期,封建制度还未建立,社会的发展推动了当时音乐的发展,为军乐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各种典籍中,关于先秦时期军乐的史料记载甚少,但在少量的史料中,仍能找到军乐的相关记载。因为“军乐”二字最早出现于汉代文献《礼乐志》,所以本文有关“军乐”的内容特指与军队有关的音乐。

一、先秦军乐的配备

(一)乐人

相传在黄帝时期就有了专门的乐师论,尧时期有乐师质等。商代有专门的音乐机构,并且就有专门服务于军乐的乐师。

西周时期,礼乐制度完备,是“军乐”发展的萌芽时期。在宫廷音乐机构中,有各种乐人存在,他们名称各异,分工细致,身份可能是宫廷音乐机构的管理者,高级表演家,或者乐伎、侍婢。

军乐最重要的是演奏,这是对音乐的一种呈现。根据以下文献记载:

《周礼·地官·鼓人》“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教为鼓而辩其声用。…以鼖鼓鼓军事,……”

《周礼·春官·乐师》“凡军大献,教凯歌,遂倡之。”

《周礼·春官·镈师》“军大献,则鼓其恺乐。凡军之夜,三鼜皆鼓之,首鼜(cao)亦如之。”[2]

由此可知,西周时期,对于军队所需内容的不同,乐师们的分工也不同,有专门负责演奏军乐的乐人“鼓人”,其所演奏的樂器是用于军事战争的“鼖鼓”;还有战争胜利时,由“乐师”“镈师”等乐官负责凯旋之乐的演奏。

在庞大的宫廷音乐机构中,也有担任军乐管理者的乐人。据《周礼·春官宗伯·大师》中记载的相关论述:“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绍吉凶。”反映出有关西周时期的音乐管理有两个特点:一是当时音乐家会在名前加“师”字,以此来表示他们在当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隶属于音乐机构的管理者,例如:师旷、师文等;二是音乐管理者可通过军乐向国人宣告征战的吉凶。

《周礼》记载的相关论述“舞师掌教兵舞”,文献直接表明西周时期当时的军队中用乐丰富,不仅有专门乐师演奏、教授军乐,还有与军乐有关的“军舞”存在,由乐官“舞师”负责教授。

(二)乐器

军乐与其它乐种的不同是由于音色、旋律上的不同,而音色的不同是由于乐器使用的不同。无论是战场上的“金戈铁马”,还是战后“凯旋而归”的胜利庆祝,都是以琴瑟为代表的乐器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只有以打击乐器和管乐器才能与当时的氛围相融合。

相传公元四五前年前,炎帝、黄帝和蚩尤之间的涿鹿之战中,炎帝和黄帝就在战争中用到了军乐,不过当时的军乐比较简单,就是靠呐喊和鼓吹来增强士气,激发士兵的斗志,奋勇杀敌,取得战争的胜利。

到了夏、商时期,军乐由打击乐和吹奏乐两者结合而成,鼓占有重要地位。西周时期是礼乐治国,所以,当时的音乐得到高度发展,当时的音乐种类繁多,制作精良。根据当时我国最早的专业的乐器分类法——“八音”分类法可知,当时打击乐器有鼓、钟、磬、铃等,吹奏乐器有埙、笙、箫等。郑玄注引的《兵书》载:“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3]《周礼·夏官·大司马》的记载得知的:“中春,教振旅,……辨鼓、铎、镯、铙之用。”“中冬,教大阅。”

可知,西周时期,大司乐不仅要负责战争时军乐的演奏,来完成战场上军事活动的执行,还要教授民众分辨鼓、铎、镯、铙乐器,不同的身份者,执掌不同的乐器,民众听辨不同的乐器,根据节奏、音色、长短来完成命令。由于军乐在作战和操练中能重震君威和鼓舞士气,军队领导也将军乐用于国家军事训练和行军布阵过程中,各类之间乐器相互配合,根据乐器音色的不同,使其在军事作战中承担着不同作用。

本文刊登于《音乐生活》202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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