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高校教考分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作者 于洋洋 王珉珠
发表于 2023年6月

为积极发挥考试引领功能,帮助师生摆脱固有的“划重点”和“抄重点”应付考试模式,辽宁省于2020年末开始全面实施教考分离工作。通过以教考分离为起点,提质促教,创新发展,在教学与考试的深度改革中促进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对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3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427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和专业特点,紧紧围绕“教什么、考什么、评什么”三个核心要素,本着“多样性、全覆盖、高标准、规范化”的原则,持续发力、全面布局,加快教考分离改革步伐,构建了“动员—组构—实施—反馈—调整—评价”完整的教考分离生态圈,不断强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科学有效、利于发展、公平公正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实现了“教师教学有考量、学生学习有质量、考试管理有衡量”良好的教考分离效果。

一、明确“教考分离”新风向

教考分离强化过程实施与管理,重点在于对学院教学效果和考試结果形成“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指导、有评价、有反馈”的闭环模式。学院实施教考分离,一是,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符合自身教学实际的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按照“三全”原则,即覆盖全数院(系)、全体学生及全部课程,全面组织领导开展工作。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与落实,具体实施按照“三层模式”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三个模块层次,设定不同教考分离实施方式,实现主要考试课程教考分离全覆盖。三是,层层落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广泛调研、深度分析,明确实施教考分离的工作原则,提出了集体命题式、试题(卷)库式等多种教考分离形式,满足不同类型的课程考核需要,并完成所有考试课程全面实施教考分离。

二、全面实施教考分离促质量

沈阳音乐学院在落实教考分离工作中,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强化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及教考分离过程中的知识更新、技术更新、方法更新、标准更新、思维更新,直面艺术院校学生的能力差异、基础差异、个性差异、需求差异等不同层面问题,使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类型、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能够通过多样化教考分离模式和手段,凸显教考分离效能。

(一)科学布局,精准施策,教考分离,重教重学

沈阳音乐学院各二级院(系)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完成了集体命题、试题库建设等各项工作。演唱、演奏类课程考试方面,考试主要安排在排练厅、汇报厅、阶梯教室中进行,每个考场设相关专业评委3—7人,打分实行主教教师回避制,考试过程按照舞台演出要求,考试全程进行声像资料录制存档。

共同课考试方面,在期末考试中严格遵循“教考分离”的总体原则,命题、抽卷、审卷、制卷、考试、监考、阅卷、复核、评分、录分、分析等环节均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做到“客观公正、赋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本文刊登于《音乐生活》202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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