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对防止校园霸凌承担第一责任
近日,多地连续发生校园霸凌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2022年11月18日,河南鹤壁一名网友公开痛斥自己女儿被所在中专同班3名女同学强制“跪地自扇耳光”“脱光衣服”“脚踹胸部”,施暴者还通过视频向他人炫耀。11月20日,四川绵阳三台县多名学生殴打一名女生的视频,在网上出现。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不少中小学生成为施暴者,一个重要原因是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难以得到惩罚。三台县霸凌事件中,施暴者就公然声称,“我们未成年,报警也没用!”事实也确实如此。尽管警方对其中几名施暴者施以行政拘留,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而这一事件中的施暴者都不满16周岁。这意味着,对他们的行政拘留实际只停留在纸面上。
减少校园霸凌,必须让霸凌者付出代价。尽管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情况下都无法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霸凌者进行有效惩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也不能开除学生。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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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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