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被亲姐“冒名”登记结婚,27年后才发现

妹妹被亲姐姐“冒名”登记结婚,自己却毫不知情,直到27年后申请摇号才发现。这不是电视剧里面的情节,而是真实地发生了……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并向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在法院和民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20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姐姐未婚先孕,竟用妹妹身份证结婚
李华和李红是亲姐妹,姐姐李华与男朋友周某是自由恋爱。
1994年,李华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因为自己身份证当时丢失了正在补办,于是她便隐瞒妹妹并冒用其身份证与周某到房山民政局登记结婚。
1998年,李红也与男朋友韩某登记结婚。然而,直到2021年,在李紅申请家庭小客车摇号时,李华才将此事告知妹妹。李红错愕不已,自己竟然在27年前就和姐夫周某“结婚”了。
李红认为,一方面,自己的家庭小客车摇号申请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因为现在个人信息都联网,错误的结婚登记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财产、债务、继承、名誉等多方面的问题。于是,李红随即以周某为被告,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她与周某的婚姻登记。
【法院审理】
民政局撤销李红与周某的婚姻登记
因婚姻关系涉及公民的身份权,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实质审查。
承办法官组织李红、李华、周某、韩某进行了谈话,姐姐李华承认她曾以妹妹的名义与周某结婚。而且鉴定机构意见表明,涉案结婚申请书上“李红”签名与样本上李华书写的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依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法院确认1994年的结婚登记是李华冒用李红的名义登记办理。
房山法院依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当地民政局发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

登录后获取阅读权限
去登录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3年6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