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說不清我和文学之间的关系。
1988年春节刚过,19岁的我,跟随建筑队登上了远赴沈阳打工的列车,成为那个建筑队里最年轻的务工人员。
建筑队里的务工人员,大都是已经成家的中年人,他们日常所谈论的,无非是一些生活中的家长里短、江湖义气以及女人等话题。我无法参与他们的讨论,甚至时常成为他们消遣的对象。
从那时起,我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孤独。每天晚上下工后,工友们都会去离工地不远的公园消遣娱乐。那个时间段就是我在打工期间最快乐的时光。那时流行一种路边书摊,在旧书摊看书是不收钱的。每天晚上工友们去公园,我就去旧书摊看书。那段时间我读的书特别杂,遇到什么就读什么,时常一个故事读到一半,第二天再去,那本书就不见了。
次数多了,我突然产生了续写故事的念头,夹杂着我的一些感受和联想,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慢慢就形成了一种无意识的写作习惯。
后来回乡,在村子后面的沂河里捞沙。捞沙的那段日子,算是我前半生最艰苦的日子。人长时间地浸泡在流水里,皮肤会变得柔软。沙子在水里不停地流动,和身体产生摩擦,像砂纸一样打磨着皮肤。
最痛苦的是,结束一天的捞沙工作后,手和脚往外渗着血,那种疼让你知道什么叫十指连心,就像平时割破了手,然后撒上辣椒粉的那种火辣辣的疼。
那时候,读书写字成为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每次去乡镇的集市上,我都会从旧书摊买回来大量的书。我记得那年冬天很冷,我没有御寒的毛衣,父亲给了我20元钱,让我去集市上买一件毛衣,而我前后去了3次,共买回3蛇皮袋的书。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投稿地址,就像一个溺水者发现了一块木板一般兴奋。我尝试性地将一篇小小说投寄出去,没想到一投即中,这就是我发表的处女作《小车进村》。
此后,我不断地将作品寄出,烦恼也因此接踵而来。因为我写的小说大多反映村庄里的一些真实事件,那时写作手法还很稚嫩,许多人一眼就能看出我小说中的原型,因此我得罪了一些乡亲。
父亲和我谈及此事,我只是不以为然地付之一笑。我其实已经动了写一部长篇小说的念头。当时正值桃花盛开,我们家承包了一片桃园,父亲在桃园里用玉米秸秆建了一间看园的小屋。
小屋尖尖的、小小的,里面只能放下一张桌子和一条铺在地上的席子。我住进这间小屋,从桃花盛开到大雪纷飞,每天除了捞沙,都窝在这间小屋里写作。不停地写,不停地修改,我为之着迷。
后来便有谣言传出,说我精神不正常。父母深为担忧,他们多次劝我停止写作,但我依然我行我素。为了体验小说里人物的内心感受,当我写到主人公的丧亲之痛时,我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一双白色的鞋子,模拟披麻戴孝。这彻底激怒了父亲。
第二天晚上,当我捞完沙返回桃园,突然发现那间小屋不见了,我写了20万字的小说手稿也不见了。我赶忙回家询问父亲,他只是淡淡地回了我一句:“没看见。”我再次返回桃园,在桃园的一角,发现一片新翻的泥土,扒开土层,看到了一堆纸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