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长时间以来,马丁·艾米斯都与他的同侪萨尔曼·拉什迪、伊恩·麦克尤恩、朱利安·巴恩斯一起被视为英国文坛的中坚力量,并且同列《泰晤士报》2008年评选的“1945年以来英国50位最伟大的作家”。他们上承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的过渡,下启后现代主义的滥觞,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文坛后辈。不过与同侪们先后折桂相比,马丁·艾米斯终其一生多次提名,却都因种种缘由未能摘下布克奖这一英语文学最高荣誉。这是艾米斯的遗憾,更是布克奖的遗憾。
1949年,马丁·艾米斯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斯旺西。父亲是当时的斯旺西大学英语讲师、著名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爵士。故而马丁的学生时代随父亲的教职变动辗转于多所学校,从斯旺西到剑桥,甚至远赴美国普林斯顿。
然而父亲金斯利却并非马丁的“文学先父”,更不是他的小说启蒙之师。换言之,在马丁的整个少年时代,除了漫画之外,几乎没接触过任何文学作品,直到16岁那年初来乍到的继母(也是小说家)伊丽莎白·简·霍华德把简·奥斯汀的小说作为礼物送给他,这也是马丁后来视奥斯汀为他引路人的原因所在。
马丁的文学之路始于入职《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并于几年后成为《新政治家》的文学编辑。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时任《观察家报》特写作家的克里斯托弗·希钦斯,两人成为终生密友;他还出版了小说处女作《雷切尔文件》并斩获当年的毛姆文学奖,因为是首对同获该奖的父子作家,成为文坛佳话。
即便如此,马丁也并未赢得父亲的激赏,相反,金斯利对他的创作有点不屑一顾:离经叛道、迎合读者、博取眼球,朝空中扔几张钞票然后看它们随风打转才是儿子作品应该停留的位置。这样的偏见当然不是简单的文人相轻或父子相仇,根子仍在文学本身。毕竟从文学角度看,曾经塑造“幸运儿吉姆”这一经典“愤怒青年”和反英雄的形象,并对英国社会极尽讽刺能事的金斯利,骨子里还是传统的现实主义。而且到了上世纪70年代,他也早已告别了愤怒,创作只保留在写实与批判层面,这与立志拥抱后现代主义的马丁显然格格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