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逐渐成为新一轮城镇化的重点发展方向。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首次明确了都市圈的定义,并从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统一开放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现代化都市圈的建设方向。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准了南京、福州、成都、长株潭、西安、重庆、武汉、沈阳等国家级都市圈规划。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都市圈在规划文件中仍然明确提出限制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和建设用地开发强度等,规划的范围也明显超出《意见》中的“1小时通勤圈”,这反映了“加快培育都市圈”与“限制大城市人口扩张”“严控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等政策理念之间的偏差。而这种偏差在本质上是目前对于城市和都市圈的概念内涵和测度方式在政策上尚未形成科学认识。
事实上,在围绕中心城市发展都市圈的过程中,中心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通过生产性服务业为外围地区的制造业以及其他城市的制造业赋能,同时发展出特别依赖人口规模和人口流量的消费性服务业,成为消费中心城市。在这一过程中,都市圈范围内形成越来越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向心”特征,即流量向中心城区集聚,并向外快速衰减,这背后的重要驱动力是服务业的发展更加依赖人口密度。在城市流量的“向心”趋势之下,如果延续工业化阶段“控制中心城市人口”“限制土地开发强度”等做法,将不利于中心城区发展服务业和提升活力,进而制约现代化都市圈的增长极作用。
在当前中国经济已经逐步呈现后工业化时期特征的背景下,笔者认为,围绕着核心大城市建设都市圈,形成引领现代化发展的增长极,既符合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全球范围内城市发展的规律。政府的政策手段应该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侧重于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减少对于人口规模、土地开发强度等的直接管制,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引领作用的基础上,切实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
现代化都市圈建设面临的障碍
在传统按直辖市和地级市行政辖区进行规划建设的体制和强政府的资源配置方式下,现代化都市圈建设面临多方面的障碍。
第一,对于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的概念认知存在偏差。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的概念是从一定地理范围之内的经济自治体开始的,所以城市的地理管辖范围通常比较小,相当于中国的县和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规模经济和市场联通性的原因,特别是在一些中心城市周围,相临的不同城市之间用轨道交通紧密连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日通勤圈,也就是都市圈。
相比之下,中国的直辖市和地级市是一个以中心城市(城区)为核心,包括周围县级市的一个行政管辖区,因此,中国的“城市”要远远大于其他国家的城市,相互之间是不可比的。




